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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道光初年,新疆喀喇沙尔办事大臣明叙因印房章京主事塔青额与土尔扈特汗之母喀屯通奸一事上奏道光帝,并根据“职官奸职官妻,奸失奸妇各绞监侯”的定例和援引乾隆三十七年审理的库尔喀喇乌苏军台守备英坦等唤令土尔扈特妇女歌唱留宿的成案,要求从重办理此案. 此案涉及的土尔扈特部,为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原游牧于新疆塔尔巴哈台·雅尔地区.十七世纪初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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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各种观念也相应地产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性观念就是其中一种。尽管如此,通奸行为自我国古代起,乃至今日,依然是一种被社会大众所摒弃与不耻的行为。然而,在不考虑道德与伦理的因素,纯粹从立法的演变考察通奸行为的法律规制,这种社会现象却渐渐从法律的严厉桎梏下摆脱出来。通奸行为虽然挣脱了刑法的枷锁,但其与我国在侵权行为领域的立法到底是否存在关系?如果存在,这种关系又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考虑到通奸所涉及的一系列包括道德、伦理与法律的问题,本文将从通奸的定义入手,对社会现实中两种最为常见的通奸行为进行讨论,并结合英美法系立法的相关规定,尝试对不同类型的通奸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关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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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市纪检部门查处的案件中也存在女性官员通奸问题,部分人员受到处分后,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处分只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未公开.这位发言人表示,之所以做这样的处理,主要是因为这类案件形成原因较复杂,避免对其家庭、子女造成更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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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曹某,女,43岁,家庭妇女。因与刁某通奸,被其丈夫刘某打掉门牙,故怀恨在心,与奸夫商议除掉本夫。曹某将砒霜掺在玉米面里做成窝头,放进丈夫刘某上班带饭的饭盒里。刘某将毒窝头带到单位后,因肠胃不适,不思饮食,让给工人李某食用。李某食后不久,腹痛如绞,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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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名怡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3):81-92
一、问题的提出与界定第三人明知他人已婚却仍与其保持通奸关系,该已婚者(以下简称"通奸方配偶")有可能依《婚姻法》第46条承担离因损害赔偿责任,〔1〕然而,该第三人(以下简称"通奸第三者")对该已婚者的配偶(以下简称"受害方配偶")是否成立侵权责任?此问题在实践中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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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这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必须生父母再婚,这是产生继子女的直接条件。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的配偶与非婚生子女也是一种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它的产生并不是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另一方再婚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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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3):125-137
一、前言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系德国法及瑞士法之用语(Ehestrung durch Dritte),〔1〕指第三人与夫或妻之一方有通奸、同居或其它不正当行为,致破坏或妨碍夫妻基于配偶身份所生之关系而言。德国更有学者细分为内部干扰及外部干扰,前者是指由不当行为之一方配偶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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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通奸,是指已婚男女与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的行为。八十年代以前,人们对通奸行为认识比较一致,即其应受法律道德的双重规制。但八十年代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巨大变化使得对通奸行为的规制问题产生了争论。反对者认为通奸行为只能由道德调整,法律不应干涉;而赞同者认为在道德调整之外,法律尤其是婚姻法应明确通奸行为的违法性,用法律手段禁止这种行为。今年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其中,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即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这样,作为违反忠实义务的主要情形——通奸行为就被纳入了修正草案的调整范围之内。这个规定使得通奸行为的规制方式愈加成为法律界和全国上下争论与注目的焦点之一。那么,通奸行为到底应否由法律加以规制呢?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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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行为伴随着人类文明一直存在,有着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伤害极大,因此受尽公众的谴责。人类历史中大多数政权都对此通奸行为进行各种形式的制裁。在我们中国,历代对通奸行为更是深恶痛绝,一严刑峻法处之。而我国当代法律却缺少对通奸行为的刑事制裁。这导致了社会风气和国民信仰的沦丧。为了彰显我们华夏的民族正义,本文对通奸行为入刑的观点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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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是有配偶者与他人或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相互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通奸是否构成犯罪,历来见解不一,争议甚多。主张把通奸规定为犯罪的主要理由,一是通奸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团结和睦,矛盾容易激化,造成奸情杀人,社会危害性大;二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人民群众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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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山震虎调虎离山在侦破刘克掌被杀死在外乡树林里,案犯制造其偷树摔死假象一案时,我们查明刘妻有三名奸夫,且都嫌疑重大。但毫无证据。究竟谁是凶手?我们运用敲山震虎之计,逼案犯狗急跳墙,自我暴露。即派村支书分别到三名嫌疑对象家中吹风:"据说刘克掌是你杀的,公安局的人要抓你了!"以此察言观色,发现疑点。半个小时后,刘妻的一名奸夫陈继美果然离家出走,被我们守候的干警在途中秘密抓获。经突审,陈对伙同刘妻谋杀亲夫一案供认不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