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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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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自1987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来,凡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发生的医疗纠纷,基本上是依照各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来判定医疗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部分人民法院并以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作为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前提,认为只有构成了医疗事故的医疗单位才涉及到医疗损害赔偿问题。这显然有悖于民法上损害赔偿的一般原理,有悖于公平、正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2.
赵丽华 《法治研究》2006,(12):71-71
2002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给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带来了新的影响和变化。笔者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医疗专业律师,深刻体会到,不同的法律适用直接影响到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患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障。  相似文献   

3.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医疗损害赔偿,一直是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此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及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医疗损害赔偿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通过对近三年来江苏省法院已经审结的一审、二审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研究,发现各地法院在案由的确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诉讼当事人的审查、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和法医鉴定的证据效力的确定、医学文献的证据价值、医疗损害的民事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责任医生的连带责任问题、诉讼前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效力、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赔偿金的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题,并尝试着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2002年4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有人对《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感到困惑,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是事故也予赔偿的情形。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此,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此项规定是否与《条例》相冲突?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如何把握《条例》和《通知》的精神,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营造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为此,有必要就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进行法理学探讨。  相似文献   

5.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颁布以来,在处理医患纠纷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存在着“双轨制”赔偿标准:一个是“医疗事故侵权”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低标准,一个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医疗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高标准。赔偿标准的“双轨制”极易加大医患双方的矛盾和诉讼解决医患纠纷的难度。笔者认为,从构建更为和谐的医患关系角度考虑,应当采取一种“相对合理的对策”而适用法律——如果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的补偿明显不合理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和增加赔偿项目。  相似文献   

6.
熊敏瑞 《行政与法》2008,(1):120-123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很混乱。主要原因是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由多层次立法文件交叉规定,且各条款不一致。笔者认为,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款属于违宪违法的条款,应当尽快废止。而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应统一适用民事基本法中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条款。此外,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医疗机构化解责任风险的较优选择。  相似文献   

7.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特别是医疗鉴定的体制模式和赔偿标准的法律适用,存在众多争议。笔者认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目前仍应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依据现有规定进行完善,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张雨 《法制与社会》2010,(14):273-273
《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将给司法领域中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带来新的局面,但是,本身并没有必然解决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冲突,现行《条例》的影响需要进一步通过解释和立法手段去化解。  相似文献   

9.
论医疗过错原则在法律冲突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06条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在侵权归责问题上存在着法律冲突,使得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赔偿案件时无法正确适用法律,审判的社会效果有时不尽理想。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民法通则》的效力要大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法学理论,医疗过错也已涵盖了医疗事故。在目前有冲突的行政法规条款尚未修改的情况下,笔者认为,适用医疗过错原则不失为司法解决法律冲突的理想方法。  相似文献   

10.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特别是医疗鉴定的体制模式和赔偿标准的法律适用,存在众多争议。笔者认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目前仍应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依据现有规定进行完善。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侯国跃 《法学杂志》2013,(10):94-100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医疗侵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冲突,对此协调的基本原则是:应当将《侵权责任法》定位为民事基本法,相对于我国《民法通则》而言,它是特别法和新法,因此,《侵权责任法》是处理侵权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中与《侵权责任法》不一致的规定则不宜继续适用;不应继续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相似文献   

12.
自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我省各地法院陆续受理了一些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近两年来这类案件不断增多.这一类型案件的出现,给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课题,因为目前我国关于医疗责任的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比较原则,有的规定与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显不适应,使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往往在案件性质的确认、法律的适用、责任的认定等方面  相似文献   

13.
胡建华 《中国律师》2012,(10):53-54
医疗损害案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由于医疗行业的专业性、风险性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更新,使得判断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审判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并不具有这种判断能力,需要依靠专家做出鉴定。因此,医疗损害鉴定便成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性证据和定案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专章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了规定,开启建立了统一适用医疗损害责任案由,不再区分医疗事故与非医疗事故;统一适用赔偿标准,不再区分医疗事故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一元化医疗损  相似文献   

14.
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中医疗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4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较难处理的一类案件,特别是如何确定赔偿数额,争议很大,分岐明显,也经常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评论,在本文中,笔者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法律地位、确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的基本原则以及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认定等方面,对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中有关赔偿数额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5.
论医疗技术规范在认定医疗过失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过失是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认定的重要要件,这可以从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得出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相似文献   

16.
新形势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的一类疑难案件.由于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由三个双轨制构成的二元化现象.[2]此外,医疗损...  相似文献   

17.
一、医疗过失与医疗技术规范 (一)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认定的重要要件,这可以从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得出结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相似文献   

18.
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及鉴定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 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 1.1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 有的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的案件则适 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法律适用上比较混乱。同一个 地区,同样的案情,在不同的法院判决结果差别很大,执法 尺度不统一。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 2003年元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中关于“医疗事故以外的 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这一观点没有明确的范围界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因解决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究竟应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论,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以医疗卫生部门为主的一种观点认为:解决医疗事故中的人身伤害问题只能适用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理由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的特别法,当然应当适用之;但以社会大众和人民法院为主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严重滞后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更是体现不出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事实上已不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转而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自  相似文献   

20.
医疗损害案件的精神赔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随着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加,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也呈直线上升趋势。在医疗损害赔偿中,越来越多的患者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数额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对医疗损害赔偿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往往就是否应当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赔偿多少等问题产生争执,导致医疗纠纷久拖不决。医疗损害的精神赔偿问题应当引起理论界的关注,本文试图对此问题进行一些分析,以就教于同仁。 1、问题的提出对医疗损害案件如何处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去甚远。《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适用"一次性补偿"原则:最高法院1989年63号复函明确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要求医疗单位"赔偿"其经济损失;而最高法院在1992民他字第13号《关于李新荣诉天津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赔偿一案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涵》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医疗纠纷案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侵害他人身体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来处理;《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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