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香港法院针对违反《基本法》的司法审查将不只限于审查立法或行政权力对公民及政治权利的限制,也包括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限制。《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一直是香港司法权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空白。对回归后香港法院援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判决进行梳理,会发现香港法院适用公约的情况不乏实例,包括将公约作为辅助解释基本法或辅助解释一般法律的的资料、将公约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但更多时候,当事人提出适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法院仅予以消极回应,尽量避免直接适用公约。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在于香港法院受制于自身的司法克己、《基本法》规范、香港普通法传统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就香港特区适用国际协议进行了特殊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中国参加的已经在香港适用的国际协议继续在香港适用;中国没有参加的政治性协议停止实施;其他协议由中央人民政府作出授权或特殊安排后可以继续在香港适用;中国新缔结的协议在香港的有条件适用;以及香港特区在授权范围内缔结和参加国际协议。尽管香港特区进行了宪制转换,但是由于基本法对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保留,协议在香港的适用仍然以转化适用为基本适用方式,尤其是国际人权公约在香港的适用方式应为转化适用。  相似文献   

3.
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区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通过有关基本法争讼案的评析 ,诠释在普通法司法区适用全国性法律产生的价值 :司法解释这个延续几百年的普通法传统 ,在“一国两制”下 ,得以良性运作并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4.
正确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问题,必须同"一国两制"这种特殊的国家结构形式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正确理解和切实贯彻"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才能正确定位"一国两制"下香港法院的宪制角色.香港法律界有一种以法治和司法独立名义排除中央权力的错误倾向,对香港《基本法》进行宽泛解释.香港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香港法院的权力受制于中央权力.香港法院宪制角色的主要内容是:香港法院的司法独立不能脱离中央权力,香港法院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是有限的,香港法院应谨慎行使司法审查权,香港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是必须承担爱国义务的治港者.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各项制度和立法的法律依据。如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的统一,维护基本法的指导地位,基本法已有原则性的规定,但要具体执行尚需有进一步的界定,因为这一问题既关系到“一国两制”的政治问题,也涉及到社会主义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法律技术问题,其中关键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何进行违反或符合基本法的审查,以及由哪一机关进行审查,然后再作出对香港特区法律有效或无效的决定。一香港原有法律保留的审查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审查从时间上可分为对香…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开宗明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表明了“高度自治”涉及并包括了司法领域,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是高度自治的组成部份。 又据《基本法》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  相似文献   

7.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决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允许香港保持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这是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的构想对香港采取的不同于中国大陆的特殊方针政策。《声明》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与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8.
宪法在香港的适用可以区分为整体适用和具体适用。香港回归后,宪法整体上在香港获得实效,即以基础规范的方式整体适用于香港;具体适用方式则由于"一国两制"的宪制安排而独具特色。司法适用是宪法在香港的最重要、最典型的适用方式。香港法院不具有违宪(宪法)审查权,这就决定了宪法在香港的司法适用空间有限。除了基本法,宪法也是中央或者内地与香港交流对话的平台,也是香港形塑中国国家观念的重要途径。香港法院阐释和适用国家宪法,将以普通法的方式,大大丰富宪法的内涵,从而为中国宪法(学)发展和繁荣提供了一条偏径。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附件三详列了在香港特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并规定附件三所列法律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增减。实践中,附件三所列法律也曾有过变化1。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国家安全法》中明文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统一的义务。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性质和现状,《国家安全法》作为一部旨在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法律,应该在香港特区适用,具有必要性与合法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基本法》的精神。全国人大可按照《基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将《国家安全法》(部分)列入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实施。  相似文献   

10.
一、内地和香港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该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规定,下列全国性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3.《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5.《中单人民共和国国籍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相似文献   

11.
香港刑法在法律渊源上属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是普通法系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香港的《英国法律适用范围条例》规定:“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原则均在香港有效。”可见,香港现行刑事法律是奉行“遵循先例”原则的。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回归祖国,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下的特别行政区。根据中英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中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香港主权。这一伟大事件,将会对香港法律制度产生深刻影响。1997年6月30日以后,香港法律制度会发生哪些变化?这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称《香港基本法》)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外,予以保留”。据此法条精神香港未来法律制度仍将保持基本现状不变。香港将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域,参予构建我国未来的法律制度,对我国未来法制建设模式产生一定影响。研究香港法律制度,对于我们有效行使香港主权,促进香港地区与我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促进我国法制建设均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归还中国,距今正为时不远,同时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随着香港回归大陆日期临近,大陆与香港居民的往来将会越来越频繁,两地居民的通婚也将会逐渐增多。由于长期两地的社会经济制度之差异,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对婚姻制度进行了不同的规定,由两地长期的隔绝也使两地居民对彼此适用的法律不甚了解,因此有必要对两地的婚姻家庭制度加以比较研究,这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对大陆和香港地区的结婚制度进行比较,笔者将从两地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必备要件、婚姻障碍和形式要件三方面比较论述,对如何借鉴香港地区结婚制度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略呈管见。  相似文献   

14.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原在香港实行的司法体制,除因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而产生变化外,予以保留。由于香港现行的审判体制不同于内地的审判体制,所以,本文结合香港现行的审判体制以及基本法的规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体制作一简单介绍。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 根据基本法第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决定。  相似文献   

15.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和通过,是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祖国统一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文件,是一部彪炳史册的创造性杰作。理解和掌握香港《基本法》的关键,在于明确香港《基本法》立法指导方针与原则。  相似文献   

16.
澳门基本法的司法适用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对基本法进行司法解释;二是直接适用基本法作为裁判依据;三是依据基本法解决法律规范的冲突。基本法的司法适用具有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性质,在形式上具有附带性基本法审查特点,需要在法律上规制其带来的风险,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特区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机制。  相似文献   

17.
论“九七”回归后国际条约在香港的适用刘文宗随着“九七”回归临近,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在祖国政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将是不可逆转的事实。按照基本法规定,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是香港繁荣稳定所必需。但令人遗憾的是,英方在过渡期内,特别是...  相似文献   

18.
香港基本法的实施与香港法制的走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回归后,原有法律中的判例法被认可为中国法律的一部分,并在香港基本法的支配下,脱离英国普通法系的支配而独立地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了一个独特的判例法适用地区;香港司法判例的适用效力发生了重大变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创造新的判例必须体现"一国两制"方针;判例的形成要受到限制.在香港基本法的支配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并不能创造违宪审查的判例.  相似文献   

19.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对于保证基本法的正确平稳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以采.进行了三次释法,有关基本法解释权的问题都引起了诸多争议。本文对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法律备文的分析.论证基本法的解释权归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依据授权可以解释基本法。  相似文献   

20.
香港“九七”回归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 ,结束了英国人在香港长达一百五十年的殖民统治。香港法制在消除了殖民主义色彩后表现出新的特色。在《基本法》的指导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法域”,其法制特色逐步呈现出两种法制并存 ,《基本法》占主导 ;确立了法治原则 ,尊重公民权利 ;坚持行政主导下的司法独立 ,判例法本地化的发展趋势等特色。本文试图对“九七”回归后 ,香港法制特色及法制发展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对香港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作一点分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