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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某于2003年10月10日上午12时;购买乘坐2277次的列车票;从南昌返回深圳。途中,从吉水站上了一位甲某的男性青年,车快行驶赣州站时,甲某欲对坐在其旁的妇女行窃时,被王某发现,对其进行指责。甲某上前殴打王某,王某与其搏斗。因甲某携有凶器,将王某的左眼球刺裂,该车箱的乘务人员及乘客均无人上前予以制止,列车到了赣州站,乘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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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1.1案情摘要王某,女,22岁,2010年10月31日王某以"孕8+月,阴道流液2小时"为主诉入住本县妇儿医院(甲医院),产后因持续性流血,行子宫切除术。术后仍阴道流血,术后2h转入某大学附属医院(乙医院)。后经阴道裂伤缝合术+修补术之后出血停止。王某认为甲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存在过错,接生时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不当致使阴道裂伤,子宫颈损伤,造成产后大出血,子宫切除后仍然大出血不止,造成转院二次手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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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
2006年6月某日,两村民因纠纷发生撕扯,其中王某(女,57岁)被推拉后跌坐在地,不能站起,大喊腰疼难忍,其家人遂将其紧急送往医院。法医根据X线、CT检查的“L1(第1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结论,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对方不服,要求对王某的伤情重新鉴定,提出事发前5个多月时,正值冬季下雪路滑,王某曾摔倒致腰椎损伤,卧床治疗1个多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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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原系共冶炼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代表本厂向李某发送价值3万余元的货物后,私下与李某约定,用该批货物抵偿王某个人欠李某的债务。同时,王某自己出具了一张该3万余元货款由第三者甲企业负责偿还的“证明条”,交本厂财务科入帐。后查实,虽然甲企业与王某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但王某打“证明条”事先并未征得甲企业同意,事后也未经其追认。冶炼厂在长期不见货款到位的情况下,按“证明条”向甲企业追索,被甲企业以与冶炼厂不存在经济关系为由拒绝。冶炼厂只得向李某索要货款,李某称:他已经和王某谈好用这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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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在第三期上组织了一起案例讨论,案情大致如下:被告人王某原系某冶炼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代表本厂向李某发送价值3万余元货物后,私自与李某约定,用该批货物抵偿王某个人欠李某的债务。同时,王某出具了一张该3万余元贷款由第三人甲企业负责偿还的“证明条”交本厂财会科入账。后查实,虽然甲企业与王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王某打证明条事先未取得甲企业同意,事后也未经其追认。冶炼厂在长期不见货款到位的情况下,按证明条向甲企业追索,披甲企业以与冶炼厂不存在经济关系为由拒绝。冶炼厂只得向李某索要货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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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刘某怀孕37周时,因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医生王某在作了简单的检查和询问后,即开出处方。刘某按处方去医院药房领取了药品。刘某在吃了药的当晚感觉腹部异常疼痛,送入医院后诊断为早产,经进行剖宫手术后,分娩出一对双胞胎死婴。经鉴定:该事故为二级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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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第3期刊登《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讨论案例,我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理由是:1、王某在代表某冶炼厂发送价值3万余元的货物后,就私下与李某约定,用该批货物抵偿王某个人欠李某的债务(不可否认王某在发货前就有预谋)。显然,王某具有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2、王某发出货物后,为能“合法”占有货物(款),冶炼厂不会向王某(或李某)追要贷款,就自己出具甲企业负责偿还的“证明条”(是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的骗取方法)交冶炼厂财务科人账,蒙编冶炼厂,使其以为贷款能安全收回。简而言之,王某是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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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7日,王某(1992年出生)因发烧咳嗽到沈阳某高校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就诊,经该院诊断为上感、急性支气管炎,处置氧氟沙星注射液(此药使用说明书禁忌证载明小儿禁用)100ml×3。连续治疗3天后,9月9日再次来该院治疗,该院医生作前述相同处置。王某共计支付医药费114.50元。2000年9月18日王某因病症未痊愈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诊时,得知氧氟沙星注射液为儿童禁用药。经医院同意,2000年10月11日王某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检查了血液中的铁、锌、铜含量及骨密度、骨龄,结果为全身骨密度值处于正常范围下限,全身骨密度降低,血液含锌量达不到参考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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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安局刑侦队以口头传唤方式将一发廊女服务员王某带至公安局,采取铐手铐、殴打等方法逼迫王某供认卖淫问题。王某受不住,被迫承认,并胡乱报了几名“嫖客”的名字。其后,王某被关押在刑侦队留置室,三日后被释放。王某即到县妇联申诉,并先后到三家县级医院检查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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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王某(男,53岁,单身)窜至同村夏某某(女,19岁,痴呆)的家中,欲对其进行强奸,被夏某某的母亲返家时发现,当时夏某某仰卧在自家卧室的床上,下身衣服推至膝盖处,腹部及会阴部外露,王某站立于床侧,下身所穿的长裤纽扣已解开。故夏母报警,并在村民的协助下,将王某扭送至公安机关,该王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立即对受害人夏某某进行活体检查发现其外阴部稍红肿,右侧大阴唇内面有一长1.8cm的划伤,有血痂附着,处女膜未见异常。随后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身体进行了详细检查,在其右手食指指甲缝隙内发现少量暗红色斑迹,用纱线提取晾干后备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