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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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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社会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构成国家行为存在较大分歧。在这个问题上,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历经半个多世纪研究和编纂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权威的成果。以该草案作为线索,我们可以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责任的法律制度归纳为四个基本原则,即国家整体负责原则、国家实际意志原则、国家责任追认原则以及越权行为不免责原则。这四个原则在联合国的文件和国际法司法实践中均有体现,同时又有诸多细节问题值得推敲。  相似文献   

2.
国家责任是当代国际法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构成国家责任需要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其中客观要件,即国家的行为违背该国的国际法义务,在理论和实践中既复杂又重大,一直是国家责任的难点问题。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共用了四十多年时间编纂的《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是目前关于国家责任问题最为权威的文件。以该文件为线索,可以从义务和行为两个角度来分析国家责任的客观要件。从义务的角度看,国家责任中的国际法义务应当具备同效性和有效性;从行为的角度,应当对持续行为和复合行为进行辨析。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 ,跨国界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事件逐增 ,形成对全球和相邻相向国家及地区的严重危害。不同类型的跨国界自然资源环境 ,需要由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责任及国际赔偿责任确定 ,也需要与国际环境保护中各类国际公约、宣言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相一致。本文论述了由跨国自然资源及环境破坏构成的过失责任、资源环境保护的国家责任和国际法原则的确定 ;跨国自然资源环境构成国家责任的归咎是与国际赔偿责任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一致的 ;跨国自然资源环境构成国家责任确定标准 ;解决跨国自然资源环境破坏的国家责任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国家责任作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国际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领域.2001年11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第53届会议通过了<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取得了具有某种突破性质的进展.以该草案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结合法的理论,对国家责任构成及其免责事由作一些理性探思,并兼顾国际赔偿责任这一相关问题,主要目的在于论证它们作为法律责任承担机制的经济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9·11事件”后联合国安理会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填补了现行国际法的空白,加诸各国不得默许、窝藏、支持恐怖分子在其境内活动的义务.然而,在这些义务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形下,其他国家若要对其采取相应的武力措施,是否有适当的国际法依据?如果国家想要打击恐怖分子,那么它应以何种理由在另一国的领土上实现这一目的?实际上,在当前的国际法框架之下,若是一国不愿意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其领土为恐怖组织所用,受到恐怖活动袭击的国家便可对该国诉诸武力,以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因此,《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在国家责任构成要件和承担形式方面应做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国际投资中的国家责任问题主要涉及国际投资的法律保护问题 ,如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国有化或征收及其补偿问题。另外 ,还涉及特许权协议、拒绝司法、外交保护等问题。就外资待遇而言 ,发展中国家应根据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双边投资保护条约中慎重承诺。笔者通过对国有化问题的分析 ,认为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所承担的国家责任不是传统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而是一种“合法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关于特许协议 ,笔者认为它是国内契约。此外 ,在国际投资中 ,还涉及因污染转嫁而产生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7.
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国际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一国管辖或控制下的法律不加禁止的人类活动对邻国的资源、财产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要求现代国际法做出相应的反映 ,构建一种国际制度来调整和平衡行为国和受害国之间的利害关系。本文从该制度的基础入手 ,分析了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国际责任的性质和法理基础。并结合近年来国际法委员会的研究成果 ,系统地介绍了新近通过的《关于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国际责任条文草案》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国家责任是现代国际法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建立国家责任制度的意义重大,它可以纠正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对受害方的权益予以恢复和补偿,树立国际法的权威,促进国际关系的稳定发展,维持良好的国际秩序.然而,当法律义务和国家利益发生抵触时,强权国家往往不会选择服从公认的义务而牺牲国家利益,此时依赖于国际政治结构的国际法似乎不...  相似文献   

9.
加强对国际法尤其是国家责任制度的研究,是加入WTO后中国法学界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家责任制度着重研究确保各国遵守国际义务,维护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但是要求国家承担责任的同时,必须考虑尊重国家主权。因此,国家责任制度必须在维持国际法律秩序与不损及国家机关主权之间找出平衡点。目前国家责任的范围包括:对外国人及其财产造成损害的责任;侵犯他国主权、从事侵略战争、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等国际不法行为;包括跨国污染在内,不违反国际义务,但对他国造成损害的责任。国际法委员会在1970年决定将国家责任分为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国家责任。本文所论及的国家责任仅指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是却意义深远。作为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在对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首先碰到的就是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问题。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国际法律责任的内容和规则也有了新的发展。在传统国际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出现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损害责任)、个人造成的损害责任以及国际罪行等一些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外交特权与豁免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事件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损害相关国家之间的国家关系,而且损害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行为是国际罪行,是国际刑法规范的对象,适用普遍管辖原则。该行为在国际法上引起国家责任,因此,从国际法角度追究相关国家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是受害国的重要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2.
国家责任是当代国际法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前后共用了40多年的时间编纂了《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根据国际法,国家责任由国际不法行为导致。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存在国际不法行为,国家责任也有可能被免除。国家能够以受害国同意、正当自卫、反措施、不可抗力、危难以及危急情况作为理由进行抗辩。不过,以上述事由免除国家责任并不是绝对的。在具体分析与应用中,国际法对免责事项存在严格限制的总体倾向,以防止扩大解释可能带来的滥用风险。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传统国际法理论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国家能否构成国际犯罪、应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已成为国际刑法学界争论的激烈问题。国内外刑法论著中有关国家犯罪和国家刑事责任问题的观点大致有四种。确立国家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有据可依。  相似文献   

14.
论跨国界污染的国家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跨国界污染造成的严重环境损害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解决跨国界污染问题,确定污染事件中的国家责任是解决跨国界污染的关键环节。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指出:“各国应进行合作以进一步发展有关它们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对他们管辖以外的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受害者承担责任和赔偿问题的国际法。”没有国家责任制度,就没有国际法。完善国家责任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国际法改善和加强国际环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拟定完成的《国际组织责任条款》,以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人格为基础,借用了《国家责任条款》中的独立责任原则。然而这种借用忽略了国际组织与国家之间在人格性质及内涵上的差异,并因此将个体责任适用于作为团体的国际组织;从而未能对国际组织的特性,特别是国际组织与成员国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做出应有的回应,为国际社会带来了现实危险。总体而言,《国际组织责任条款》的发展性质大于编纂性质,其权威性与合法性依然有待国际社会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相似文献   

16.
国家单方法律行为是"国家意图单方引起国际法上的后果的行为";"国家单方法律行为既是国家义务的渊源又是国际法的渊源";由于单方法律行为和条约同属国家的法律行为,它们的效力根据应当是相同的,国家意志、善意原则、基本规范、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等都可以作为其效力根据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利用程度与领域不断拓展。这也使得跨国界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问题尤为突出,并且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行为国家应在这些事件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确定跨国污染事件中的国家责任与国际损害责任是其关键。  相似文献   

18.
国际法的"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obligations erga omnis)是现代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是国家对其某些行为承担国际责任的基础。国家责任的实践和国家责任的编纂中对于"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研究贯穿始终。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反映了国际法价值论的变化,国际体系是由并存的主权国家组成的,但是国际法的价值不应仅仅是国家价值,在国家价值之上,应有所有国家都对其享有利益的价值,即国际社会基本价值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这主要表现为强行法对基本人权的保护。由之,国际社会之一切国家应有"对一切"的义务。同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应促使我们对国际法体系结构和国际法效力根据的再审视,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昭示出国际法中自然法的应有地位。  相似文献   

19.
从20世纪中叶的托列峡谷号事件到2005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跨国界环境污染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国际社会,成为各国政府及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减少这种跨国界污染现象的发生,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国际法追责规范,通过追责条文来追究责任国的国家责任,对责任国进行惩罚并对受害国予以补偿。在分析跨国界污染的国家责任现行国际法规范不足的基础上,从跨国界污染的责任主体、违法行为的界定、法律后果的承担三个方面论证了建立跨国界污染的国际法追责规范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论危险活动所致跨界损害的国际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的赔偿责任主要是在外层空间活动方面被接受。国际赔偿的目的并不是实际分担损失,而是分担对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致损害的补偿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赔偿责任制度,但是并不急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赔偿责任法律制度。要建立一个成功的国际赔偿责任制度,使受害者能够直接从经营者那里得到损失和损害赔偿,将需要在实体法以及程序法方面进行很多协调,以便外国公民能够向国家法庭或其他机关提出索赔要求。确定最近发生的环境灾难应在多大程度上归咎于没有履行预防责任。明确区分任何针对以下两种行为建立的赔偿责任制度: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和国家责任法下的非法行为。该法律制度还不应妨碍国家法律或国际私法规则下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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