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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的可罚性问题历来是刑法理论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而其中的核心则在于如何理解"危险"的含义。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面,仅从行为的客观面,而且用一种所谓的科学因果法则来判断危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其将危险概念片面地理解为一种引起法益实害结果的物理可能性,而忽视了危险概念中的规范属性。因此不仅面临着技术上的难题,也无力面对规范上的障碍。应从行为人与行为两个层面,并结合刑罚的预防目的来把握不能犯中的危险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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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群体性械斗。根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斗殴事件。看起来并不复杂的矿权纠纷案,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省高级法院裁定,至今仍得不到执行,致使价值数亿元的集体财产归于个人名下。面对生效的判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法院判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前不久,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行政部门不能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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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佳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3):41-53
日本的判例不是制度上的法源,但具有事实上的先例约束力,是事实上的法源,在形成 、创设法规范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如何抽取判例的问题上,法官和学者基于对判例本质的不同理解而采用不同标准,前者不区分主论和旁论,后者则严格区分。只有最高法院有变更判例的权限。在刑事法领域,根据判例变更是否对被告人有利,对其溯及力有不同认识;在民事法领域,最高法院不禁止判例变更的溯及性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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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2015,(4):126-138
不能犯是指因欠缺行为的危险而不具有可罚性的未遂行为,因此如何认识和把握危险概念是不能犯判断的核心问题。德国《刑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是导致其理论上以印象说作为未遂犯处罚根据的通行观点,亦是实务中对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持肯定态度的主要原因,但客观未遂论取代印象理论已成为德国未遂犯理论发展的主要趋势。危险的本质是结果发生的客观盖然性,危险的判断涉及的是结果发生的盖然性而非确定性,客观危险理论为危险的事后判断立场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支持。具体危险说在危险判断上契合了二元不法论的理论诉求,但在危险判断的具体规则上存在重大缺陷。对具体危险的判断应当从更为客观的角度加以限定。具体危险即抽象危险的现实化,对具体危险的判断,主要就是从一般人的角度对抽象危险现实化的条件是否可能存在而展开的评价性判断。具体危险的判断应当限定为着手以后的阶段,而不包括预备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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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例制度概述 先例制度是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重要制度.它是一种在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和内部联系的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体系.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先例制度,与"判例法"在本质上都是"法官造法",但理论界认为"先例"比"判例"更适合我国的法治语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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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代成案汇编和英格兰法庭记录及法律报告等基本史料,全面比较研究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中国和英格兰刑事先例的编集、援引、性质、推理技术及其历史背景,可以看到在这一时期,中英传统的刑事先例在产生影响力和传播的方式、影响力的程度上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但在推理技术上存在深刻差异。英格兰强调先例中蕴含的原则,而清代司法更多关注事实的相似性。这是各自的刑事司法程序、制定法背景、法律学术传统及政治结构等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先例等概念需要在历史和功能的意义上加深理解。对英格兰先例制度及其背景的认识,对当代中国实践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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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中案例指导制度的知识资源主要源于英美法领域(尤其是美国法)的先例遵循制度,但是,美国法院的先例在实践中被遵循的情况却极为复杂。经过法律现实主义的洗礼,先例在美国法院裁判过程中的绝对地位虽被动摇,但主导地位仍在,这成为分析美国法院先例被遵循现状的一个前提。基于实证文献的考察,在审级维度上,高层级法院的先例在不同低层级法院的效力并不一样,低层级法院遵循先例的缘由主要也不是担心自己的判决在未来被推翻。在非审级维度上,联邦法院的先例在州法院及州法院的先例在联邦法院的被遵循情况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甚至很难称为先例遵循。这些运行实践的复杂性为思考中国裁判制度改革提供了实证的和技术的视角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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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未遂犯论争——“客观危险说”批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客观未遂论及客观危险说的分析、批判 ,指出危险性概念并不等同于现实可能性概念。因此 ,不能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区别在于有无危险性 ,而不是有无现实可能性。现实可能性只能作为可能未遂犯与不能未遂犯的划分标准。以此明确了可能未遂犯、不能未遂犯及不能犯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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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于法院的判例所持的不同态度,大体上构成了英美与大陆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英美法国家把“遵守先例”作为它的立法和司法的原则,不仅承认法院的判决对于法令的补充与解释作用,而且认为在没有成文法规的情况下,法院先前的判决就是法律。由判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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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是英美刑法的主要渊源,判例法是英美刑法的典型形式,而“适当的法定手续”“Dueprocesslaw”,见于《自由大宪章》是英美刑法法治之梦的直接追求。支撑英美刑法这一法律传统的一大支柱是它的“遵循先例”原则。作为一种形式上与法典法系国家迥然不同的刑法原则,“遵循先例”一方面在刑法思维模式、刑法适用方式等方面依据其经验主义的哲学底蕴而独辟蹊径,另一方面却又在反映法治基本要求、体现刑法基本价值等终极层面上与法典法系刑法殊途同归。积数百年司法实践,遵循先例原则作为支持英美刑法内在生成、转换、创新、发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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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初春,“青木苗圃”里暖风徐徐惹人醉。那天,检察官们和孩子们挥动着手中的铁锹,有的扶树、有的培土、有的夯土、有的浇水……将一棵棵树苗栽种到泥土中。此时,他们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一股团结协作、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扑面而来。所谓“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他们用心“写”下绿色寄语牌,用一颗小小的种子,承载着大大的希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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