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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利霞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9,(5)
犯罪竞合论是刑法学理论与实务上的一个难题,而想象竞合犯因其自身的独特结构引起很大的争议.正确分析想象竞合犯的要件特征,不仅可以加深对犯罪竞合论的理解,还可以对刑法中的罪数基本理论有更深刻的认识.研究想象竞合犯的要件特征,对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准确定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共同犯罪与想象竞合犯的交叉形态是共同犯罪的行为整体或者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数罪名而形成的一种共同犯罪与想象竞合犯错综交织的特殊形态;必须在充分认识这种交叉形态的特征和类型的基础上,结合部分犯罪共同说的原理和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来正确认定其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借助这种这种交叉形态的处理原则来解决有身份者与无身份... 相似文献
3.
纵凯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8):26-27
想象竞合犯是传统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一个比较复杂的罪形态理论问题之一,而想象竞合犯因其自身的独特结构所引起的争议更大。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犯的明文规定,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本文改变以往对想象竞合犯研究的思维模式,从分析想象竞合犯的内在结构入手,对它的概念,本质特征和处断原则进行重新界定扣阐释。 相似文献
4.
张淼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1,(2):92-100
实体法上的想象竞合犯表现出较为特殊的结构矛盾,亦即一行为与数犯罪之间的内在矛盾。在付诸刑事司法实践时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进路:从处断结论为一犯罪出发的诉讼进路实际上预先地限定了单一诉讼客体的范围,事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取舍;从结构解析出发的诉讼进路则将想象竞合犯所涉及的数罪均作为独立的诉讼客体分别予以确认,很好地实现了犯罪构成的整理功能,虽然也需要对想象竞合关系与"一行为"进行揭示,但整体上符合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进路选择。 相似文献
5.
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的定性探析——兼评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加锦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1(2):31-34
对于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的定罪,既要反映共同犯罪的本质特征,又必须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根据犯罪共同说对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时进行统一定罪,才是符合共同犯罪的本质特征的。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时触犯数罪名,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想象竞合犯,应按照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的原则,选择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量刑,这不仅符合共同犯罪统一定罪的本质要求,而且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相似文献
6.
谢彤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1):9-11
禁止重复评价中的行为与“一星管二”中的行为是不同的概念,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关系。想象竞合犯是数个犯意支配下的数个犯罪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因此,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上的数罪而不是实质上的一罪。 相似文献
7.
罗健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37-40
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犯客观上实施了共同故意支配下的一个共同犯罪行为,主观上对触犯的数个罪名都是故意。在定罪和量刑上应兼顾共同犯罪和想象竞合犯的特点,将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和想象竞合犯的定罪量刑原则相结合,正确认定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将法益作为判断罪数的唯一标准,确实不尽合理,但是,法益于罪数论意义重大.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关于区别在于,在想象竞合情形下,没有哪一个罪名能对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相反,在法条竞合情形下,其中一个法条能对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由于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侵犯的都是数法益,从全面评价法益的角度讲,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认定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事前行为的关键在于,看事后行为、事前行为在本犯之外是否侵犯了新的法益. 相似文献
9.
张经中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5):50-52
职务犯罪中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普遍存在。而刑法对此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解释也不尽合理。刑法学界存在的不同学说也带来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基于对共同犯罪本质的理解,结合部分犯罪共同说和想象竞合犯理论,这种情况宜解释为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犯,根据“从一重罪处”原则定贪污罪。 相似文献
10.
牵连犯新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战立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41-44
牵连犯概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从一重处断原则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更是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导致牵连犯理论陷入进退维谷的困顿境地,甚至给罪数理论制造了一定的混乱.所以牵连犯理论应予以废弃,原先适用牵连犯处理的犯罪情形分别按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11.
陈航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20(6):29-34
尽管累计数额刑事处罚制度呈现出一种扩张态势,但它存在诸多问题。鉴于其理论根基并不牢靠,应促使其让位于更符合刑法原理的普通处理方法。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就需要从学理上对之进行限制解释,即:只能针对符合徐行犯、集合犯形态的数次行为,在未经刑事处罚处理并且未超过刑法追诉时效时,采取累计数额方式予以刑事处罚。对连续犯、同种数罪不宜采用此方法。适用此方法既不应受"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限制,也不应受有关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蔡晚拴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21(4)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犯罪中止形态的一种特殊形态。对它的认定,应当从共同犯罪理论与犯罪中止制度入手,不仅要考虑到共同犯罪的性质及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影响力和作用力的不同,更要考虑到中止制度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张军荣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4):72-75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单独犯罪中 ,判定犯罪行为的停止形态时 ,如果实行行为完全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客观构成要件 ,为犯罪既遂 ,否则为犯罪未遂及其它未完成形态。然而 ,在共同犯罪中 ,由于犯罪行为是二人以上的多个人行为的组合实行行为 ,而且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实施程度又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因此 ,对共同犯罪行为的既遂及未遂等状态的判定必然呈现出较单独犯罪的特殊性及复杂性。本文就简单共同直接故意犯罪中 ,各实行行为犯罪既遂及犯罪未遂认定因果关系的剖析 ,讨论共同直接故意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犯罪停止形态的确立及不同程度的犯罪既遂确立问题 ,并对共同脱逃行为、共同偷越国 (边 )境行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行为犯可以构成结果加重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元本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2):65-68
承认行为犯可以构成结果加重犯,是行为犯发生现实危害结果时的必然归宿,是我国刑事立法实践的初步概括,也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5.
王馨雁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5(3):45-49
目前由于理论界对吸收犯与连续犯、牵连犯的争论不断,经常导致在实际案例中三者的认定不清,从而产生不同的司法结果,尤以牵连犯与吸收犯为甚。因此,在认定吸收犯与牵连犯时,应运用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单复对应关系这一可行性较强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6.
论分裂国家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钊作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29-33
本文立足于刑法规定 ,紧密结合司法实践 ,对分裂国家罪的构成特征、罪间界限及其罪数形态等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黄静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3(3):41-43
环境犯罪具有多样性 ,是集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为一体的一种特殊犯罪。随着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 ,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应进一步完善 ,以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犯罪的“既遂后中止”——以危险犯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既维护法律逻辑,又符合刑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应当肯定“既遂后中止”这一特殊的犯罪中止命题。但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在我国传统的危险犯定义之下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要彻底解决困境必须对传统定义加以反思。 相似文献
19.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是本罪必要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包括牵连犯和包容犯两种不同情形。 相似文献
20.
在自然科学中,物理学数学是最基础的学科,也是人们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借鉴自然学科中的有关原理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仍然是一种基本方法。通过借鉴物理数学原理建立职务犯罪预测理论及模式,是探索我国职务犯罪预测、预防的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