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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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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保险法》第64条的合理性 《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该条从保护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规定在出现上述三种情况时,将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这一规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显示了充分的合理性。试举例论  相似文献   

2.
刘岳涉嫌杀妻骗赔一案,在当地引起社会各界的震惊和关注。刘岳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而且还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其主观恶劣性、社会危害性极大,是国法应当严惩的对象。 此案也使我们深感国家对刑法进行重大修改是非常必要与及时的。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法第198条就专门增加了“诈骗保险金罪”的规定。所谓诈骗保险金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保险公司的财物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及其原因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骗取保险金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如果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则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5条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人寿保险作为一个风险投资,在百姓当中还要有一个需要不断了解、掌握的过程。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保险人提供真实情况,作为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程序办事,同时还须规范内部管理,注意风险防范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相似文献   

3.
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受益人的概念及其类型 我国《保险法》第21条第3款将受益人界定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美国保险法将受益人界定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由保险单拥有人指定的接受保险金给付的人。”①和我国《保险法》第21条相比,这一概念有更多的优点。第一,明确指出受益人领受保险金的时间——被保险人死亡时,无论是在意外伤害保险中还是在健康、人寿保险中,只有被保险人死亡,才发生保险金向第三人给付的问题,也只有此时,受益人才有权领受。第二,明确指出受益人请求保险金的条件。我国…  相似文献   

4.
所谓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即为投保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那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在为个人的财产或者寿命和身体进行投保时,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一、参加保险的自主选择权  相似文献   

5.
试论利他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任意解除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庶  王静 《法律适用》2013,(2):19-24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理论界将上述法律规定的投保人权利称为"投保人任意解除权",保险实务界则通常称之为"退保"。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为同一人时,投保人依该条规定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自无疑问。但当投保人不兼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时,可否依该条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如该解除权无需获得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同意,即可以发生解除效力,被保险人、受益人因解除所生损失应由谁负担?反之,如  相似文献   

6.
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也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与保险标的有切身利益关系的被保险人,是否应当有如实告知义务呢?该法没有规定。《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询问,应据实说明。”台湾学者解释认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如果不是同一人而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负如实告知义务。①这是因为《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的“要保人”是兼指被保险人的。 国外理论界认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危险事项有比投保人更为透彻的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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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 《法律适用》2012,(3):86-89
一、问题的提出《保险法》第13条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出了规定。该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是对原保险法第13条第1款  相似文献   

8.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  相似文献   

9.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以下拟从这项规定之中,选出一些可能产生争议的部分进行探讨。一、违反告知义务的客观构成要件一告知义务人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他是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的相对人,所以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即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至于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同样义务,该条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在适用上将发生问题,这个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形下固…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入手,分析了该条的不足,对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致害行为导致保险人免责及其他受益人受益权受关联问题进行了思考,进而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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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立法问题(一)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问题 1. 我国《保险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作为监护人有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该权 利来自于监护权,而不是投保人固有的权利,当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权消 灭后,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权利也随之消灭,当初的指定或变更应当经已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确认。而我国《保险法》对此没有规定,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中也 无这方面的条款,这不利于被保险人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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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保险法》第57条对被保险人课以防止及减少损失义务,同时规定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比较德国、日本、意大利、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结合我国保险立法和实践,建议将该条修改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支出不必要、不合理的除外。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保险人也应承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预先支付防止及减少损失费用的,保险人应当预付。部分保险的,防止及减少损失的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偿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因违反防止及减少损失义务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防止及减少损失义务的除外。  相似文献   

14.
保险诈骗罪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诈骗罪是修订后刑法规定的新罪名。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本罪在具体适用中产生了一些争议。本文择其中三个问题试作探讨。   一、本罪的立法欠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5种典型表现,其中第四、五项是指:(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依保险理论,无危险则无保险,但危险的发生只能具有可能性,而且,这种危险对被保险人来说,必须是非故意的。①如果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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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法最重要的制度之一,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依据本款,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然而,实务中,有时由于投保人处于强势地位,保险人会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履行作出妥协。例如,实务中,有保险人与投保人以特约条款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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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我国《保险法》第 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受益人的成立须具有二个条件:   (一 )受益人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也称受益权 )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却享有保险合同所赋与的基本权利之一——受益权,受益权自保险合同订立时产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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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目前,我国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实践中,保险公司签发的“抵押住房保险单”在批注事项一栏中一般都注明:“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支行”,即业主向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将所购买的住房向银行抵押,业主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银行为了规避贷款的风险,要求业主指定贷款银行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很显然,虽然在保险实务中受益人无资格限制,自然人、法人皆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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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售“自助式保险卡”未尽说明义务,又未对相关事项向投保人提出询问,自行代替投保人激活保险卡形成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保险单,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以电子保险单内容不准确,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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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 根据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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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兼具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属性。从行为规范的角度看,告知义务的主体仅限于投保人而不包括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告知义务的期限止于提交投保单或类似文件,告知范围以保险人明确的询问为限而兜底性问题一般应认定无效,对于未知事项投保人负有一定的调查和告知义务。对告知义务规则的解释应当体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和以实现人权为发展路径的发展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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