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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修订和完善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健全环保管理体制和基本制度,对于改善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往关于党内法规的学术研究,实质是19世纪分析法学理论的延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研究不能以西方法学中心的形式理性作为评价的标准和参照物。从要素视角分析,党内法规的特点在于文本的条款性、位阶性、约束性。虽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存在一定区别,但是基于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体两翼,只有实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3.
《理论与当代》2011,(5):57-57
据3月11日的《光明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吴邦国强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4.
"党内法规"这一概念是我国的独创,其提出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但其被频繁地使用和高度的重视是近十几年来的事情,如果从传统的法律概念出发,将"党内法规"纳入法律范畴似乎不甚合理。但是现代法律概念的研究中"软法"的兴起,为"党内法规"归入法律范围成为可能。如若某些法学家鉴于"软法"的兴起而提出的改革法律概念的倡导得以实现,则"党内法规"属于法律则是毫无疑义的了。  相似文献   

5.
法制和谐是指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协调与统一。它要求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要求横向的法律规范之间不能相互冲突和抵触;要求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体系没有盲区和空白,具有其系统性、协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制和谐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制度基础,因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和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6.
最近 ,永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市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 ,对全市的农村主干进行普遍轮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邓小平特色理论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 ,有关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势及目前农村形成的各大产业情况 ,有关唯物论及无神论教育等。通过培训 ,农村干部比较系统地领会了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 ,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学到了新时期农村工…  相似文献   

7.
提高管党治党的水平,必须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与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互联互动,要树立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党的法治理念,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的立法衔接,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适用的边界,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抵触的处理机制,进而实现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党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8.
金国坤 《前线》2015,(3):48-49,52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何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需要党中央作出新的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目标,将依法治国推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组成部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一个质  相似文献   

9.
韩强 《理论学刊》2015,(12):88-94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的"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的论断揭示了两者关系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受到全党关注。应把两者关系提高到协同的高度认识,在对两者协同的内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述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同的重要意义,分析制约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同的主要问题,提出构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效协同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路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相互衔接,又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有时甚至会发生冲突。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间的协调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着手,具体路径包括化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的事前控制、构建党内立法与国家立法的衔接机制、加强党内执法和国家执法的联系与沟通、解决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的事后排除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毛泽东在1948年给刘少奇的一封电报中,谈到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策略问题,包含了毛泽东对法律策略性的理解和关注,即重视法律的功能性、工具性和现实性("法律三性")。"法律三性"是毛泽东法律思想中"法律策略主义"的直接表现,重视法律策略主义,可以拓展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对目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实施具有重大的启发和意义。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农业立法诸多问题,应加紧清理和修改不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法规、法律,建立和健全农业法律体系.本文就我国加入WTO后建立和健全农业法律体系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3.
目前我国农业立法诸多问题,应加紧清理和修改不符合WTO规则的农业法规、法律,建立和健全农业法律体系。本文就我国加入WTO后建立和健全农业法律体系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4.
李磊 《廉政瞭望》2011,(7):28-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3月的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千,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大厦“封顶”,一直在进行最后的冲剌。《社会保险法》、《国家赔偿法》、《代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监察法》……有十几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出台或被修改。  相似文献   

15.
单立千  顾伟 《党史文苑》2011,(22):65-66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树立法律的至上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靠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政治前提和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与云南省相邻的越南、老挝、缅甸三国,都是多民族国家并在民族法律政策制定和执行上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如果将云南省的民族政策法规与之比较,我们发现,云南将来的民族法规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围绕科学发展、固边富民、增强中华民族认同、积累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制权威进行,要正确区分某些社会问题是否具有民族矛盾性质,并将其与宗教因素统筹起来考虑。  相似文献   

17.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和衔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是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法治实践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法治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规律总结与路径选择。正确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深刻意蕴,对现阶段存在的认识误区加以澄清,厘清争议,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内在差异不影响两者间协调衔接,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不等于可以突破法律的底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相互转化不违反"法律至上"原则。要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实现充分的协调和衔接,党内法规的制度构建须遵循法治化规律,切实处理好守成与创新、管制与自由、继承与借鉴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党内法规属性定位是党内法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发挥作用的前提,也是衔接协调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键。党内法规不是国家法律,但效力不亚于国家法律,对国家法律具有溢出效应。党内法规是法,具有"法"的属性,符合软法的一些特性,但其自成体系,应以权力限制和权利保障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并衔接协调好国家法律,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相似文献   

19.
安群 《理论建设》2011,(6):30-33,74
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之际,正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之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过程表明:党的领导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灵魂。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指明了方向,正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数十年的孜孜探索,才建设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笔者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完善,党的领导无疑是最坚强最重要的保证。  相似文献   

20.
党内法规作为党内治理的自治性规范,并不意味着它与法治国家建设没有关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际上就是推动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格局的动态过程。党内法规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党内法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构成,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终建成意义重大。党内法规能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做出贡献的理论基础在于,承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须立足"中国特色"和"中国立场",坚持党的领导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制度化、法理化。党内法规能为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制度依据,在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创造性方案与法理支撑的同时,调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法律所难以深入的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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