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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其所指的是实物证据而非言词证据,应包括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这些证据材料欲成为定案证据,需经过关联性、客观性和可采性的审查,尤其是证据的鉴真审查。判断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应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程序适用不同标准,审慎适用排除规则,对由此带来的侦查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借壳"取证的可能性也应有充分的警惕。  相似文献   

2.
言词证据是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一种证据形式,而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形成的言词证据在民族地区诉讼活动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还有其独具的证明效力。但长期以来,由于有的司法人员在办案中不注意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询问(讯问)、翻译、记录”同时进行的取证习惯,给后来的起诉、审判带来隐患。———忽视用民族语言文字调查取证,不利于证据的稳定性。“询问、翻译、记录”同时进行的取证方式,直接造成了证据不稳定,成为证人翻证的借口。由于能够反映证人当初以本民族语言陈述事实的文字本来就未形成,庭上所举的只是…  相似文献   

3.
检察笔录是检察机关办案中的重要证据载体。检察笔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电子笔录作为检察笔录的一种形式,专指经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言词证据和勘验、检查、搜查等情况作为诉讼证据收集固定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信息.该数据信息是以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记录,以电子文档和打印件形式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言词证据具有不同于成年人言词证据的特点.针对未成年人言词证据的特点,在运用传统的询问方式收集言词证据的同时,还可酌情采取模拟案件发生法、回顾与反复相结合的提问法、录音录像法、非语言方法等.取证人员在对未成年人取证过程中要注意程序、方法、技巧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6,(2):174-188
刑事诉讼中勘验、检查笔录的应然范围应当仅包括五官感知类笔录,不应包括搜查、扣押类笔录与证据提取类笔录,其在证据属性上应当属于言词证据。国外在勘验、检查笔录证据能力立法模式的设置上,存在传闻证据模式与直接言词模式两类,我国宜选择传闻证据模式,但同时应当借鉴直接言词模式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勘验、检查笔录缺乏证据能力规则约束,勘验、检查人员出庭作证缺乏规制的问题,应当对勘验、检查笔录的证据能力规则予以建构。勘验、检查笔录原则上不具备证据能力,应当要求法庭审判时法官亲自进行勘验、检查或者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勘验、检查笔录只有符合以"可信性之情况保障"与"必要性"为设置标准的例外情形时,才具备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6.
笔录证据的正确适用对于防范冤假错案及实现庭审实质化都极为重要.笔录证据具有实质证据与辅助证据双重身份,在证据属性方面属于言词证据与传闻证据,可划分为展示型笔录证据、确认型笔录证据与行为型笔录证据三种类型.美国通过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先决问题规则规制笔录证据的可采性,德国通过直接审理原则、证据禁止规则与自由证...  相似文献   

7.
证据按其存在和表现形式可以划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体作为证据事实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言词证据为实物证据的对称,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均属言词证据。毒品案件言词证据与所有证据一样具有三个特性:一是客观性,就是一切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二是关联性,就是证据与待证事实要有内在的联系,直接或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部分。三是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是具有法律所规定的特定形式。同时证据的收集调查、审查核实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贩毒案件属于较为智能型的犯罪。毒贩的智力、阅历及反侦查能力较高,要想从他们嘴里获取真实的言词证据或者使他  相似文献   

8.
在证据法中.鉴真(authentication)是指证明某一证据确实属于提出该证据的一方所声称的那一证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确立了实物证据的鉴真制度。根据所要鉴别的实物证据的不同,鉴真有两个相对独立的含义:一是证明法庭上出示、宣读的某一实物证据.与举证方“所声称的那份实物证据”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9.
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一旦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口供后,如何及时将口供转化成为一份高质量的讯问笔录,固定犯罪嫌疑人口供,防止以后犯罪嫌疑人翻供,成为侦查办案的关键环节。贿赂犯罪案件因为其他证据相对单薄,一对一这种交易形式,使得行受贿双方的言词证据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笔者对贿赂犯罪案件讯问笔录的制作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相似文献   

10.
邓陕峡 《证据科学》2013,21(1):52-60
笔录类证据在诉讼中形成,由特定人员制作,具书面特征.其制作强调及时、纪实和合法.笔录类证据有助案件信息发现,将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连接起来,固定证据材料,反映取证过程,有的还具情景再现功能.搜查、提取、扣押笔录和审判笔录应纳入笔录类证据范围.询问与讯问笔录属于人证范畴,不宜纳入笔录类证据范围,且应当限制询问、讯问笔录在庭审中的过量适用,促使审理形式从“笔录为中心”转向“证人为中心”.真实性与可靠性保障不足已成为影响笔录类证据适用的重要问题,解决之道在于细化笔录制作规范和强化笔录证据制作的外部监督机制,落实见证人制度,扩大全程录音录像适用范围,确立笔录制作相关人员出庭制度和辩护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11.
辨认笔录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所确定,但随着庭审实质化情境下直接言词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适用,庭审对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性的审查日趋强化.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以记载言词表达为基础的辨认笔录不仅辨认机制存在内在缺陷,而且克制机制缺陷的规范化程序也执行不力,笔录制取中严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违法违规频发严重威胁着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存续,辨认笔录不得不面临潜在的证据能力危机.要化解辨认笔录因内在缺陷与制取违法违规导致的证据能力危机,需从危机成因的探析着手,建构起统一的辨认笔录制取与审查应用标准,完善混杂辨认与辨认见证机制,全面确立辨认全程录音录像的可回溯性制取规范.  相似文献   

12.
笔录文书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可以说,笔录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文字载体,同时也是诉讼活动的重要证据。笔录文书的制作水平,反映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的高低;笔录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质量。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笔录文书的质量差强人意,司法机关有必要从制度建设、思想认识、自身素质等方面提高笔录文书制作的质量。  相似文献   

1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操作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有一些程序问题需要解决。就其适用范围而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适用于"侦查机关的违法取证行为"而不适用于"私人的违法取证行为",但对于私人采用极端反人性的手段所获取的证据,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同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适用于"非法证据"而不适用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可以经由补正而继续使用,而"非法证据"则应当彻底排除,而且这里所谓的"排除",指的是彻底意义上之排除,即,一经排除则不得再次采用;对于口供而言,不仅排除该证据,而且排除该证据源,即不仅排除该口供本身,而且排除口供这一证据类型。  相似文献   

14.
蔡卫宁 《法制与社会》2014,(3):290-292,298
侦查取证包括发现证据及其线索和收集证据两个部分。其中,证据及其线索的发现一直游离于立法的边缘,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制。依据证据表现形态之不同,收集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收集,2012年刑诉法不仅完善了证据收集的手段,而且构建了遏制非法取证的机制,对侦查取证工作的整体推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王志刚 《证据科学》2014,(6):668-677
电子数据的获取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由于能够客观反映电子数据获取的过程而成为对电子数据进行鉴真的重要依据,它既能够连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又反映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保管链条的完整性。从属性上看,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具有独立的证据属性,它不仅有别于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而且有别于其他笔录类证据。对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也具有特殊性。当前,可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引入外部监督、明确制作人员义务等方式规范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郝国宏  武彪 《政府法制》2013,(22):52-52
新刑事诉讼法着重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的认定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及取证合法性的证明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要做到非法证据排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第一,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非法证据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两大类.  相似文献   

17.
笔录文书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可以说,笔录文书是司法活动的文字载体,同时也是诉讼活动的重要证据。笔录文书的制作水平,反映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的高低;笔录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的质量。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笔录文书的质量差强人意,司法机关有必要从制度建设、思想认识、自身素质等方面提高笔录文书制作的质量。  相似文献   

18.
周长军  纵博 《政法论丛》2013,(1):118-123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活动和现有的办案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实现纪检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需要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方式和办案模式进行必要调整。在调查取证方面,应当提高调查取证程序的规范性,加强对被调查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保证所取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能力,必要时还应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在办案模式方面,应当与检察机关建立新型的合作分工关系,在证据收集及程序进行方面对检察机关予以协助,并参与相关的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9.
近一两年,我省各级法院办理民事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时常遇到一些单位向依法取证的办案人员乱收费的问题: 一些档案部门任意制定收费标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在审理一起山林权属纠纷案时,承办人员到某档案馆查阅原告方的山林登记档案资料,该馆办事人员声称系保密资料,拒绝办案人员根据案件需要复制有关内容,经反复交涉后,对方又提出,查阅档  相似文献   

20.
黄印 《政法学刊》2001,18(2):59-60
言词证据是诉讼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宗刑事诉讼案件,都会涉及言词证据。合法取证,提高言词证据的质量是刑事斗争实践的迫切需要。但是,言词证据的形成过程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了解和掌握获取言词证据的过程及方法是侦查员必备的常识和基本技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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