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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格式细则》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2年7月28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格式细则》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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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公文格式细则》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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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公文格式细则》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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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文格式细则》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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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2001年4月11日颁发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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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6,(2):54-55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公文办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个别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公文办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公文的办理效率和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办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报送公文的有关要求(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的公文,统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专人签收、登记,按程序办理。不得将来文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也不得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政务处室和领导秘书。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政务处室和领导秘书不再收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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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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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8)
豫政办〔2 0 0 2〕 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 (以下简称“专网”)应用 ,进一步推进电子公文传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和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 ,经研究确定 ,自 2 0 0 2年 9月 1日起 ,利用“专网”正式传输电子公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电子公文传输 ,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发〔2 0 0 0〕 2 3号发布 )和《河南省政府机关远程网络系统邮件传输管理暂行规定》 (豫政办〔2 0 0 0〕 4号印发 ) ,完善相关技术设施 ,规范各项工作程序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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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3):11-18
国办发[201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