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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人性化管理是行刑文明的体现,是贯彻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方针的要求,对于提高罪犯的积极性和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有重要意义。在罪犯人性化管理中,应准确把握罪犯人性化管理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其实现途径,并应把握罪犯人性化管理的限度。  相似文献   

3.
罪犯改造作为义务仅从对象意义上成立,但这种义务并非属于绝对性,它在现代法治条件下还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即罪犯应当享有一定的自治权.罪犯改造自治权的提倡有利于罪犯权利保障和行刑目标的实现,是另一种形式的惩罚机能的内在限制.以再犯罪风险评估为导向的罪犯分类和监狱分类是扩大罪犯改造自治权的技术性条件,对再犯风险程度高的罪犯应当坚持严格管理和高强度改造为主,而对那些再犯风险较低的罪犯则应当扩大其在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的自治权.  相似文献   

4.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主要是按性别、年龄、刑期、犯罪类型对罪犯进行分类。实践中的某些做法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要求。我国监狱罪犯分类制度的总体设想是:罪犯以按性别、年龄、国籍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罪犯危险性、难改性、犯罪类型分类为主要分类;监狱以按押犯性别、年龄、管辖关系分类为基础分类,以按警戒度、功能分类为主要分类;同时,实行动态的分配关押与分级处遇。  相似文献   

5.
对罪犯分类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分类制度的科学化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我国监狱的罪犯分类制度在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罪犯分类制度的不足日益显现,应当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罪犯分类标准、分类模式,辅之以分级处遇及其他配套措施,以实现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6.
赵洪中 《法制与社会》2011,(14):271-271
监狱本是罪犯服刑改造、接受教育、学法守法的地方,然而少数罪犯仍然在狱内实施犯罪,破坏监管秩序、抗拒改造,严重触犯了国家<刑法>.本文指出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减免罪犯狱内再犯罪是一个值得深研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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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工作的任何内容都不是孤立的,都与整个监狱工作以及内外部环境、软硬件条件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本研究从系统论的视角分析了技术支持、人文支持、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家庭社会支持、机构人才支持、法律制度支持等6大相关罪犯分类与实施的支持系统,通过对6大支持系统的确立、解析与改进,构建了科学化的罪犯分类体系.  相似文献   

10.
余飞  沈勃 《犯罪研究》2005,(1):50-54
本文通过剖析我国当前狱内开展的帮教工作的现状和不足,提出在狱内罪犯改造中尝试建立义工制度的意义及其合理性,并就如何在原有帮教基础上构建义工制度作了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11.
滕满 《中国司法》2011,(4):48-51
起源于清朝末期的我国罪犯分类制度是监狱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是监狱学基础理论中的基础。目前,我国各地监狱基本上沿袭1989年全国监管工作会议后确定的罪犯分类制度。罪犯分类工作自1991年在全国监狱系统中推广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罪犯分类制度的局限与缺陷日益明显,分类制度的不健全致使罪犯分1类过于简单、粗泛,  相似文献   

12.
在人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推行现代的行刑理念,消除现行假释适用制度积弊,充分发挥假释的行刑激励机制,提高罪犯假释适用率,已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普遍关注的课题。本文尝试从理性认识的角度来思考、剖析提高罪犯假释适用率的现代行刑理念以及目前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提出几点浅见,以呼吁提高罪犯假释率。  相似文献   

13.
狱内罪犯弱势群体是一个易发案件的群体。其心理特征是安全感缺乏,缺乏把握自己命运的能力和信心,悲观、失望、消极、颓度、紧张、焦虑、多疑、孤僻,普遍存在迷信思想和宿命意识,自暴自弃,情感脆弱,承受能力差,在强烈刺激下易发生意外。在新形势下,要确保狱内良好的改造秩序,维护正常的监管安全形势,对弱势群体进行科学的管理,必须对他们进行情感、态度、人格、人际、环境等方面的干预,以此化解危机,促使罪犯安心改造。  相似文献   

14.
罪犯话语权,是罪犯行刑中最为基本的一项权利,直接关联着罪犯其他合法权利的依法享有。当下罪犯话语权的享有形式多元多样,彰显了监狱的文明,但是不可否认其话语权的享有仍然存在着缺失,因此,有必要通过提高对罪犯话语权法律之认识、改进对罪犯话语权享有之方式、讲究对罪犯话语权享有之艺术、构筑利于罪犯话语权享有之机制及其建立罪犯话语权享有正义之程序,来进一步提高罪犯话语权享有之水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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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劳动能力分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劳动能力是指罪犯能胜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观条件,对罪犯劳动能力进行甄别分类是监狱机关正确执行《刑法》和《监狱法》,科学运用劳动改造手段改造罪犯,提高监狱生产效益和解决当前犯劳动生产中一些突出问题的需要,采用查阅资料,体格检查,面谈访问,模拟评估和心理测验等方法,对罪犯有无劳动能力,劳动力的特点,大小等进行甄别分类。  相似文献   

16.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依法治监的进展情况,有必要把罪犯技术教育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以经济理念来操作整个办学过程,在行刑教育与行刑社会化的结合点上确立新的行刑模式,使罪犯的技术教育成为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为罪犯刑释后谋生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7.
罪犯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罪犯的受教育权具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是,罪犯的受教育权和社会一般公民的受教育权存在着诸多差异。目前,罪犯的受教育权未能真正实现有其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对罪犯受教育权的保障,可以借鉴他国经验,从制度和具体措施上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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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罪犯人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罪犯人权作为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不断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我国罪犯人权保障制度必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清末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制变革中,监狱改良应属一场比较成功的事业,特别是在行刑思想的转型与制度设施的建构上颇有建树,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这场运动中最早出现的罪犯习艺所,它不仅在清末时期具有较为完备的硬件建设,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在观念上承载了一种从仅注重报应与惩罚的传统报应刑向主张矫正与改造的近现代教育刑之行刑理念的重大转变。因此,罪犯习艺所在中国人权史上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相似文献   

20.
法治代表了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是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好的治理社会的方式。保障罪犯权利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是贯彻法治理念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法治视野中的罪犯权利保障,应当坚持依法行刑,实行罪犯人性化管理,完善罪犯权利救济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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