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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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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村民委员会职能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主要载体 ,其职能主要是代表村民实行自治 ,其次是协助乡镇政府开展行政工作 ,自治职能应远较协助行政职能重要。但在不少农村地区 ,村民委员会的职能重心在很大程度上偏移了 ,协助行政的职能过度膨胀 ,而自治职能却被忽视 ,村民自治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 ,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必须打破传统角色影响 ,改革现实体制 ,才能使村民委员会成为真正的自治组织。  相似文献   

2.
每月资讯     
《海南人大》2013,(6):4-5
事件民政部发布选举规程推动村委会直选公正民政部日前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场地要求,旨在深入推进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践。规程对选举竞争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规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  相似文献   

3.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集体财产依次归属于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立法以及实务部门也就将生产队视为了基本核算单位,农民集体财产就主要归属于生产队所有,但随着对人民公社体制的政社分离的改革,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就演变为各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管理范围内的农民集体财产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同时,政社分离改革的另一后果就是农村公共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境地,立法也就允许设立村民委员会而予以应对,在借鉴城市居民委员会内设居民小组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村民委员会就内设了村民小组。当然,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分别主要以原公社、原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而进行设立,因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并没有设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就担当了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的职能,尽管村民委员会是否存续处于不确定状态,在没有独立设立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组织的情形下,村民委员会就应当予以继续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村民小组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就毋庸置疑。不过,现行立法关于村民小组的规定过于简单,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分布为标志,作为村民自治主要内容之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开始进入全面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阶段。村民自治通过民主选举,实现了村民在政治上的民主和经济上的平等,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之上的国家与村民关系,在逐步消除人民公社体制下村民服从国家关系的同时,促使民主选举由自发向法制  相似文献   

5.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践中村民委员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和壮大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但同时也不断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当今农村中虽不普遍存在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发展 ,是当前农村实施、完善村民自治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以宪法为根据,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了十年来村民自治的经验,把法律草案公之于众,充分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完善了村民自治权的内容、组织形式和保障措施,反映了亿万农民的愿望,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一村民自治权的内容村民自治权就是农村村民以村为自治单位,对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自主管理、自主决策的权利,任何机关、团体和…  相似文献   

7.
文章旨在探讨在现行的规范村民委员会制度的两项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下的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在农村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与原因,试图从现今管理农村的政治制度、经济环境与中国传统人文方面,即,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农村最广泛的实践。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计的村民自治是以村民委员会为核心,重选举而不重监督。在推行村民自治的初期,把重点放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上是必要的,因为选举代理人是民主的第一步。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监督缺位的问题则凸显出来。山东省五莲县实施的“1+4”民主监督模式对村民自治的监督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是村民自治制度创新的重要实践。  相似文献   

9.
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完善基层民主,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已成为共识,只是在修改方案上存在分歧(小改、中改、大改)。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农村集体组织包括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和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相应的组织法,实践中是否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已经对基层民主的实现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产生障碍。因此,如何定性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成为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面临的前瞻性问题。本文以两者应该合而为一为出发点,阐述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0.
作为村民自治典型代表的村民委员会在现实中担当了村级政府的角色,负责管理所有农村社会事务,但目前农村实际上存有表现形态多样的村民组织,各村民组织设立目的差异必然致使其承担管理相关农村社会事务的职能,所以,实务中赋予村民委员会全面管理农村所有事务的村级政府模式与农村社会现实不符,应通过由各村民组织全体成员管理各自事务模式予以践行村民自治,以村民委员会为对象研究村民自治也就无法有力地解决村民自治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症结。加之,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经验而进行的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中出现了农村社区职能与村民委员会职能一定程度上相互重复的现象,如此,就必须在废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础上,再准确定位践行村民自治的各村民组织适用的法律。需注意的是,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户籍制度的改制以及跨城乡的社会组织的出现,作为城乡二元分离产物的村民自治必将成为历史。  相似文献   

11.
村级“两委”即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国家行政机构中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最基层组织.村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随着《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贯彻。2000年8月,我们完成了村级体制改革.首次实现了“村官”由自己选.事由自己管,财由自己理,标志着村级体制由计划经济的基层行政体制转入了市场经济的村民自治体制。村民自治成为农村社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村民委员会定位、村民会议的地位、民主选举的操作性、民主监督的形式以及侵犯自治权利的法律责任及其救济途径五个方面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缺陷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成熟和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和确立直接改变了过去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二元组织结构,在理论上形成了"三足"分工制衡的组织架构,即党支部掌握决策权、村民委员会掌握执行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掌握监督权。然而,由于村庄派系的普遍存在和操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和监督活动、村"两委"书记主任寻求上级的庇护、在公共理性普遍缺乏的环境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寻求"搭便车"不愿履行监督职责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表现出弱监和虚监的特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强化村民和精英的素质教育和民主参与实践,是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功能的根本。  相似文献   

14.
所谓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因在村民中分配不平等,致使不分或少分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引发的纠纷.因征地而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青苗补偿费以及农民今后生活的安置费三种.土地补偿费是给集体的,安置费是补给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村民,青苗补偿费是补给承包地的青苗所有者.实践中纠纷较多的是安置费的发放纠纷及青苗费的补偿纠纷.  相似文献   

15.
社会基层自治的得与失--从湘粤村直选说开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湘粤村成功地海选出3名村官,居委会也会这样直接海选吗(我们通常把直接选举简称直选)?全国的社会基层民主果真能够顺利实现吗?本人结合实际尝试探讨之。一、村民自治的内涵辨析村民自治是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何谓村民自治?如何理解?在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有村民委员会的定义。学者对此有一定的分歧:一个或几个自然村的村民,自己组织起来,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即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1]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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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一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其核心与精髓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村民自治实现了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结合 ,更体现为亿万农民的伟大实践。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而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行村民自治。在农村推行了直选村民委员会的制度 ,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这是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村委会直选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推…  相似文献   

17.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作为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法律依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在“两委”关系界定、乡镇干预村民自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村民大会机构的设立、村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废除等主要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 ,这些缺陷制约着村民自治的深入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 ,亟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8.
走出村民自治中“两委”矛盾的困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村民自治是转型时期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自发端至今,村民自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组法》)正式颁布以来,村民自治得到了明显的强化。但是在实践中,村民自治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作为村一级两个主要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即俗称的“两委”之间的矛盾日益凸出,并愈演愈烈,使村民自治陷入了一种困境。为此,如何走出村民自治中“两委矛盾的困境,以确保农村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农村政策的有效落实成为了党和国家十分关注并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村规民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规民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由村民会议制定的依法自我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它是村民自治的具体体现形式。村规民约在实践中已日益显现出它的强大生命力,对促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村规民约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村规民约制定主体的多元化、制定程序不够完善、内容不具特定适应性、强制执行于法无据等等。  相似文献   

20.
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微观组织的变迁经历了“人民公社——村民委员会一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种主要的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全能型的农村微观组织形式被打破,经济功能分化出来,逐步演变为独立、合法的微观性经济组织。推进农村微观组织的功能的进一步分化,特别是培育农村政治性微观组织,分担和承接村民委员会无力完成的农村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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