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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编辑同志:前不久,我遵照公司的安排送货到某商场,途中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位行人受伤的后果。由于交警部门认定我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公司时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在这起事故中,我也当场受了伤,经治疗后留下残疾。当我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为我申报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陆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驾驶轻型货车与龚某未按准驾车型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相撞。事故由陆某承担主要责任,龚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陆某住院治疗,在医治中不幸身亡。陆某家属要求龚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但保险公司以龚某未按准驾车型驾驶为由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案情:2004年11月13日.货车司机张某驾驶货车超速行驶时,适遏王某骑自行车横穿车行道,在躲让过程中将王某撞伤,同时货车向左越过中心实线驶入对面车道。迎头撞到一辆农用三轮车,农用三轮车和货车均受损。经交通警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货车超速行驶刹车不及时,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骑自行车横穿车行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农用三轮车司机无责任。王某伤后住院医疗,共支付医疗费13340元,经鉴定王某构成八级伤残。2005年4月12日,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货车车主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7310元。诉讼中。货车车主李某以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为由向王某提出反诉,要求王某赔偿货车修理费、拖车费、保管费、验车费以及已赔付的三轮车损失.共计22331元的30%。  相似文献   

4.
一问一答     
《公民导刊》2011,(6):46
工作时被第三人致伤的职工,可否分别以人身损害和工伤为由两次受偿?问:我是洁康清洁公司的职工。我正在洗擦由我公司管理的街边护栏,突然,街对面建筑物上的广告牌向我倒来,致使我肩胸臂腿等多处骨折。此次事故是某广告公司在撤除广告牌时操作不当引起的。我对该广告公司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获得了广告公司赔偿的各项损失约十五万元,其中包括住院误工工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约八万元。因为我是正常上班时受伤,我要求清洁公司给予工伤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我母亲感到腹部不适 ,经当地一家医院拍片诊断认为腹内长有一肿瘤。我们携带诊断证明和X光片到外地一大医院住院治疗。医生未作进一步检查 ,便决定为其实施摘除手术。我们按照医院的要求在手术单上签了同意手术字样。医生切开腹腔后却未发现任何肿瘤 ,纯属误诊。但住院已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我们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医院说手术是经我们同意才做的 ,拒绝赔偿。请问 :我们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匡岩匡岩读者 :从你来信所述的情况看 ,这起事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 ,只是因误诊而造成的医疗差错。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6.
问:王某有一辆大卡车挂靠于我公司,后来王某将大卡车卖给了李某,但没有告诉我公司。后来李某将大卡车租给了A公司,A公司安排员工张某在工地上驾驶时发生侧翻,致使副驾驶搭乘人员黄某受伤。本次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陈健康律师答:本次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事故认定书》应确定张某负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在出借方无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星期天我带着儿子去公园玩。其间 ,我们坐在公园设置的石桌、石凳旁歇息。儿子比较调皮 ,在桌凳上爬来爬去 ,在攀爬石桌时 ,石桌面突然脱落 ,将他的腿和手砸在石桌下 ,造成腿部骨折 ,一个手指断裂。在住院治疗期间 ,我们要求公园管理人员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他们分辩说 ,在公园内安放石桌、石凳是供人们休息的 ,而非用来攀爬。在攀爬石桌时被砸伤 ,属自身过错 ,其责任只能由家长承担。请问 :公园是否应赔偿我们的损失 ?赵艳赵艳读者 :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  相似文献   

8.
案情:许某途经某专卖店门前时,被高空坠落的一块装修材料砸伤,在装饰公司拒赔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该装饰公司履行赔偿责任。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装饰公司赔偿许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12303.  相似文献   

9.
《公民导刊》2006,(11):57-57
编辑同志:我今年7月购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并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前不久,我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并致张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货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此后,我的车辆在汽修厂修理时被盗,案件至今未破。我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对张某的赔偿,但被保险公司拒绝。请问,我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吗?读者李晓  相似文献   

10.
张凌 《公民导刊》2013,(7):47-47
<正>问:王某有一辆大卡车挂靠于我公司,后来王某将大卡车卖给了李某,但没有告诉我公司。后来李某将大卡车租给了A公司,A公司安排员工张某在工地上驾驶时发生侧翻,致使副驾驶搭乘人员黄某受伤。本次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陈健康律师答:本次交通事故系单车事故,《事故认定书》应确定张某负担全部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在出借方无  相似文献   

11.
案例:张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将赵某撞伤致右腿粉碎性骨折。经酒精测试,张某属醉酒驾车。张某在向受害人赵某赔偿后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遭到拒绝。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张某醉酒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小保信箱     
正把您的疑惑告诉我们隐瞒年龄入厂,工作中受伤,应否按非法使用童工赔偿?小保:刚满十四周岁的小美,因家庭生活困难,辍学后由同村的一个表叔带他来表叔所在的工厂打工,因年龄小怕厂方不用,他表叔在街头花钱为他伪造了身份证。签约上岗不足半年,在车间冲床操作中小美右手不慎被冲床压断,送往医院后被截肢。在申报工伤时,发现身份证有假。厂方以小美弄虚作假进厂拒绝赔偿。厂方的理由成立吗?  相似文献   

13.
某市小学生沈某,在学校院墙上玩耍时,不小心触到墙外一根距离学校围墙非常近的高压电线杆,遭高压袭击造成双臂残废。事发后,沈的父母找到学校要求赔偿,学校认为沈某触电发生在学校放学之后,学校对沈某没有看护的义务和责任,因此这事与学校无关,应找供电局要求赔偿。供电局则认为发生这起事故完全是因为村委会在修公路时未经供电局同意擅自移动了高压线杆的位置,致使高压线杆距离围墙不足法定的安全距离而造成事故。沈的父母找到村委会要求赔偿时,村委会拒不承认任何责任,他们认为,修路是为了学校的方便,再说,挪动电线杆时与供电局打过招呼,出事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我是贵刊的热心读者,现遇到这样一件事,请你们给予解答。我们班的几个同学在街上玩时,同学小君到一单位院内的厕所小解。尽管大门的牌子上写着外人莫入的字样,但看门人并未加以阻止。小君在小解时,厕所砖围墙突然倒塌,将小君砸伤,共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其家长要求该单位赔偿时,他们说单位的厕所是不对外的,小君私自闯入单位小解,其后果应当由自己负责。请问,该单位应否赔偿小君的损失?闪莉闪莉读者:我们认为,该单位应当赔偿小君的损失。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  相似文献   

15.
上下班期间往往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发生的时间段。然而在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后,一般人只知道向肇事方要求人身伤害赔偿。其实,这种事故的发生,受害职工还拥有一种获得工伤待遇赔偿的权利。因为,《工作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据此说明,参加工作保险,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更主要是劳动者的一种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16.
法律信箱     
公款被抢该由谁来担责编辑同志: 我是公司的业务员,在2005年4月,我和一同事出差到外地采购,途中被歹徒持刀抢劫,所带的1 万元公款被抢走。回单位后,我向领导汇报了此事, 但该案一直没有破获。近日,厂里要求我和同事共同赔偿被抢走的1万元的损失。请问,这笔损失该由我们来承担吗? 李强  相似文献   

17.
【案情】2006年1月17日21时55分,陈某驾驶小轿车与孔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认为孔某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事故,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越野车的车主为防城港市某单位,于2005年6月28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陈某遂以孔某和防城港某单位为被告、某保险公司为第三人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予以直接赔偿。  相似文献   

18.
案例2004年5月1日,万州至重庆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杜某(农民)和谢某(城镇居民)死亡。二人的家属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要求事故的责任方对杜某和谢某的死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赔偿杜某死亡赔偿金44300元,判决赔偿谢某死亡赔偿金161880元。  相似文献   

19.
我妹妹经家政公司介绍到雇主家当保姆。一天.她在给雇主家擦玻璃时.不小心从阳台上摔下来.住院治疗3个多月.医疗费花了1万多元。我们多次向雇主要求赔偿。他说应该找家政服务公司.而家政服务公司说他们只是介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我妹妹到底算不算工伤.应由谁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去年9月1日,上中学的肖春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为期1年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今年4月3日,肖春在上学途中,被刘某驾车撞致颅底骨折,共花去医疗费9000元。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由刘某一次性赔偿了所有的医疗费。此后,肖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医疗费。保险公司认为肇事者已经支付医疗费,肖春不应获得双重赔偿,因而拒绝。请问,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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