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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复合性、流动性等特点决定了在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问题上必须高度重视区域合作。目前,三地正在积极探索区域大气污染合作治理的有效途径。从法治的视角研究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有利于加快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法治化进程,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体应当从京津冀区域联合立法、区域联合立法框架下的京津冀地方立法、京津冀统一执法等层面为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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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以区域合作协议为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法学》2016,(1):49-62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自主权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从区域治理的历史变迁和区域合作协议的文本考察来看,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权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地方政府自由行使区域合作中的自主权是法律的常态,而中央政府对区域合作行使批准权则是法律的例外。而这种地方自主权主要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和中央的授权。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的批准,包括可能涉及中央最终决定权的区域合作协议,可能影响中央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可能影响协议非成员方利益的区域合作协议。基于合作单一制理论,中央对区域合作的充分参与是地方自主权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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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公共产品理论在区域合作和地区一体化中显示了较强的解释力。东亚区域合作对区域性公共产品的需求,是由该地区各成员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多样性所决定的,提高区域公共产品的供应水平来克服其发展障碍成为东亚各国的内在要求。区域性公共产品与东亚区域合作之间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区域性公共产品可为东亚区域合作提供新的动力来源;另一方面,东亚区域性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与其区域合作的进程是密切关联的,区域合作的不断加强可以使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得到改善和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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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国际政治经济学范式,对图们江区域公共产品的国际合作供给问题进行了分析.受国际无政府状态、以及区内国际政治形势的影响,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作为区域国际公共产品,容易受到搭便车行为的影响而陷于失败.解决搭便车问题的基本途径是主导国家的积极推动和国际机制的达成.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这一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样要遵循这样的逻... 相似文献
5.
为化解区域经济开放性与行政区划封闭性之间的冲突,我国探索出了科层制、市场化和网络化治理三类地方政府合作模式.本文在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三种模式的表现形式和各自的利弊进行比较,以期为未来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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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区域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很多都涉及到区域公共管理整体性治理的构建方面,主张区域间的沟通、谈判、协商与合作,但涉及到区域公共管理各主体在微观合作层面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所以可以对合作的具体情况展开进一步的分析。按照合作是否对称的标准,区域公共管理的合作可以分为:对称合作和非对称合作,然而非对称合作无论是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面临各种困境,遂笔者在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京冀晋三省水资源的供给现状与困境,并探讨解决三省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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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分割到区域善治:长江三角洲区域政府合作模式的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区域政府合作是区域经济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区域政府合作模式是不同层级的政府或其他组织基于共同的发展目标以及协商一致的行动,围绕合作主体、合作组织形式、合作运作方式等方面内容而构建的有机统一体,其核心是合作组织形式及其运作方式。长江三角洲区域政府合作模式从被动的行政分割式管制模式走向积极主动的区域善治式政府合作模式,从主体构成、组织形式选择、运作方式选择三大方面对推进新形势下长江三角洲区域善治式政府合作模式的创新提供前瞻性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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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7(4):80-85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区域合作再度呈现出活跃迹象,各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断涌现,区域自由化进程大大加快。对当今世界而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并存的重要趋势。在区域合作的动机、方式、内容、范围等方面均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区域经济合作的蓬勃发展,必然对我国经济产生长远而广泛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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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与区域经济合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子昌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4(4):36-40
交易成本对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具有重要影响。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质是区域内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交换,即交易。合作制度是对交易条件的相关规定。合作制度的选择,也就是现有条件下的交易成本最小化选择。区域的具体特点不同,相互之间所需的交易条件不一样,合作制度也不一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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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本质上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其缔结的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合作。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并非偶然,其产生和发展既有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也体现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以及提升整体司法鉴定能力和执业水平。鉴于目前对于司法鉴定区域合作的概念、性质以及效力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鉴定区域合作中也还存在协议效力不明,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司法鉴定区域合作内容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应当通过明确区域司法鉴定协议效力,厘清不同主体开展司法鉴定区域合作的界限范围等途径予以解决,同时还应抓住生态环境建设的机遇,加强环境司法鉴定领域的司法鉴定区域合作,逐步完善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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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是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构建的在主权中国范围内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一方面ECFA符合两岸宪制,具有非国际性、协商性和非均衡性特点;另一方面,虽然ECFA的内容设计必须遵守WTO规则,但WTO规则的调整作用具有从属性,即它必须受到中国主权的限制,并通过两岸现有法律体系产生作用。只有如此,ECFA中惠及两岸的更为优惠的措施才不会被普遍最惠国待遇稀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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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的现有法律依据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法学》2016,(2):30-42
通过对4448件法律文件的统计和整理表明,我国已经积累了较多区域合作的法律资源,包括15部法律的21个区域合作条款,25件行政法规的32个区域合作条款,以及24个有关区域合作的法律文件。当前,我国有关区域合作的立法还处于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分散规定不断丰富和积累,积极探索制定专门的统一立法的阶段。基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绝大多数区域合作条款采用了"协商"的概念,可以把区域合作条款概称为"协商条款"。它有三种模式,即选择性模式、程序性模式和授权性模式。无论是哪一种模式的"协商条款",都具有排除中央对跨区域事务进行管辖的功能,显然具有扩大地方政府自主权,并惠及地方人大立法权的功效。应该明确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为主的全国人大有关区域合作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当前编制各区域规划的重要依据。当然,有关区域合作的立法还有待进一步推进,应加快区域合作统一立法的进程,规定区域合作的法律机制和区域合作协议的共同性问题,扩大区域合作的地方立法自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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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省际区域行政立法协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地方行政立法模式上,我国目前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分片分块的立法模式。但随着经济横向联系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几个省级或市级城市构成的共同经济区域或经济带。为了避免几个相近行政区划内行政立法上的相互冲突,就需要开展一定区域内政府立法协作。这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趋势,但尚有不少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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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建立合作机制。其中,行政体系的内部规则有助于消弭合作方的潜在矛盾,形成激励相容的共同意志。区域合作机制的内部规则重点在于人、权、责三个层面。合作各方可以自设机构或者联合设立机构,要重视各方负责人的关键角色,并且为合作机构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上级应当授予相关地方开展合作的权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地方开展常态化合作,给予其区域协调发展的优惠政策,允许地方变通适用有关立法和政策。同时,运用组织领导、重点任务落实、日常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各方互评以及社会评价等指标开展考核评价,并以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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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合作与可持续发展法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我国的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超过其承载能力,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区域环境合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