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犯罪动机——为犯罪动机的构成要件地位而呐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动机是指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的 ,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并促使犯罪行为朝着犯罪目的进行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 ;现行刑法理论中的“第二种意义的犯罪目的”实际上就是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与一般行为动机的显著区别在于其负价值性、立法意志选择性以及与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的关联性。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 ,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犯罪目的是犯罪意志的核心内容 ,不是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确立犯罪动机的选择要件地位。  相似文献   

2.
对犯罪心理如何理解,这是《犯罪心理学》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目前,在心理学界,对这一问题,存在着分歧。高地血同志在他的心理学研究《歪曲形态论》中写道:“犯罪心理概念只涉及犯罪动机的形成和犯罪意志支配的犯罪行为发展的范畴”。他认为,刑事法律主要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区别犯罪种类的,但是犯罪心理学对犯罪的种类却不能这样划分。就是说只能从行为人决意犯罪的意识上的起因,即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以及为要达到犯罪目的而采取的犯罪手段  相似文献   

3.
犯罪动机是推动或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在故意犯罪中,犯罪动机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贯穿于犯罪行为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对犯罪动机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是刑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犯罪预防学、预审心理学等多学科的共同课题。 一、犯罪动机的职能 犯罪动机在犯罪活动中的具体作用即犯罪动机的职能,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始动职能。亦称激发犯罪的职能。始动职能是一切动机的首要职能。犯罪动机对犯罪行为首先起的是始动、起动的唤起作用。犯罪行为正是受犯罪动机的激发而产生。犯罪动机是犯罪人行动的内部原动力,是主观上的直接原因。犯罪行为是犯罪动机推动的结果。作为动力,就有强弱的不同。当犯罪动机初始萌芽,处于微弱状态时,还不足以引发和推动犯罪。如果发展到犯罪决意形成阶段,说明罪刑动机已发展到一定强烈程度,并确立与实现犯罪动机相应的犯罪目的、手段、方法和步骤。在一定的客观条件出现时即付诸实施。不论是预谋故意还是突然故意,都是由一定强度的犯罪动机所激发,所不同者,预谋故意的犯罪动机有一个由弱到强的渐进过程,而突然故意的犯罪动机是在情境的强烈刺激下一刹那间形成,几乎同时进入决意,立即引发犯罪行为。激情犯罪就属后者。犯罪行为危害后果  相似文献   

4.
犯罪动机是指推动或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而犯罪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动机和目的是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犯罪人主观恶性大小的重要因素和定罪量刑时必须考虑的情节,动机和目的已被审判实际工作者所重视。而作为构成犯罪心理的因素之一,它  相似文献   

5.
犯罪目的是我国刑法中犯罪主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定罪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刑法学界给犯罪目的所下的通行定义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犯罪结果”。这一定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犯罪目的概念的内容和特点,但仔细推敲,却缺乏科学性。第一,把犯罪目的说成是行为人希望达到的犯罪结果,即希望给一定犯罪客体造成损害,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给一定犯罪客体造成损害,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犯罪客体是怎么一回事。  相似文献   

6.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越来越普遍。“白领犯罪”一词不断出现在我国法学教科书和有关论文中。那么,什么是“白领犯罪”呢?美国犯罪学家,“白领犯罪”一词的首创者萨瑟兰教授所著的《白领犯罪》一书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 中国台湾刑法学家林山田认为:“萨瑟兰教授的白领犯罪这一定义具有犯罪学和刑事政策上的重大意义。”英国犯罪学家曼海姆认为:“假如有为犯罪学而设的诺贝尔奖的话,萨即可以以其白领犯罪理论而获诺贝尔奖。现将《白领犯罪》一书第一章“白领犯罪问题”译出,以供参考。——译者  相似文献   

7.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之前,都会经过内心冲突阶段,是否选择犯罪,取决于动机斗争的结果。而动机斗争是犯罪人自我决策的选择结果,依赖于犯罪人对于行为和情境的认知,满足其自身认为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具有理性。但同时,由于较多情况下犯罪人往往很少甚至不考虑行为的后果,或者知道结果仍然选择犯罪,受情绪的制约,便呈现非理性的面貌。因此,犯罪人既有理性也兼具非理性因素。  相似文献   

8.
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刑法理论界由来已久的“悬案”之一。许多同志对这一问题曾进行努力的探索,但结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一些从事司法实践工作的同志告诉我,他们在办案时也常常遇到难以区分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情况,以致在定罪量刑时经常出现  相似文献   

9.
犯罪活动是由犯罪需要和犯罪动机所驱使的。犯罪动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起着始动、导向和强化的作用。而犯罪需要则是构成人的动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 ,为犯罪动机的形成提供了心理发展的原动力 ,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  相似文献   

10.
面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形势,如何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治理能力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课题。以“结构洞”理论为视角,对黑恶势力冲突行为的起因、发起过程、机制及条件等进行深入研究发现,黑恶势力在冲突中的发起行为存在着向上行关系借“威”(自主性)和向下行关系借“势”(规模化)的明显特征,主要通过占据“结构洞”的有利位置以实现成功发起,整个发起过程受到面子、人情等因素的影响。为此,提出了拳打发起者、剑指响应者、整市场之乱和织法律之网等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   

11.
也谈犯罪心理痕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犯罪心理痕迹主要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和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活动在一定的情境中和条件下 ,会客观反映犯罪分子心理活动的历程及个性特征。在侦查工作中 ,研究和应用犯罪心理痕迹 ,对分析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实施犯罪活动的过程以及“刻画”犯罪分子均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2.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之前,都会经过内心冲突阶段,是否选择犯罪,取决于动机斗争的结果。而动机斗争是犯罪人自我决策的选择结果,依赖于犯罪人对于行为和情境的认知,满足其自身认为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具有理性。但同时,由于较多情况下犯罪人往往很少甚至不考虑行为的后果,或者知道结果仍然选择犯罪,受情绪的制约,便呈现非理性的面貌。因此,犯罪人既有理性也兼具非理性因素。  相似文献   

13.
原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打牌时受同学诬蔑作弊,遭受“嘲笑”,在三天内将四名同学杀死于宿舍。不良的生活背景致使马加爵个性压抑、人格异常,这是构成暴力犯罪的内在起因,被害人的消极作用是暴力犯罪的导火线。具有类似马加爵“异常人格”的人,预备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实施犯罪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预防这类犯罪的对策是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的性格缺陷,提醒学生注意防范。  相似文献   

14.
在民营企业家腐败犯罪生成中,从腐败犯罪动机的产生到犯罪行为的实施,并非行为人单方面作恶的结果,其间还存在企业组织在与民营企业家互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利于腐败犯罪动机外化的犯罪情境的刺激。这一犯罪情境的形成不仅与各种具体的外部客观事实作用相关,也与行为人对这些客观内容的主观体验密切相关。最终这一犯罪情境促成行为人形成具有具体指向性的腐败犯罪动机,并将其转化为外在的事实性侵害行为。  相似文献   

15.
任何故意犯罪案件,都是犯罪分子创作的一部“作品”。正象所有的作家或者画家,一旦要遣词造句或挥毫泼墨,其作品都会反过来以词章或线条反映出一定的思想倾向即主题一样,犯罪分子在进行所有故意犯罪的时候,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时、空等要素,也一定要反过来以特定的联系和组织形式,反映其犯罪动机。我们把这种按一定方式联系或组织起来,具有显示行为人犯罪动机功能的、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要素的复合体,称为  相似文献   

16.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也是一个“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在“网络社会”同样存在善与恶,同样存在着犯罪。这种犯罪包括方方面面,因此,如何进行和加强“网络社会的治安管理已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做为治安管理的主力军——公安机关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加强“网络社会”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判断计算机犯罪的能力。另外,公安机关要做好网络社会的治安工作,还应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警察”队伍。  相似文献   

17.
犯罪动机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探索犯罪动机的规律性对于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研究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对犯罪动机的概念、性质、过失中的无意识动机和犯罪动机功能独立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犯罪动机是推动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犯罪动机在支配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主体内外因素的变化而使犯罪主导动机恶化 ,即犯罪动机向更加罪恶的方向发展 ,激发更加恶劣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的恶化是有规律的。影响犯罪动机恶化的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犯罪主体所面临的恐怖程度 ;二是犯罪主导动机的罪恶程度和犯罪主体的自我评价 ;三是犯罪主体的人格因素。  相似文献   

19.
侦查行为与犯罪行为经常处于“道魔争高”的状态,这是规律。目前一些公共场所团伙侵财犯罪突出,犯罪手段和工具诡异。实战中打击此类犯罪存在一定难度,侦查效益较低,犯罪证据不易提取和固定.为此,侦查主体必须掌握此类犯罪行为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相应的侦查对策.做到精确打击、斩草除根。  相似文献   

20.
客观的处罚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通说承认客观的处罚条件这一概念,认为其属于无关犯罪成立与否的情况。但是,这切断了犯罪与刑罚要件及其效果之间的联系,有违“犯罪是可罚的行为”这一定义。而且,这种将犯罪从刑罚考量中割离出去的做法,有导致犯罪论的形骸化之虞。事实上,作为发生可罚性程度之危险的介入情况,客观的处罚条件理应还原至作为可罚的违法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应该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与客观的处罚条件之间的相互联动,由此而导致了法律所应防止的可罚性违法事态的发生。基于这种理解,在行为当时,必须存在将来发生客观的处罚条件的可能性、行为与客观的处罚条件之间的相互联动提高了危险性、对将来发生客观的处罚条件具有预见性。据此,偶然责任得以排除,从而担保了责任主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