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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0 毫秒
1.
原告武汉市“荣宝斋”诉称.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6年11月6日作出的《关于第1744594号“荣宝斋(繁体)及图形”商标争议裁定书》认为第三人北京“荣宝斋”注册的三种“荣宝斋”商标为驰名商标,原告的申请注册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故裁定撤销。原告认为被告的这一裁定没有就争议商标是否构成复制、摹仿驰名商标进行评述,程序上存在不当;同时,被告认定北京“荣宝斋”为驰名商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应当予以撤销。被告则认为.原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图案与第三人的商标构成近似.  相似文献   

2.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印象丽江”商标驳回行政纠纷案件。 原告覃某于2006年2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5166350号“印象丽江”商标。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申请商标含“丽江”,“丽江”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原告覃某不服,于2009年4月向被告商评委申请驳回复审。  相似文献   

3.
原告瑞士雷达表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26日向商标局提出“RADO”商标的注册申请,经核准予以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4类手表及其部件,该商标经续展后有效期至2016年1月6日。1995年8月11日,哈尔滨市爱力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商标局提出“RABIO”商标的注册申请,也指定使用于第14类手表商品上。  相似文献   

4.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5.
最近,日本公司将我国四大名著的名称在游戏等产品和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引起了国人广泛的注意。如日本巨摩公司在游戏产品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西游记”“三国志”“水浒传”和“三国志麻将”商标;日本久诚公司申请“快乐西游”商标;日本光荣公司申请“三国志战记”“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网络”等大量含有中国四大名著名称的商标。有关四大名著的名称能否注册为商标使用引发了讨论,笔者认为,四大名著的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相似文献   

6.
商标     
《电子知识产权》2014,(10):11-11
“好孩子”遭遇“GoodBaby”,商标申请困难重重 作为我国最大的儿童用品制造企业,好孩子集团公司自1989年成立以来,其产品已涵盖婴儿推车、童装等十几个门类。但当好孩子集团在消毒纸巾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好孩子”商标时,却因遭遇在先商标“GoodBaby”,而被国家商评审驳回。  相似文献   

7.
域名注册制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比较尴尬,随着“中央一套”被申请注册为避孕套商标的新闻被炒作之后,相关的新闻也都陆续跟进,“中央抬”的男性性保健商标也已经提交了申请,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不知还有怎样富有“创意”的商标申请提出来,也可以预见类似“抢眼球”的名字也将会被广泛地用于各种商业标志的申请中。炒作过后,这些商标申请将面临商标审查程序,只有不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申请的相关规定以及顺利地度过公告期的商标申请,才能最终被核准注册。可以说这些炒作的商标申请要想修成正果,商标申请人想凭借新奇商标赚大钱,还得过五关斩六将。  相似文献   

8.
肖刚 《江西律师》2002,(3):15-15,14
据报载,早在去年十月份,全国就有二十四家企业申请注册“米卢”商标,其中流传最广的是四川某商家。据其提供的由国家商标局转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显示,其申请注册的商品类型包括服装、领带、围巾、足球鞋等十类。在获知四川有人抢注中英文版本的“米卢”商标后,米卢本人也在今年四月初委托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代其将中文“米卢”作为商标注册。  相似文献   

9.
商标     
《电子知识产权》2013,(11):11-11
“米兰”名称被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北京市一中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而状告商评委的案件,判决维持了商评委决定。2010年11月16日,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注册“米兰”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0类的“印刷”等服务上。  相似文献   

10.
2003年3月,成都一位颇受争议的大学生擦鞋匠罗福欢,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罗记”擦鞋商标,成为我国擦鞋匠向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的“第一人”,而倍受媒体关注。  相似文献   

11.
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我国将对商标法作相应修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增加对驰名商标的专门保护条款。在国家工商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中,建议增加如下条款(作为第六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12.
[案情] 周军系第3383774号被异议商标“中超”的申请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在( 2008)商标异字第04702号裁定中认定:中国足球协会称被异议人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注册其知名的、使用在先的“中超”商标证据不足.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11161号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3.
近期,不少企业尤其是北京地区的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反映,有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知他们限期申请注册“电子商标”,按照每10年5000元的标准收费;否则,视为放弃“该电子商标使用权和所有权”。此后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其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14.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要回了“王致和”在德国的商标权。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致和集团”)已在德国申请注册了“王致和”商标,在欧凯公司抢注的商标被依法撤销后,王致和集团的申请将顺利被核准,从而使“王致和”商标回归王致和集团。4月24日,王致和集团总经理王家槐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相似文献   

15.
在EB VS.Mr.Zuccarini案中,原告Electronics Boutique Holdings corp.(简称EB)是一家游戏和计算机软件的专业零售商,拥有超过600家零售店,并通过Internet出售商品。EB注册了几个服务商标,包括“EB”和“Electronics Boutique”,同时正在申请注册另外几个服务商标,  相似文献   

16.
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标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注册人或持有人等方面的关联性,可被认定为在在先商标的基础上获得的延伸注册。虽然被异议商标标识与异议人商标标识相似,但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拥有的在先有效注册商标相似,且异议人不能证明其对该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应当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17.
最近,一家在直布罗陀注册的Alvito公司向欧盟提交申请三个带有明显贸易歧视性的“NOT MADE IN CHINA”(“非中国制造”)字样商标。欧盟已先后接受了这些商标的申请,并于2月20日对其中的一个纯文字商标进行正式公告。这意味着这个商标已经通过了欧盟商标主管机构的审查。如果我国方面的企  相似文献   

18.
所谓商标共有,是指数个主体对同一商标共同享有的商标权。我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这是指基于共同申请而形成的商标共有。虽然知识产权的共有在我国法律中早就存在,如我国著作权法就有合作作品的规定,但商标共有却是第一次被规定在商标法中。  相似文献   

19.
原告麻希玛柔娱乐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2002年7月,原告在第9类电子出版物及第29类牛奶饮料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流氓兔”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原告不服。遂于2003年4月25日向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05年8月,被告经审查后亦作出驳回注册申请。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审决定。故原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被告的复审决定。原告认为。其申请的商标“流氓兔”是金在仁创作并授权原告申请和使用的“MASHIMARO”动画形象的中文名称,该彤象是一只很有个性的兔子.在中国已经使用多年,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因此,“流氓兔”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  相似文献   

20.
赵凤梅 《山东审判》2003,19(2):81-84
目前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及地区的商标立法都采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这一原则,“近20年来,中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对在先使用者的利益,未予以应有的考虑”。①因此注册原则本身也隐含了某些不合理的因素。实行注册原则的商标立法一般不将实际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既导致出现大量的注册而不使用的被称为商标“垃圾”的注册商标的出现,又在客观上助长了危害不小的“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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