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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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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兰秋  赵然 《证据科学》2015,(2):224-238
医疗纠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这决定了鉴定在医疗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本文以北京市法院2013年度一审审结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为样本,分析了医疗诉讼中的鉴定实况,指出法官和当事人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鉴定依赖"倾向,鉴定活动大多未遵循就"专门性问题"进行"专业评议"与"同行鉴定"的原则,医疗鉴定的性质定位与功能认识存在偏差,鉴定权与审判权的分野模糊,庭审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不充分,法官对鉴定意见的评价能力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重构我国医疗诉讼鉴定制度的路径与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侦查阶段鉴定的必要性与实施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据来源的特点和侦查的特殊需要决定了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主要集中在侦查阶段进行。侦查阶段启动鉴定的特殊,鉴定内容的专业性,鉴定对象条件的不可重复性,鉴定时间的紧迫性,发案与破案时间距离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侦查阶段的鉴定主要应该由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实施。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专家拟制稿"中提出的"侦查机关不作鉴定,只作检验","检验结果不具有证据资格","鉴定一律由社会鉴定机构实施"的修改意见缺乏实践依据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为促进我国司法会计鉴定事业的发展,在理论研究、创造与实践中进行有益的探索,本文把十几年来的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认识问题着重归纳为三点,如"凡解决涉帐案件的专门性问题都属于司法会计鉴定"的认识问题、"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认证标准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表述"的认识问题和"对司法会计鉴定主题概念"的认识问题,作了肤浅的评点.旨在进一步推进司法会计鉴定学科理论和实践,以求完善司法会计鉴定的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要求。在目前尚未实现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先"统一"再"健全"是必然的路径选择。"统一"侧重体制形式上的整体性,"健全"侧重于体制的功能。落实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备案登记制度、统一准入标准、统一鉴定程序和技术规范是"统一"的基本要求,而将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内部的侦查技术部门与鉴定部门分离、构建司法鉴定技术评价和转化体系、制定全国鉴定机构统一发展规划、建立鉴定机构资质分级及动态调整机制是"健全"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但从长远来看,《司法鉴定法》的立法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鉴定结论被人们誉为"科学证据"。通过对13起错案涉及有关鉴定问题的透视,发现这一"殊荣"因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问题鉴定"使某些鉴定结论成了错案的"帮凶",这不仅导致了案件事实的错认,造成了司法不公正,同时降低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最终影响了诉讼效率。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在取消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内设鉴定机构的同时,准许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这种制度是否合理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6.
实际上,医疗鉴定一直是由医院和医疗部门组成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往往有利于医院一方.很多患者也认为,鉴定机构与医院当事人关系密切,又缺少客观监督,"暗箱操作"、"老子给儿子鉴定",患者难讨公道.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要慎提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其一,"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成为司法人员怠于审查鉴定意见的借口。依照刑诉法规定,鉴定意见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依法审查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防止"垃圾科学"进入诉讼,是法官必须履行的"守门人"职责。其二,"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会使司法人员在面对多份鉴定意见时盲目崇拜权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  相似文献   

8.
Qiu CJ  Luo YP  Zhang B  Huo KJ  Zhang W 《法医学杂志》2008,24(2):131-133
目的探讨"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形成原因、判定原则及处理措施。方法分析比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中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鉴定资料。结果形成此诊断的主要原因是鉴定资料不充分,描述的被鉴定人精神异常表现不具体、不典型(83.3%),或鉴定资料描述的精神异常与鉴定检查时发现的情况不一致。但是即使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仍可以从作案动机、有无逃逸等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被鉴定人9例(75%)判定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例(25%)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结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是一种暂时性诊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但应慎用。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从而确立了事实认定的主体应为司法工作人员,而非鉴定人。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理由却无法真正得到司法人员的回应。鉴定意见的质证有效性不仅有赖于鉴定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更需要借助专家辅助人员的专业性意见。鉴定意见的采信必须以法官的心证公开原则为保障。  相似文献   

10.
近些年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其程度由最初对鉴定程序的批评,如"医疗事故鉴定何时不再‘暗箱操作’",发展到现今对鉴定体制的"变革",如"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摆脱了单纯卫生行政部门一家组织鉴定的模式"、"司法鉴定首次否定医疗鉴定"等等。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乃至医务人员涉嫌医疗事故犯罪案件的过程中,"XX医科大学法医教  相似文献   

1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就是专家鉴定组在鉴定中实行"合议制",即鉴定时先进行充分的讨论,以达成对鉴定结论的共识,无法达成共识的,再通过表决以超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做为鉴定结论.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合议制"弊大于利,可能有三方面的弊端影响鉴定的公平与公正第一、"合议制"有可能成为"一言堂";第二、"合议制"有可能压制不同鉴定意见;第三、"合议制"有可能成为腐败的温床,这些均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杜绝鉴定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笔者认为唯有推出"表决制",即专家在鉴定时对鉴定结论直接表决,不再进行讨论.同时应扩大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范围,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更具公平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12.
程序公正与刑事诉讼中的鉴定启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启动权本质上是举证权,而不是准司法权。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启动权的配置具有单向的控方主导型的特点,有违程序公正理念,削弱了当事人的举证权,与大陆法的"鉴定权主义"和英美法的"鉴定人主义"制度均存在差距,不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可以通过赋予辩方有条件的鉴定启动权和救济权的方法对鉴定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医学鉴定人经常需要对损伤后的"三期"即休息(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进行法医学鉴定。目前虽有一些相关标准可供参照,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一概而论。现从当前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角度对"三期"的认定范围进行讨论,并结合鉴定实践,对"三期"鉴定时应考虑的因素及鉴定原则(个体化、循证化原则)进行了总结分析,对涉及伤病关系及医疗纠纷的"三期"鉴定进行了讨论,以求对鉴定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正《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总则中对损伤的鉴定时机作了规定,如何正确理解标准中鉴定时机的条款,及时有效地出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文书,服务案件的侦查诉讼和纠纷的调解处理,本文就此进行浅析。1对"标准"相关条款的理解"标准"对鉴定时机以明确条文(4.2.1、4.2.2、4.2.3)进行了规定,其中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鉴定4.2.1款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  相似文献   

15.
研究始于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又有不同的角度.从科学属性来分析,鉴定是以科学技术为生命,"终局鉴定"的提出是对其性质的模糊与误解;而从诉讼理念来审视,又亟需整合鉴定资源,构建"终局鉴定"来定纷止争.笔者以此角度阐述终局鉴定的特征以及构建的必要性,然后从鉴定专家的认证与出庭、鉴定实验室的评估与认可、司法鉴定程序与方法的标准化等方面对终局鉴定构建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相似文献   

16.
陈青  汪洋昉  王鹏 《法制与社会》2013,(23):118-119
本文简析"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显现这种修改的立法本意,折射新刑事诉讼法的改革方向,再结合鉴定意见的属性,通过对新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审查判断的把握,理清鉴定人出庭保护、鉴定意见专家评议等配套措施,以便司法鉴定性证据在实践中能有效地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鉴侦合一"现象,违背了鉴定活动与司法活动分离的法定原则和科学鉴定的客观公正立场.鉴侦分离机制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独立化,鉴定活动与司法活动的界限应予以明确,还应通过将侦查与鉴定工作任务、组织机构进行分离,纠正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的立法表列来区分鉴定与鉴别的关系,进而构建鉴侦分离的机制.  相似文献   

18.
聋哑人是生活中通俗的称谓,在学术上常称为"喑哑人",我国刑法第十九条将之界定为"又聋又哑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更多的聋哑人开始走向社会,但由于各种原因,聋哑人犯罪也日趋增多.由于法律对"又聋又哑"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且刑法未规定"又聋又哑的人"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而导致聋哑人认定多有争议.实践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以行为人持有的残疾证作为判断的依据.然而,办残疾证时进行的残疾鉴定,不具备与司法鉴定同等的证明效力.本文作者通过1例聋哑人的司法鉴定,对其鉴定要点,尤其是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适用标准等进行分析,以其对同类案件的鉴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司法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领域重要的科学证据。开展鉴定活动时,司法鉴定人有可能因程序性或技术性问题而向法庭出具有问题的鉴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重新鉴定作为问题鉴定的救济路径之一,是严重问题鉴定的高端技术性解决方案。法官与当事人不恰当使用重新鉴定手段来纠正问题鉴定,是引发民事诉讼中重新鉴定乱象的内因。而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与诉讼规则博弈所导致的管理盲区的出现,则是引发重新鉴定乱象的外因。《民事诉讼证据规定》(2019版)为重新鉴定乱象的治理带来了契机。一方面,通过"提出异议-书面答复-鉴定人出庭"的鉴定异议疏导路径,使重新鉴定回归恰当的救济地位;另一方面,基于"初次鉴定、庭审质证、重新鉴定"构建多元化的问题鉴定管理路径。这种合理的问题鉴定分流管理模式,不仅有望有效治理既往的重新鉴定乱象,而且即将打破知识壁垒、实现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20.
司法精神障碍鉴定的公正处理有利于保护精神病患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由于它主要涉及鉴定人与被鉴定人、家属及司法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所以存在着很多伦理问题,应当运用客观公正、尊重以及最小伤害伦理原则进行规制。尤其是针对目前司法精神障碍鉴定领域存在的鉴定人员称职性、鉴定意见涉及终极问题等的问题,可以以伦理原则为指导进行制度改进,提高鉴定人筛选标准,完善"终极问题原则"和"无病推定原则",确保司法精神障碍鉴定制度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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