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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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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一种重要的被执行人财产的变现方式,强制拍卖制度在民事执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不自动履行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的财物进行强制拍卖的做法既要维护判决书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也要使被执行人的个人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我国的强制拍卖制度在这些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在很多方面存在改善的空间。笔者作为一名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长期接触强制拍卖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因此从自身视角出发,尝试对现行强制拍卖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强制拍卖性质的公法说为基础,对拍卖当事人及法律效果作进一步探讨,以期完善强制拍卖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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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帆  许炯 《法制与社会》2013,(23):39-40
司法拍卖,又可称为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对被执行人(或担保人)所有的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定程序实施公开拍卖,以获得价款抵偿债务的处分性执行措施。本文在指出我国司法拍卖制度缺陷的基础上,就该制度的重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对我国司法拍卖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5.
强制拍卖船舶是海事审判领域的一项别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是指海事法院依法对船舶实施保全措施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依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经过一定程序,运用司法强制对被扣船实行公开拍卖,获得价款,以备清偿船舶所有人的金钱债务。1987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下称“卖船规定”),以司法解释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强制拍卖船舶法律制度。几年来,依据“卖船规定”,全国海事法院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浙江高院推行淘宝司法拍卖模式,司法拍卖方式改革激发了前所未有的民众参与热情。我国司法拍卖方式经历了“法院自行拍卖-委托拍卖原则-自行拍卖与委托拍卖并存”的历史演变,但法院系统推行的拍卖方式改革过分追求防止司法腐败的直接目标,而忽视强制执行程序保护执行当事人权益的根本宗旨。以保护执行当事人权益为中心审视当前中国司法拍卖改革实践,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多元化司法变价机制必然而且正在逐步形成。  相似文献   

7.
蒋建军 《法制与社会》2013,(30):120-121
本文以浙江省一些法院在淘宝网站上进行司法拍卖的热点事件为切入点,透视不同的舆情,从理论上深刻把握匐法强制拍卖的本质,分析司法拍卖与普通拍卖异同,对淘宝司法强制拍卖的当与不当提出意见,分析实现司法强制拍卖的正确路径,为在新的时期有效实现司法强制拍卖公信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有限责任公司是社会中一种重要的公司形式,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发展的好坏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中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对提高我国整体的国民经济有重要的影响。公司法针对公司人数较少、封闭性强的特点,制定出了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为了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而设立的法律条款,有利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行和一些老股东的利益。本文主要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概述进行阐述,并对优先购买权中存在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为执行(1996)闽经终字第112号民事判决,厦门海事法院(下称厦门院)于1997年11月26日向被执行人福建省闽东赛峡海上经济技术协作发展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于1996年12月3日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12月4日未按通知履行,厦门院于12月4日作出了扣押其所属财产,以抵偿欠款的裁定。同日,发布了扣押船舶命令,12月8日将被执行人所属的“闽安8号”轮在辽宁营口港予以扣押。12月17回厦门院书面委托大连市拍卖市场对“闽安8号”轮进行拍卖。嗣后,厦门院为方便拍卖,要求当时正租用该轮的烟台远航船务代理…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针对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关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的管辖、当事人地位、申请费用收取等方面问题,仍然存在不明确之处。本文针对上述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力求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有助于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杨临萍 《人民司法》2012,(5):105-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创制与施行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行政强制法是一部旨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它调整和处理着现实生活中最广泛、最直接、最迫切的"官"民关系,与社会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紧密联系。同时,这部法律的施行也必然会给司法工作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案件的司法审查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围绕行政强制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在行政强制案件中司法审查亟需关注的若干焦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12.
于敏 《法制与社会》2011,(11):137-138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拆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合理合法,并由司法程序来进行最后的裁决。也就是说,以后要强拆必须先向法院申请,法院既非利益主体,理论上执行程序会更公正。本文在论述取消行政强拆意义的同时,提出法院在执行强制拆迁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乔宇 《法律适用》2013,(8):62-66
一、问题的提出强制拍卖程序中,只有一人到场参加竞买,所出价格不低于保留价(以下简称一人竞买),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概括起来大致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一人竞买强制拍卖无效,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拍卖成交裁定的,应予撤销,尚未拍定的,应停止本次拍卖;第二种观点认为,强制拍卖不因只有一人竞买而无效,如果拍卖程序并  相似文献   

14.
乔宇 《法律适用》2011,(3):65-69
一、问题的提出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将被执行人财产拍卖给买受人后,第三人提出,被执行人对拍卖物无处分权或拍卖物实为该第三人所有,此时,买受人的权益应如何保护?对这一问题,大致存在两种观点:一、如拍卖行为已经终结,法院应保护善意买受人通过拍卖取得的财产权利,维持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对已经进行的拍卖行为不再否定其效力.买受人取得...  相似文献   

15.
樊惠平 《河北法学》2004,22(9):112-116
我国目前的民事执行现状已经严重影响到法治建设的进程 ,尤其影响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 ,若不采取有力措施 ,建立完善、可行有效的强制执行制度 ,就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强制执行应积极回应民事实体法的要求 ,与民事实体法相协调 ,强制执行制度的结构和具体的制度设计 ,应尽量避免与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发生矛盾和冲突。但我国对强制执行之基础理论的研究尚为薄弱。旨在对强制执行拍卖制度进行理论基础的探究 ,为制定完善的、可操作的强制执行拍卖制度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行政强制法立法若干争议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行政强制法(草案)》(三审稿)中存在的三项主要争议从实践层面进行了系统探讨。作者认为,行政强制设定权应配置给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在条文表述上应修改得更加严谨;行政强制实施体制原则上应实现裁执分离,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并裁定,但一律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应包括四项: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比例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相似文献   

17.
江必新 《时代法学》2012,10(5):3-11
如何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能够在《行政强制法》的规范下顺利地实施,是行政审判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人民法院对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要注意把握行政强制行为的基本特征、二重性以及基本价值,对行政强制行为要进行类型化处理,注意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把握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强度,处理好主从行为、先后行为以及行政强制权与相对人抵制权之间的关系,注意诉讼审查与非诉审查标准的区别。在强制拆迁中,尤其要把握好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与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竞买活动的名义很多,如网上竞价、网上议价、网上竞标、网上争购等,大多数均回避了网上拍卖、网络拍卖这个字眼,以避免法律上的麻烦。但其内容基本相同,都是利用网络,对某一具体物品、权益等展开竞价购买,在规定时间里最高竞价者胜出。那么这种行为的性质是什么呢?我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竞价者的买卖方式。由此可见,无论以何种名义出现,这种网上竞买就是一种拍卖活动,利用网络进行只是拍卖活动的载体改变,但不改变拍卖活动的本质特性。  相似文献   

19.
我国<拍卖法>并未对强制拍卖作专门规定;后虽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但是<拍卖法>与强制拍卖的关系依然模糊.笔者认为,强制拍卖与一般拍卖不同,法院参与强制拍卖及其在强制拍卖中的主导地位,要求强制拍卖遵循一些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20.
方昀 《江西律师》2001,(2):21-23
拍卖(Auction),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传统的拍卖程序是拍卖时准许买主事先看货,由潜在的买主连续提高出价,以拍卖者(通常是卖主的代理人)接受其最高价格而成交。拍卖中的出卖人称为拍卖人,买受人称为应买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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