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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 "总的来看,我们的犯罪构成理论,虽然对前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有所修正,但基本上还没有突破前苏联的理论模式,因而应当怎样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1]现在,有的学者坚持维护源于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有的学者建议采用德国、日本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有的学者试图构建既非来源于苏俄、也不同于德日、更有别于英美、还相异于法国,因而独具中国特色的犯罪论体系.不可否认,各种观点的论证与反驳,有利于犯罪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但是,倘若不明确一些方法论的问题,论证与反驳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获得应有的效果.所以,本文就构建犯罪论体系需要明确的几个方法论问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2.
犯罪论体系是整个刑法学理论的中核。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概念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差异。犯罪论体系是将有关刑法学的个别认识按照逻辑关系加以整序,使看似无序的犯罪成立问题易于把握。在理想的封闭体系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开放的犯罪论体系是最佳的理论选择。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论体系进行了简要的对比分析,以期有益于进一步深入的理解犯罪论体系的本质。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的犯罪论体系,依据其是根据事物本身论理还是根据一定目的而建立,可分为范畴论和目的论。犯罪论体系是范畴论还是目的论,是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的原点问题。要解决形式与实质犯罪论这一新的刑法学派之争,必须联系犯罪论体系的范畴论与目的论予以考察。现代刑法提倡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同时,由于刑法法益保护目的的要求,在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上,它要求由以往形式判断转向从处罚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中的构成要件。这种基于实质可罚性把握的犯罪论体系即为实质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5.
杜涛 《法制与社会》2013,(11):277-278,280
犯罪论体系作为刑法中的一个理论体系,是刑法学理论的基石,是衡量一个具体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在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界都出于通说地位,然而,在刑法学变得越来越精妙的今天,特别是随着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把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之一的情形下,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体系开始陷入困境:在理论上存在很多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在司法实务上又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错案,无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国现在所面临的窘境,本文借鉴德日刑法理论,并兼顾我国传统的四要件说,对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修正,勾勒出了完善后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6.
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典型的阶层式理论体系,其不仅区分违法与有责,而且确定了二者的位阶关系,即从违法到有责去检验犯罪的成立。这种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在方法论上要求两种重要的位阶关系,即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并未区分违法与有责,各个要件之间也没有确定的逻辑关系,容易以社会危害性的价值判断凌驾于具体构成要件的判断,导致根据惩罚需求强行入罪的情形。同时,其强调以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定犯罪,实务中往往从主观切入,不仅不能揭示犯罪的本质,而且容易导致主客观互相补充以及整体的思考方式,易导致错案。通过比较优劣得失,可以说,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由于具有阶层之间位阶关系的内在逻辑性,因而拥有相当的实践优势,其能合理解决共犯问题,有助于判决书充分说理,也有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犯罪论体系片语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犯罪论体系的主要功能在于其刑法典说明书、教科书功能和刑法理论探索功能 ,完美无缺的犯罪论体系是不存在的。作为犯罪论体系核心的犯罪成立理论 ,需要合理地解决分解与综合、事实与价值、结构与次序、肯定与否定、认定与假定以及人权保障等问题 ,国际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德日犯罪论体系、英美犯罪论体系、法国的犯罪论体系、前苏联的犯罪论体系以及我国的犯罪论体系对于上述问题有着不同的解决路径、方式、方法 ,也就有着各自不同的优点与缺点。  相似文献   

8.
20世纪80年代韩国通过精通德语的学者们的贡献直接将德国的刑法理论引进到韩国的刑法体系中.目前,韩国的犯罪论体系采取的是新古典·目的合一的犯罪论体系.德国犯罪论体系对韩国犯罪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韩国刑法学借鉴了德国犯罪体系上的特殊理论,形成了系统的犯罪论体系.加强对韩国借鉴德国犯罪论体系理论基础的研究,对于把握德国犯罪论体系的全貌和发展规律,促进完善中国的犯罪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10.
对于犯罪论体系,在不同的法系有不同的概念和逻辑构成,就大陆法系而言,犯罪论体系通说是三元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其由该当性(法定性),客观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具有递进式逻辑结构的要件构成。其中该当性是第一个逻辑结构也是最重要的逻辑结构。该当性是客观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制约刑法学发展的瓶颈就可能始终存在。本文拟从犯罪论体系的渊源、价值判断、事实判断来简单阐述犯罪论体系的核心价值。  相似文献   

11.
犯罪论体系是刑法知识的主轴,因此,犯罪论体系的去苏俄化是刑法知识的去苏俄化之关键所在。苏俄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形成过程中存在以皮昂特可夫斯基为首的教科书派和以特拉伊宁为代表的反教科书派之间的观点冲突,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苏俄化,主要是受到苏俄教科书派的影响。对苏俄犯罪论体系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反思性思考:一是分则与总则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分则性思维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总则性思维的对立;二是违法与责任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规范论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存在论的区别;三是出罪与入罪的关系,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出罪与入罪经过三重审查:在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将那些不具备构成要件的行为予以删除。在违法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但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予以排除。在有责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但不具备有责性的行为予以删除。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构造中,前一要件独立于后一要件,因此每一个阶层的判断都是独立的判断。尤其是在违法性和有责性中,将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予以排除,在入罪过程中实现出罪功能。而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只是论述了正面的犯罪成立条件,把正当防卫等出罪条件置于犯罪论体系之外,因而具有功能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建构都需要一定的思维模式作为其支撑点。目前 ,德日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应以目的合理性为基础建构犯罪论体系 ,并对范畴论体系提出了批判。然而 ,作为目的合理性的实现途径是建构形式合理化的犯罪论体系还是实质合理化的犯罪论体系 ,见解并不一致 ,论争仍在继续。从当前德日通说体系各要素的功能和运作方式来看 ,形式合理化和实质合理化在体系中都有所体现。而在该体系中 ,行为概念并不是体系的要素而是体系运作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3.
犯罪论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罪数论以及法条竞合、期待可能性、择一认定等应纳入犯罪论体系 ,作为法律后果意义上的刑事责任应排除在犯罪论之外 ;构建犯罪论体系 ,必须妥善处理犯罪客体 (法益 )与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与其他要件 ,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中止、预备 ,犯罪成立条件与排除犯罪事由 ,排除犯罪事由之间 ,以及“定罪论”与其他犯罪理论之间的关系 ;构建犯罪论体系 ,必须遵循有利于保障人权、有利于认定犯罪以及体系性、经济性的原则 ;可以构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并列的、两要件的、区分排除违法性事由与排除罪过性事由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均有其特定的哲理基础。德日刑法理论中 ,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提出深受新康德主义价值学派的影响。它是对受实证主义思潮影响的古典犯罪论体系的扬弃。该体系不再像古典体系那样一味强调“价值无涉”的体系构造 ,开始着眼于“价值关涉”的体系构造。其后 ,新古典犯罪论体系又受到目的论的犯罪论体系的冲击 ,形成了德日犯罪论体系现今的通说。  相似文献   

15.
王充 《中国法学》2006,2(6):56-65
在中日刑法学中,行为论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角度分析,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作为行为论的犯罪论,由于行为论被包括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体系性地位,从而导致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充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日本的犯罪论则是作为行为属性论的犯罪论,虽然犯罪论与行为论相互分离,但是,由于现存的行为论难以实现它本应具有的理论和实践的机能,从而导致行为论的体系性地位低下。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中日两国刑法理论具有相通性,本文从中日犯罪论体系互补的立场出发,尝试对两国的行为论以及犯罪论体系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6.
李杨 《法制与社会》2010,(27):274-274
用刑法武器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文指出从对环境犯罪的特点和理论研究发展来看,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在递进式犯罪论体系下进行分析对于环境犯罪的罪与非罪的认定有一定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论体系"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犯罪论体系"的内涵不尽相同。国外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具有主客观相统一、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相结合、动态的层次性、抗辩机制等特点。在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时,应在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基础上,借鉴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所具有的动态层次性的合理之处,并把消极要件纳入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18.
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改之  郭献朝 《法学论坛》2006,21(1):118-125
犯罪构成体系是刑法理论体系的核心,有“刑法理论体系王冠上的宝石”之美誉。当今世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论体系颇有影响。本文分析了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的构造,比较了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异同,并就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借鉴意义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犯罪论体系之争尽管表面上趋于缓和,但实际上并未取得学理共识。犯罪论体系的评价标准对于学术论争的有效进行具有关键意义。论争双方均承认犯罪论体系的评价标准应从逻辑性、实用性两个方面展开,但对逻辑性、实用性的理解则各有侧重。本文主张犯罪论体系的逻辑性对于实用性应当具有排他的支配关系。通过典型案例和典型学术争论的辨析,可以清晰地展现三阶层体系的位阶关系在实践中能够被遵守,而四要件理论的要件顺序在实践中未必被遵守。这一标准并非区分犯罪论体系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但却能够鉴别何者更优。并非不符合该标准的四要件理论无法在具体案件处理上得出与三阶层体系同样的结论,而是其逻辑性的不同解释无法确保实践中按照同样逻辑对之加以运用,因而无法像三阶层体系那样在正确地运用时总能按照同样的思维路径展开分析而得出同样结论。正确地适用阶层体系进行案件分析更有利于实现法的安定性,更方便做到相似案件相似处理。只有充分认识二者的差异,才能在科学的基础上探寻两种犯罪论体系的融合之道。  相似文献   

20.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重要性主要是作为方法论的纬度凸显出来的.一方面,世界历史理论所采用的理论视野和理论方法是马克思考察、分析人类社会,建构自身理论和学说的一个基本叙事框架.另一方面,这一理论视野和理论方法在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那里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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