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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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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备受国人关注并曾入选2008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的"赵C姓名权案",终于在法律程序上尘埃落定了--二审法院当庭裁定,撤销了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相似文献   

2.
刘玉 《广东法学》2009,(3):77-80
赵C姓名权案从立案审理到结案以后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评议,其中法律适用问题是争论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赵C案的法律适用争议的几种主要观点,并从法律位阶、法律规范、法律解释和立法目的等法学方法论的视角分析本案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期望引发从另一个角度——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来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思考,倡导探求立法意旨,避免机械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3.
编辑提示:历时半年之久的"赵C案"已经落下帷幕,二审法院裁定业已生效。当初纷纷绕绕的热议,实际上是我们今天冷静思考的出发点。本期特别策划并非拘泥于对该案件本身对错的评议,或者说问题的关键并非案件的裁判结果,我们关注的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面对进入公共视野的案件,我们的裁判者如何行使裁判权?这既是一个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也是审判实践中法官经常会思考的难题。当我们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性问题时,当我们提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实践主题时,当代法官的职责和追求应当是什么?显然,"赵C案"带给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思考还很多。  相似文献   

4.
出生于1986年的江西省鹰潭市民赵C在出生登记及申领第一代身份证时,均用"赵C"这个名字获得通过。去年,他在申领第二代身份证时遭拒,被要求改名,为此,他把公安部门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不久前,这桩备受关注的"中国姓名权第一案"经二审裁定,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关于"赵C"这个个性化姓名的争议终将告一段落,但其留给我们的诸多思考却没有结束。  相似文献   

5.
韩向阳 《法学研究》1987,(4):54-57,96
刑事诉讼的诉讼终止,是指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在诉讼程序上决定对其终止刑事追究,从而宣告终结诉讼的一种法律行为。终止诉讼是法定的诉讼程序,它属于终结诉讼中的一种重要形式。  相似文献   

6.
现行信访终结标准存在内部缺陷和外部适用困境。信访终结标准重"程序"轻"实体"的特性,信访倒逼现象的出现,一体化终结标准适用受限的现状,导致信访终结机制运行失效。在明确信访终结机制"疏导"信访洪峰的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秉持"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构建"总体标准——个体标准"相结合的信访终结标准体系是解决的可行方案。其中总体标准是总体性规定,侧重于程序,讲求统一性。个体标准是在信访案件类型化基础上的个体性设计,侧重实体,考虑个性化。  相似文献   

7.
裁判文书的法律价值与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裁判文书是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案件事实和 法律,对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书面结论。其实质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对具体案件所作的权威性结论,是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各国的诉讼实践中,裁判文书的制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地位。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和司法改革的深入,与裁判文书有关的问题引  相似文献   

8.
涉检信访量逐年上升,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要在深入分析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终结制度,从程序上明确涉检信访问题的处理机制,探索息诉、息访的新方式。  相似文献   

9.
船舶扣押(扣船)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海事请求,而被扣押船舶(被扣船)即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保全标的物;一旦保全标的物不复存在,扣船目的就无从达到。因此,申请扣船的海事请求权(扣船入)应特别重视维持被扣船在物理上和法律上继续是本次扣船程序的保全标的物,直至扣船程序的正常终结。如果扣船并非错误或不正当,扣船程序的正常终结一般只有两种形式:一是被扣方提供了满意的变通担保使被扣船获释,二是  相似文献   

10.
王琰 《法制与社会》2012,(16):120-121
刑事审前羁押程序从实效性上与刑事诉讼法的三类价值不相符,而且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也佐证了这一点。另外在法律的遵守上,由于特定时期的特殊环境,刑事审前羁押的程序没有得到严格的遵守。现行的刑事审前羁押程序存在不能内化的弊端,因此需要在限制刑事审前羁押程序的基础上采用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内部的突破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外的社会措施来进行补充,以更好发挥刑事审前羁押程序的功能,并减少出现相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含义上也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学界通常采用"大审前程序"的概念,系指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前的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三大阶段。由于审前程序担负着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以及为法庭审判提供裁判对象和依据等重要的诉讼功能,从而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成为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一、问题意识: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动因改革审前程序,首先要搞清楚审前程序究竟存在哪些问题,这就是当前流行的"问题意识"。换句话说,只有先搞清楚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才能明确其改革的方向和  相似文献   

12.
强化法院判决的既判力,确立既判力理论的指导性地位,对当前强化程序终结性要求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理顺程序终结性、再审程序及既判力的关系,反思再审程序与既判力和程序终结性的矛盾,使程序终结性的要求与既判力的要求相得益彰,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民事再审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模式?这既是一个理论热点,又是一个实务问题。在鼎沸的学术之争中,关于再审模式的每个细节几乎都遭受到质疑和拷问。然而,在各种智识的对抗中,在对细节问题不遗余力的探究中,能够将自身论点贯穿始终提出一个具有自洽性的再审模式者,可谓寥寥无几。无论如何,再审是一个司法程序,其存在与展开不应当脱离程序二字本身所内蕴的法治意义。有鉴于此,从程序视角对再审构造进行解剖,当有其可自足的论说空间。一、启动与终结民事再审的程序缘由关于再审,第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启动和终结,是同一个再审程序在时空上发展的两端,二者存在之理由既有一定的差别,又必然存在共通之处。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对再审为  相似文献   

14.
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一)概述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  相似文献   

15.
章剑生 《法学论坛》2005,20(4):95-98
一国的宪法是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规范基础.从世界范围看,作为支撑行政程序正当性的宪法规范主要有三种表述即"正当法律程序"、"法律(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为行政程序正当性提供规范依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主体参与"和"法治国家"的宪法规范表述中,获得行政程序正当性在宪法规范上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6.
试论督促程序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现行有关督促程序立法存在的缺陷 通过几年来的审判实践,笔者认为现行有关督促程序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尚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弊端: (一)法律的具体规定有悖于立法之本意。《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这些规定,由于对债务人实现其异议权没有具体的条件限制,致使债务人凭借无理的异议也能轻而易举地使支付令  相似文献   

17.
被媒体称为"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一案"的赵C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激烈讨论。该案作为一种疑难案件、特别是成为"公共事件"的疑难案件,从不同的角度着眼,可以引发人们诸多有益的思考。本文所要关注的是,法官面临赵C案这样的情境应该如何作为,如何在立足法治的基础上做出合法、理性的公正裁  相似文献   

18.
情势变更案件处理的路径与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启忠 《现代法学》2003,25(5):128-133
本文从法与理的结合上,对我国处理情势变更案件的问题作了新的阐释。文章认为,虽然我国民商法律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处理情势变更案件并无法律障碍。在法律路径选择上,涉外合同关系可适用国际惯例,国内合同关系则分情况而定:有具体规定时适用规定,无具体规定时,可以适用法定的"公平原则"。在适用"公平原则"时,应当注意操作策略: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并注意适用效果和严格的程序。  相似文献   

19.
论正当法律程序下的最低限度公正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正当法律程序作为现代法治实践的产物,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代表了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发展的方向。正当法律程序体现了努力寻求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的理念,最低限度的公正则在于为实现这种理念提供了一个可供操作、易于观察、易于感知的客观尺度。因此,应从最低限度公正的角度来设计刑事程序,只有符合最低限度的公正要求和标准的程序才是正当的法律程序。一、最低限度公正的内涵正当法律程序与所要达到的结果的正确性之间并无绝对必然的联系,在法律程序终结前,结果能否具有正当性,还要取决于程序本身以及程序以外的其他因素。而…  相似文献   

20.
正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时间和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是法律行为的适当表达,同时也是对法律行为的必要约束。同样的,公证程序是针对公证法律行为所作出的要求,是开展公证活动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该行为准则的意义在于倡导一种科学、灵活的公证行为,其本质是引导公证主体获得法律"有限度的自由"。关于公证程序的价值,学界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和结论。大体为:厘清公证主体之间的关系、体现公平、正义、效益的制度价值,以及保障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等。这些价值的阐述谨以成文法的要求为准,从公证的社会管理职能出发,围绕公证公信力建设而展开,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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