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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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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环境权理论和实践的新展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今,环境权已成为现代环境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在环境立法逐步贯彻环境权理念的进程中,我国应借鉴在环境权理论研究和实践上取得成功的日本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加强环境权理论研究,为我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环境权,并确立完善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2.
日本的行政许可——基本理论和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芒 《中外法学》1999,(4):102-110
<正> 行政在管理社会时经常采用的有效方法有:发布命令、签订契约以及采取直接的强制等等,其中,能够规模性地进行有效严密管理,并且在许多的政策领域可广泛采用的行政手段是许可和认可。在日本的整个经济活动领域中,以许可及与许可相关的认可等方式实施行政规制的范围占到GNP的40%。根据日本国内阁总务厅行政监察局1995年的有关统计资料,在法律、法规中仅仅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权限的,以各种各样名称表现的许可、认可事项便达到1万项以上 行政法学对行政许可以及相关制度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1.规范的建立——行政许可的设  相似文献   

3.
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而我国完法和其他法律并未将环境权纳入其内,更没有任何救济环境权的法律规定。鉴于此,环境权可诉性的基本理论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环境权理论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学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从“权利生长”的视角出发,可以认为环境权是社会成员一项新生的应有权利,是基础性权利,是人类环境利益危机的产物;环境权与公民环境权是两个不同层次,环境权有待上升为法定权利———公民环境权。  相似文献   

5.
日本环境权说在立法、司法和环境行政实践中遭到了普遍怀疑和普遍拒绝。在环境权入宪的国会讨论中,支持派或主张把环境权"作为国家政策"加以规定、以"环境的义务"的形式规定,或主张仅仅把环境权的"精神"植入宪法,都不主张直接把环境权规定为宪法权利;反对派或认为环境权不宜进入宪法权利体系,或以与环境权相对应的责任义务不明确为由反对明确规定环境权,或认为规定环境权不如规定其他具体的人权,甚至认为讨论环境权入宪是误入歧途;折衷派认为环境权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对象,其理由或为环境权内容含糊、环境保护立法定位未定,或为反对环境权入宪的观点也有道理。日本司法界拒绝环境权说的主要理由有(1)根据环境权的主体不明确性;(2)环境权的内涵不明确;(3)环境权这一概念多余。日本环境行政也没有采纳环境权的理念,而是贯彻了(1)环境"有限性"的判断安排法律政策;(2)用来自对环境整体性的积极反映的整体性思维指导环境政策安排;(3)以共同利益作为处理不同主体间关系的原则;(4)以职责——监督为环境行政系统开展工作的动力机制等原则。日本环境权说遭遇困局的原因出在:第一,萨克斯并没有向日本学界传授环境权的真"经",他的演讲没有回答什么是环境权,而是介绍了美国的环境公民诉讼制度,讨论了这个制度产生的合理性;第二,日本学界所"发扬"的环境权以私权环境权为代表,而这种挂环境标签的权利与日本的环境观不相容。  相似文献   

6.
中国环境权理论的认识论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目前的各种环境权理论都没有达致认识主体间的理解、交往和商谈。二十世纪末期的环境权理论具有建构主义的倾向,二十一世纪初的环境权理论不仅具有现实主义的倾向,而且更为符合中国精英的“自然主义认识论”倾向。当下中国语境中主张“现实主义者的建构主义认识论”的理论家们试图在一个弱势的自然主义基础上个体性和群体性地建构中国环境权的公共话语。  相似文献   

7.
霍洪宝 《法制与社会》2013,(17):286-287
环境权是基于环境问题派生出的新型权利,关于该项权利的理论基础一直是学者们广泛关注的。本文就公共信托、环境公平和人权三种主要理论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辨析,并在此基础上从伦理、人权和发展的视角阐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对于环境权基础的该当性。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诉讼费用概论一、诉讼费用的意义近现代国家以公力救济代替国民私力解决纠纷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为了使公力救济得到具体实现,就必须设置一套保护国民权利并解决纠纷的机制,这就是现代法制国家的民事诉讼及其他裁判程序存在的最根本原因。国家为了贯  相似文献   

9.
婚姻制度和收养制度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对日本这方面的情况作一介绍和分析。一、结婚制度在日本,婚姻的成立一般先缔结婚约,但是民法对此并无任何规定。在实务上,如果一方没有不履行婚约的正当理由而解除婚约时,对对方所遭受的精神上、财产上的损害必须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10.
环境权——企业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由于企业行为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接连发生,主要原因是企业的环境责任缺失。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负有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义务,即企业应当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义务。环境权并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权利,而是包括多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内的一种成体系化的理论。企业环境权是环境权的重要内容之一,环境权理论应当成为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一个研究程序法的学者,到国外参观法院、监狱等设施,是我多年的梦想。庆幸这个愿望在我留学日本期间实现了。这除了要感谢学校的组织和友人的相邀,更要感谢日本法院等机构开放的参观制度。在对日本的监狱、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等机构的参观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当属日本的法院制度和日本东京地方法院。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开始提出了“环境权”的问题,认为人人都应享有“促进健康的环境权”。同时认为,环境也应当属于人类共同享受的福利和基本人权。“人类环境会议”秘书长在报告中指出:“环境恶化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的“生命权”的威胁”。他主张环境权既然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就应该在国际社会的人权保障体制内加以明确承认,并争取成为一种“公民权”。  相似文献   

13.
《法学评论》2008,26(2):66-73
环境权是以公民环境权为重心的复合性的权利。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中虽然大量存在义务性的规范,但法律属性决定了其必定是以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保护为出发点和归属。现在学界对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甚至认为应否认公民环境权,主张环境法应以义务为重心。从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中普遍实践论辩理论中的基本规则和论证负担规则以及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出发,我们考察出环境权的基本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14.
日本行政指导制度及其法律控制理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指导是非权力的行政事实行为 ,存在多种类型 ,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必须注意对行政指导进行法律调控 ,包括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行政裁量、行政程序、法律救济等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人口的增加,城市垃圾已成为困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突出社会问题,这不仅影响城市景观,浪费资源,而且严重侵犯了居民的环境权。本文主要在分析目前城市垃圾管理的现状及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保护居民环境权的措施。  相似文献   

16.
20世纪初,明治时期的自由民权思想家宫崎民藏提出了环境共有思想,而日本环境权说则被公认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学界对西方环境权说的接纳方式是实施了西方观点和日本"传统"观点的一次对接。日本接受环境权说不仅具备文化心理条件和思想资料的储备,而且还有着更深厚的民族文化土壤。而环境共有思想正是通过其根植于日本本土文化中的一脉相承的民族思想——自然观,为现代日本环境权说提供了充分的本土文化支持。  相似文献   

17.
环境权分析     
伴随环境危机而产生的环境权,是一种全新的权利类型。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在我国,环境权研究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但理论还不成熟,在环境权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惑。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环境权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环境污染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进而对现代社会科学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环境权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解决环境权的问题,已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课题。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点探讨,希望能引起同志们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9.
环境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法是本世纪50—60年代以来才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它在调整环境社会关系过程中所涉及的许多具体法律问题都带有自身的特点,亟需从法的理论上不断加以概括、充实和完善。在环境法律关系中明确环境权的概念即是此类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20.
环境权新探     
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无需许可,不能剥夺,不可让渡,而环境开发利用权属于一种财产性权利,通常需经许可而取得,其行使须遵循特定程序,因此环境开发利用权不属于环境权的内容。由于后代人具有范围和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不宜将后代人纳入环境权的主体范围,但视后代人环境权利为一种道德权利则是可取的。同时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在环境法律关系中的错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在主体间分配的不均衡性表明环境权不能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环境权主体并非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的统一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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