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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李先生恋爱1年多了,准备结婚,但他还没有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的妻子出国有4年多了,在她出国后的第一年,曾给李先生寄来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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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仅用了不足1小时,法庭调查便宣告结束,因为当事人之一李荣秀有口难言——她是聋哑人。 这是一起离婚诉讼。离婚是她所谓的丈夫先提出的。法庭上也只听他在说。而她苦于自身的条件,难于申辩。 当晚,精神受到强刺激、神情恍惚的李荣秀迷失在大街上,后被熟人送回家。事情发生在1994年5月2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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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吗?一位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先生离婚,却被法院告知十年前在另外一个法院自己已经“被离婚”。完全蒙在鼓里的她尽管与先生聚少离多甚至是不见面。但她认为自己还是他的人。那个“他”,其实不是一般人,而是国内闻名的“钢铁大王”,是腰缠万贯的巨贾富翁。结发妻子何故“被离婚”?当事人何故成了“下落不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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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高华幼年丧母,父女俩相依为命。15年前高华远嫁外地。父亲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村委会将其定为“五保户”进行照顾,但双方未签订扶养协议。2008年初,高华的父亲病故,留下遗嘱,将房屋4间,存款2万元及家庭用具若干等由其女儿继承。村委会认为遗产应归集体所有,高华则认为父亲的遗嘱中已经明确遗产由她来继承。双方发生争议,并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由于高华的父亲与集体经济组织并未签订扶养协议,因此,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其财产由高华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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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比 《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2005,(4)
片名:《孔雀》导演:顾长卫主演:张静初、冯砾、吕玉来简介: 故事发生在1977年某座小城市,一个普通的五口之家里。哥哥先天有些异常,不断换工作. 受人欺辱,但从不自知。姐姐是个狂热的理想主义者,一心要当伞兵,离开她生活的地方,但事与愿违。她喜欢拉手风琴,自作主张,认群艺馆的一个老人做了干爸,没想到干爸自杀了。她结识了一个局长的司机,为换工作很快嫁给了他, 但不久又离婚了。但姐姐依旧沉浸在她对生活的理想之中……弟弟是家中最沉默的,似乎只会以不作声的方式表达拒绝与接受,他渴望在同学中得到虚荣的尊重,离家出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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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称“现在中央党校学习,毕业后到南阳当市长”,谈吐不俗,而且对她关爱有加。她很感动,匆忙地与丈夫离婚,和他同居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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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身亡后,在处理他后事时竟然冒出了两个妻子。在原配妻子不知的情况下,丈夫与假冒她名义的另一个女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配妻子见了他的离婚证后,就放心地嫁给了他。谁是丈夫身后遗产的合法继承人,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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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1995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结婚后他想回四川老家创业,而我不想丢掉收入颇丰的工作。仍留在广东打工。我们分居两地,又都不愿放弃自己目前的事业。我同他商量离婚,他又不愿意。无奈,去年4月,我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我们离婚。之后,我曾多次与他电话协商离婚,他也认为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但让我再等他一段时间。打电话时,我录下了和他协商离婚的通话,想以此为证据再次起诉。请问,我们的谈话录音能否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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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南宁市江南区男青年袁某和女青年张某结婚15年,生育两个儿子。后来,夫妻感情破裂,于2006年3月办理离婚手续。按《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袁某及两个儿子所有,袁某补偿张某5万元,两个儿子由袁某抚养,张某不用承担抚养费。但离婚后,4岁多的次子一直随张某生活,袁某偶尔支付次子的托儿费及生活费。此后,张某曾与袁某协商变更次子的抚养权,要求确认由其抚养次子,袁某认为离婚时约定次子抚养权归他,张桌可以与次子生活,但不能变更抚养权。张某认为,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全归袁某,剥夺了她作为母亲的基本权利,显失公平,而且次子年幼时一直随其生活。2008年2月,张某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次子归其抚养,袁某一次性支付次子至成年的抚养费486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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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离婚登记取消单位证明,缩短办理时间,协议离婚成为越来越多离婚当事人的选择。但新条例实施后,离婚登记工作出现了一种认识偏差。不少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准确把握离婚登记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忽视了离婚对社会、家庭和未成年人的影响,认为办理离婚登记越快越好,离婚协议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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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中 《今日中国(中文版)》2007,56(2):46-47
夫妻俩人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欲在国内办理离婚,如何处理?案例:2002年,在导师的热心介绍下,薛女士与法国人詹先生认识10多天后,便到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不久后,她便与丈夫到了法国,并取得了法国的临时居住证。但很快他们的婚姻生活就出现了裂痕:两人因性格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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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玛 《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2005,(12)
巩亚萍与有夫之妇的老板好了五年,他不离婚的理由是,如果离婚他会把房子留始老婆,失去住所,没有“退路”。于是,巩亚萍悄悄买了房,装了修,置办了家具,他也住进来了,但她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憧憬的景象。他依然不提离婚的事,而他老婆显然已知晓老公和她的一切,可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不打不闹。现在轮到巩亚萍坐立不安了:“我觉得我好像教他们两人合伙耍了,他不和我结婚,明摆着就是要玩我,而他老婆不哭不闹,好像是放任着自己的孩子在外面玩耍一样,我常常想,我是什么,建道成了他们两口子的玩具不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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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1975年,张某丈夫去世,她带着7岁的儿子丁海改嫁,我成了丁海的继父。丁海上小学期间,我每天接送,为他交学费,履行父亲应尽的义务。丁海参加工作后分到了房子、成了家。1995年,我与张某离婚,离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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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女儿小雪今年13岁,在读初中。不久前,因小雪父亲孙某婚外恋导致我们离婚,小雪随我生活。当初,小雪反对我们离婚,但孔某不顾孩子的感受执意离婚,这使得小雪怀恨在心,心存阴影,所以每当孔某来探望时,小雪都躲避不见,而且接连几天情绪低落。见此情况,我劝说孔某不要再来探望了。但孔某说小雪还是个未成年人,他有权利也有义务来探望,小雪也不能拒绝他的探望。请问,未成年子女可以拒绝父或母的探望吗?读者汤燕汤燕女士: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有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