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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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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黎杰翠 《河北法学》2002,20(3):73-77
对我国死刑的思考应着眼于两个层次 :一、死刑是否应当废除 ?这是理性层次思考的问题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其更有不合理性和局限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 ,死刑的合理性被其不合理性和局限性一一否定 ,死刑应当废除 ;二、死刑是否能够废除 ?这是现实层次考察的问题。我国社会存在因素和社会意识因素决定了现阶段不能废除死刑 ,而在今后多长时间内废除死刑取决于现阶段刑事立法和死刑适用状况中两个支撑点 :(一 )要解决刑事立法者和司法工作者对死刑认识方面的问题 ;(二 )要淡化广大民众崇尚重刑、迷信死刑的观念。  相似文献   

2.
<正> 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之时,美国对未成年人(指不满18岁的人)判处和执行死刑的问题不能不引起全世界人民的不断注意。一、美国未成年人死刑的历史在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未成年人是托马斯·格兰杰。他于1647年在普利茅斯城因犯有兽行罪而被执行死刑,时年16岁。最近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是杰伊·凯利·平克顿,时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模式、死刑适用条件、死刑适用范围、死刑规定方式的控制以及死刑案件程序、死刑赦免、死刑执行的控制,还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死刑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的理念。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台湾地区死刑控制与我国大陆死刑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即对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犯罪绝对不适用死刑。此外,台湾地区死刑控制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也有一定的启示,即将死刑适用的具体条件限定为危害生命或健康的严重犯罪;废除绝对死刑;提高无期徒刑的假释门槛、新增重罪累犯不得假释的规定、延长死刑追诉权期限;增设死刑案件强制上诉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4.
推动废除死刑:刑法学者的责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刑法学者在推动废除死刑运动中 ,主要承担三项责任 :一是引导民意 ,让废除死刑的社会意识成为主流社会意识 ;二是启蒙政治 ,通过学者的工作给政治家以启迪 ;三是改造文化 ,让人道主义精神为内核的民族文化成为最终废除死刑的决定性力量  相似文献   

5.
自贝卡里亚提出了废除死刑的观点之后,死刑保留论和废除论的争论一直未停止。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后削减了13个,但仍有55个之多。我国历史上死刑适用泛滥,受传统历史的影响,并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废除死刑的目标仍然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应当在保留死刑制度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罪名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缩减死刑适用的对象,严格贯彻死刑的执行程序,使死刑制度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逐渐走向废止。  相似文献   

6.
死刑的执行方式是死刑制度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死刑执行方式在各个时代都有其特点。本文试图通过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变化,对我国法治的进步进行探讨,以求我国执行死刑方式更科学、完善,希望我国死刑执行方式更人道,为我国最后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7.
唐世月 《时代法学》2007,5(5):95-101
美国最高法院在1972年曾经宣布暂停死刑执行,但是在1976年又恢复了死刑的执行,目前美国是唯一仍然保留并适用死刑的所谓西方文明国家。美国联邦系统和38个州的刑法都规定了死刑,可以适用死刑的罪行还比较多,但是罪名相对比较集中;死刑诉讼程序严格且复杂;相对于美国庞大的犯罪数字,尤其是暴力犯罪而言,其死刑判决和实际执行死刑数量仍属较低;美国死刑执行方式呈现为以注射方式为主多种执行方法并存的特点。美国死刑程序复杂但是死刑错判率仍然较高。  相似文献   

8.
废除死刑虽已成世界潮流,我国基于具体国情,死刑仍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限制死刑执行已成为全民共识.死缓制度是我国限制死刑的重要手段,其本质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何完善我国死缓制度的适用以条件及具体执行方式,将是我国死刑改革的重要议题.死缓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将加快我国废除刑法的步伐,推动我国社会中理性、文明的刑罚观念的形成.  相似文献   

9.
王颖 《法制与社会》2010,(25):237-238
当今世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潮流,据统计,截止2005年,世界上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所有罪行的死刑,15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还有23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但也有78个国家和地区依然保留死刑,我国便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的必然要求。在我国,虽然死刑并未废除,但是,我国仍然有独具特色的用以限制死刑适用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本文将从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减少死刑适用的路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社会实践和司法实践表明,我国的死刑方针应当是:“既不废除死刑,也应当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在世界上有的国家已经废除死刑,但更多是经过了一个逐步废除的过程,也是有斗争和争论的,绝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事情。因此.从宏观上看,我国仍然是大量适用死刑的国度.如果立即废除死刑.显然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当然,我们最重要的是要真正树立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和减少挂死刑的条文,尽快地先将死刑人数减下来,为今后废除死刑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司法实践。即在没有废除死刑以前。1997《刑法》典的分别部分。凡是有死刑的条款只能减少;没有挂死刑的条款不准以任何一级的决定、解释,来任意增加死刑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杨涛 《检察风云》2010,(21):6-10
减少死刑适用是大势所趋 根据国际组织公布2009年全球死刑报告显示,2009年在全世界有95个国家在法律上无条件废除一切死刑。虽然还有59国保有死刑,但2009年只有18国执行死刑,大部分集中在亚洲、中东和北非。  相似文献   

12.
死刑作为一种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手段,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早在成立初期,联合国就提出了废除死刑或者控制、减少死刑的说法。我国的刑法典虽然保留死刑,但在适用条款、适用主体及适用程序上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广泛的监督内容由于各种原因常常流于形式,形成了立法定位与司法操作之间的脱节。相对于人民检察院对其他种类刑罚执行监督而言,死刑执行监督的现状是:它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剥夺人的生命;它又似乎是最不重要的,检察机关对死刑执行难以监督到位。本文将从死刑执行监督的内容、存在的问题与  相似文献   

13.
中美两国是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这两个国家仍然保留死刑的适用。目前,中国还不能彻底废除死刑,但应该严格控制死刑适用。从法律传统看,中美两国分属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这两个国家的死刑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是对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还是对美国死刑制度的修正都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4.
王峰 《法制与社会》2013,(13):290-291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15.
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是我国刑法的独创,在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对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改造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该条规  相似文献   

16.
限制并废除死刑已是学界的共识,而其第一步就是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规定。以前多次刑法修正案均没有从立法角度限制死刑适用,这无疑是一个遗憾。而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在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方面有很多值得肯定的重要举措,而其背后所反映出的思维脉络也是值得我们仔细考虑的。  相似文献   

17.
由于适用死刑持续减少,大多数美国公民支持废除死刑.一、死刑执行数量减少了12%——死刑宣判的数量接近历史最低点由于各州之间关于注射死刑、死刑的高成本以及持续提高的支持可替代性刑罚的民意仍然存在分歧,2010年死刑仍旧充满矛盾.相对于2009年,死刑执行的数量下降了12%,自1999年减少了50%多.新增加的死囚数量与2009年持平,是34年来的最低点.  相似文献   

18.
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及其对故意杀人罪的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死刑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刑法问题 ,死刑的存废取决于主导性社会观念的支持。在中国刑法理论界 ,虽未一般地将废除死刑作为自己的目标 ,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却一直是中国刑法界的态度。现行中国的刑事法律从适用对象、适用程序和死缓制度三个方面来严格限制死刑 ,故意杀人罪是当今中国刑法中死刑的主要适用对象。  相似文献   

19.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一旦实施就不可以挽回,世界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采用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一些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我们应慎重的适用死刑,因此,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它的收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死刑存在及限制死刑的必要性、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必要性以及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弊端几个方面来论述限制并慎重的处理死刑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属于生命刑。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刑罚也日趋人道化,表现在死刑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废除死刑的道路;另一方面是那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也对死刑的适用和执行方式进行改革。我国是一个死刑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 改革现行死刑制度,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入手,从死刑制度的法律价值、刑罚的目的、社会作用等多角度论述了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刑罚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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