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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认真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与原条例进行比较,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五条贯彻措施: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同时,省厅也将向各地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并督促各地在6月底前,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核准五保供养对象及人数,重新申报,建立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审核发证工作。并确定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三是抓紧组织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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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0周年,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3月1 日正式施行。新《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民政部召开了视频会议。会上,李学举部长回顾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初步建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 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出了部署,对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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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后,泰州市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就贯彻该条例进行了专门调查。一、基本情况 1.供养对象概况。该市现已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人员共18468人,其中绝大多数为 60岁以上的老年人(60至70岁12491人, 71至80岁4869人、81至90岁826人、91 岁以上232人),供养方式以分散供养为主, 集中供养为辅(分散供养12267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6201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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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对象由原来的乡镇审批改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 并明确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为此,本人认为应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垂直负责制,以全面加强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其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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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标准。一是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从2009年起全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86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2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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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基本确立,是新时期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崭新起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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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5周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尤其是《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和《规定》的出台,无疑是我国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后,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中有关农村五保供养方式、方法及有关问题在政策层面上所作出的强力支撑。那么,当前我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究竟遇到了哪些主要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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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0)
渝府发[2008]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调整如下:一、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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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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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家和我省分别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下简称《规定》),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给五保供养工作以强有力的保障。然而在实践中,五保供养工作仍存在不少难题,影响五保供养水平的提高。存在的难题医疗费用难全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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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公布如下:一、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600元/年·人。二、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綦江县、铜梁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合川市、永川市、江津市、南川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400元/年·人。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2006年9月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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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市北镇市“四个到位”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平稳运行。一是政策落实到位。依据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对象审批规程,规范审批程序。对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政策、过程、结果和供养标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五保供养对象在按时发放供养金的同时,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统筹金由市民政局负担,并实行大病医疗救助,较好的解决他们治病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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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8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中关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