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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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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省民政厅认真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与原条例进行比较,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五条贯彻措施: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同时,省厅也将向各地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并督促各地在6月底前,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核准五保供养对象及人数,重新申报,建立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审核发证工作。并确定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三是抓紧组织调研。  相似文献   

2.
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0周年,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3月1 日正式施行。新《条例》重点修改了有关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的规定,明确今后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这一规定将农村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实现了五保供养从农民集体内部的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民政部召开了视频会议。会上,李学举部长回顾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初步建立以来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施行的重大意义, 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出了部署,对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后,泰州市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就贯彻该条例进行了专门调查。一、基本情况 1.供养对象概况。该市现已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人员共18468人,其中绝大多数为 60岁以上的老年人(60至70岁12491人, 71至80岁4869人、81至90岁826人、91 岁以上232人),供养方式以分散供养为主, 集中供养为辅(分散供养12267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6201人)。  相似文献   

4.
《中国民政》2006,(4):14-15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5.
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对象由原来的乡镇审批改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 并明确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为此,本人认为应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垂直负责制,以全面加强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其理由:  相似文献   

6.
张霞 《中国民政》2009,(12):57-57
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标准。一是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从2009年起全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86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年1260元,  相似文献   

7.
《广东民政》2011,(3):20-20
近几年,惠东县不断改善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奴隶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惠东县五保供养人数为2859人,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362元,达到了省政府《五保供养条例》要求的五保供养标准。领导高度重视,把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基本确立,是新时期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崭新起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  相似文献   

9.
《广东民政》2011,(3):6-7
上下联动,凝聚力量 加快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 一是列入民生工程高位推进。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各市、县出台实施细则,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省政府连续四年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列入“民生工程”重要考核内容,  相似文献   

10.
今年是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55周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尤其是《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和《规定》的出台,无疑是我国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税后,新时期新农村建设中有关农村五保供养方式、方法及有关问题在政策层面上所作出的强力支撑。那么,当前我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究竟遇到了哪些主要难题?  相似文献   

11.
《江西政报》2006,(9):1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韵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相似文献   

12.
《广东民政》2010,(3):47-50
第一条 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3.
《山西政报》2007,(22):27-30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2006年3月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推动农村敬老院工作的建康发展,规范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五保户的生活质量,制定了《山西省文明敬老院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4.
渝府发[2008]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调整如下:一、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  相似文献   

15.
孙春春 《传承》2011,(10):87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国家和我省分别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下简称《规定》),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给五保供养工作以强有力的保障。然而在实践中,五保供养工作仍存在不少难题,影响五保供养水平的提高。存在的难题医疗费用难全免。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公布如下:一、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600元/年·人。二、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綦江县、铜梁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合川市、永川市、江津市、南川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400元/年·人。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2006年9月底  相似文献   

18.
工作动态     
江西省五条措施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江西省民政厅认真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与原条例进行比较,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五条贯彻措施: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同时,省厅也将向各地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并督促各地在6月底前,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核准五保供养对象及人数,重新申报,建立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审核发证工作。并确定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  相似文献   

19.
安振魁 《中国民政》2011,(10):59-59
辽宁市北镇市“四个到位”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平稳运行。一是政策落实到位。依据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对象审批规程,规范审批程序。对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政策、过程、结果和供养标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五保供养对象在按时发放供养金的同时,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统筹金由市民政局负担,并实行大病医疗救助,较好的解决他们治病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8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中关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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