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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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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人权机构(简称NHRI)是由国家或地区根据宪法或有关法律而设立的专司本国人权促进和保护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核心职能即处理关于侵犯人权的申诉,本文将NHRI申诉程序分为申诉受理、申诉调查、申诉处理、申诉执行四个阶段,深入分析了各阶段不同的实施程序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的作用和效能,探讨了加强国家人权机构程序建设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良性互动和人权保护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国家人权机构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是洞察国家人权机构在国家政权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窗口。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发起或参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创立。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往往属于国家人权机构管辖和调查的对象,国家人权机构可以调解国家行政机关与申诉人之间的人权纠纷,部分国家人权机构还可就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人权作出决定,并可对救济人权的方法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少数国家人权机构还可执行上述决定。总体来看,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人权保护工作的补充,这种补充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国家行政机关的人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3.
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主权国家日渐向国际社会开放其边界的全球视野中,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具有了国际与国内两个维度。在人权普适价值的指引下,人类找到了在谅解、宽容、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对话、共促社会正义实现的新的可能性。建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将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推进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中国建立国家人权保护机构是我国应履行的大国责任,此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履行人权保障责任、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欧盟人权机构:《巴黎原则》的一种尝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力宇  袁钢 《法学》2007,(6):114-122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以及《巴黎原则》的框架下专职保障人权的新兴机构。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也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关注到国家人权机构和《巴黎原则》,并从全新的基本权利机构或者欧洲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监控中心的功能扩展两个方面来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欧盟人权机构。未来的欧盟人权机构应能保持法律、组成和财政的独立性;应享有监督、咨询、教育、资料收集和调查等职责;应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和欧盟成员国的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合作。欧盟人权机构的建立可以提升欧盟一体化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李活力  杨帅 《政法论坛》2015,(3):164-173
国家人权机构对国家立法机关的关系反映了国家人权机构在国家政权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人权机构依据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设立和运行,通过向国家立法机关提交定期报告对立法机关负责,参与国家立法机关人权立法活动,并促进国家人权立法的实施。同时,国家人权机构通过不同形式对立法机关的人权立法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6.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影响下逐渐建立起来的国内人权促进和保护机制,《关于国家人权机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被公认为国家人权机构发展的里程碑。但是,对国家人权机构的理解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本文以《巴黎原则》为基础,围绕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和作用,对国家人权机构的定义、特点、分类、职责等基本问题加以澄清,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区域主义者认为,特定区域内若干国家具有较为牢固的缔结人权公约的政治和经济基础,人权标准更易确立,人权公约确立的各种程序和制度以及公约本身的修改和解释更易进行,因此,应该优先发展区域性人权机构。世界主义者认为,人权系基于人性和人道而存在于全人类,人们希望最有效的人权保护制度普遍建立,但至今没有一个人权保护体系为全体成员所承认,而且区域性协定处理世界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会使可望在其上建立全球标准的某些人权规定长期乃至永久地存在差别,因此,应该优先发展世界人权机构。笔者认为,人权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区域人权机构和世界人权机构在宗旨和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而且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着合作,并在不同的层面上对集体保护人权发挥着作用,因此,区域人权机构和世界人权机构应在地球上共生,并应向各自努力的方向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8.
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个新的创造。它的出现不过是几十年的历史,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经验总结也不过是在1991年。但1991年同时也是国家人权机构发展史的转折点,在之后不久,依据巴黎原则建立的国家人权机构遍及世界各地。由于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等背景的不同,使得国家人权机构在形式上不可能拥有统一的可以被任何国家套用的模式。①相反,巴黎原则鼓励准备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国家可以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巴黎原则所确立的各项原则,规划和设计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国家人权机构。但不论怎样,为了有效地履行依据巴黎原则所确立的权限和职责,联合国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在对实践深入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国家人权机构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特征,亦即国家人权机构有效发挥作用的要素。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国家人权保护义务的法律和政治道德义务为基础,分析了国家人权机构的性质与功能问题,在论证国家人权机构正当性的基础上,对世界各国的人权机构类型和功能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中国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基本模式。  相似文献   

10.
张伟 《比较法研究》2011,(2):101-110
<正>"国家人权机构"一词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行政命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的机构。〔1〕联合国为推动此类机构的出现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自此开始,在联合国的大力倡导下,世界五大洲涌现出了一批依据"巴黎原则"设立的国家人权机构。〔2〕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集中于90年代初期,非洲和欧洲国家集中出现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则发展于90年代后期。〔3〕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介绍了罗伯斯比尔关于人权的基本观点后,分析了罗伯斯比尔人权观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并结合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背景着重探讨了导致罗伯斯比尔人权理想和人权实践形成巨大差距的原因。本文认为造成罗伯斯比尔人权观的悲剧既与其思想中存在的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密切相关,也与那时的人权是一种人权革命后的人权和革命中的人权这一事实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Criminal Law Forum》2004,15(3):361-364
  相似文献   

13.
和谐人权:中国精神与人权文化的互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延平 《法学家》2007,3(2):27-35
根植于冲突与对立的传统人权观已不能应对现代社会文化多元的挑战,人权原教旨主义者的坚守、人权政治学的庸俗实用化、人权法理学的技术性进步都在戕害着人权本身固有的批判精神.以发乎和谐的中国精神化育西方文化本位人权观,并不是对其价值的抛弃或取代,而是对其精神的拓展与提升.基于和谐的人权不仅会使西方人权观超越其历史局限性而赢得其普遍性,也会使中国精神超越其民族性而赢得其世界性.  相似文献   

14.
以人权促进发展:工具性人权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龚向和  袁立 《河北法学》2011,29(5):46-55
人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议题,而长久以来人权与发展在两条互不搭界的轨道上运行,人权与发展的结合能为人类增添更多福祉。人权是发展的目的,发展是为了扩展人权,这是目的性人权论。而人权必须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且人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因而"以人权促进发展"的工具性人权,是人权最终得以保障的最佳路径。工具性人权有着深厚的法理底蕴、现实基础和规范支撑,人权演进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工具性人权的发展史,从古代到现代、从美国到中国的实践经验无不表明人权对发展的重大作用,世界人权宪章等国际规范性文件无不论证着工具性人权的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权的人权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于环境权的属性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 ,可谓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从权利本原的角度入手 ,阐述目前我国研究权利特别是环境权的范式存在的误区 ,提出应从唯物主义的立场揭示环境权的自然权利属性。同时 ,对人权的历史发展中概念、性质、主体和内容的变化进行剖析 ,推断出环境权符合人权的构成要件 ,在精神实质与价值内涵上与人权存在固有的联系 ,是一项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6.
This paper responds to the subvers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iscourse by corporations. It begins by placing such subversion in three contexts: the ascendance of human rights as the dominant discourse of contemporary moral and political life; the emerging challenges to human rights posed by other-than-natural-human entities; and ambiguity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egal subject and the human being.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in order to resist corporate human rights distortion it is important to reclaim the language of the human for the natural human being, despite complex philosophical and definitional challenges attending the designation of the term ‘human.’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by re-attending to the implications of human embodiment for human rights theory it might be possible to re-invigorate the protective potential of human rights for vulnerable human beings and communities against powerful disembodied legal persons (corporations).  相似文献   

17.
作为偶像崇拜的人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权既不是一种世俗宗教,也不是一种形而上学。认为人固有天然的尊严之类的主张尚可争议。人权不能被建立在人性基础上,而应建立在人类的历史和经验,如大屠杀、世界大战、奥斯威辛集中营、柯利马劳改营这样的基础之上。人权说明什么是对的,不说明什么是善的。人权只有作为一种关于“什么是对的”的“稀薄”理论才能博得全球认同。一种保护人权的普遍政治制度与道德个人主义是相容的。在一个全球社会,人权最低限度的共识在于这样一种基本直觉:对你来说是痛苦和羞辱的事情对我必定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8.
19.
以人权看待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展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是因为观念和制度上的障碍与误解。从将发展权界分为国际社会的主张与人权体系的重新分类来看,狭义的发展权意味着人权谱系的拓展,意味着需要以开放的方式理解人权。以人权看待发展,意味着对发展问题和人权问题的双向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20.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is today a key aspect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debates about corporate accountability for human rights abuse. I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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