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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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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作为被告方的政府部门,很少由其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这便是人们所称的“民告官不见官”现象。实践证明,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的弊端重重,与法治国家的建设严重脱节。构建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已成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课题。本文考察了司法实务中行政首长作为被告出庭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出庭率低的原因,通过列举的方式回答了该制度的可行性及目前有些学者的争议。、最后笔者提出了四条构建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的建议,希望尽快统一规范其内容,赋予其法律效力,为我国法治化的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诸多省市纷纷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倡或者要求行政诉讼被告行政机关的领导出庭应诉。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有其合理性?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需要以本土的视野和实践的视角,对行政领导出庭应诉这种本土经验和自发创新进行深层次的解析,同时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为考察对象,欲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对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的存与废进行深入反思以探寻其生长的内在机理和可能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3.
行政首长坐在被告席上,既是对原告的尊重、对法庭的尊重、对法律精神的尊重,也反映了政府对依法行政和政治文明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理解。当前,行政首长出庭有其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但也有多方面障碍制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系统构建行政首长出庭制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县长出庭应诉引起 广泛关注 “今天,我刚刚被县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为县长就和老百姓在法 院对簿公堂,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土 地纠纷。与村民面对面坐在被告席 上,我并不感到是一件丢脸的事。 但我深感不安的是我们应该坐在 田间地头讨论村民如何发家致 富。”这是2005年8月19日下午 在省高院的一个法庭里,临高县县 长的符永在答辩前的开场白。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项极具中国本土特色的实践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24年间经历了依托文件推动的初创期、制度正式入法的生长期和司法解释实施的拓展期三个阶段。置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功能应当得到全新阐释。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视域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有以官员守法带动全民守法、以官民沟通促进实质化解、以个案处理实现诉源治理的时代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为此提供了有力佐证。遵循法治政府建设要率先取得突破、带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法治发展逻辑,应从必须出庭案件范围划定中的司法裁量、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取向的应诉表现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实际效果的公开评价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度。通过对“行政首长”、“负责”等基本概念的分析可见,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提升行政效率的必然之举;通过与法院委员会制比较,厘清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固有属性。行政首长负责制所能够适应的领域以及相关理念制度构成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得以运行的生态环境,通过内外两个层面的剖析,在深层次上探索权力运行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7.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稳步进展,直接选举范围扩大、差额选举逐步落实、代表素质提高、人大职权尤其是监督职权强化等。但具体制度中的某些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如在选举制度中我国虽然规定了差额选举,但没有竞争的差额不是真正的差额选举,显然我国运作的差额选举还没有充分发挥其效用。差额竞选对民主完善、权力制约特别是行政权力的制约都具有重要作用,我国选举中实行竞争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扬人民民主的需要。在实践中,它既具有了实现的必要性,也具备了基本的实践条件。  相似文献   

8.
随州市近日出台《随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对审程序中行政首长未出庭的审案件,集团诉讼及媒体关的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涉及源、环境保护、房屋征收、重安全责任事故类型案件等七行政诉讼案件,要求行政首须出庭应诉?作为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责任人,行政首长应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规定》已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行政考核范围;行政首长未按规定出台应诉,因未依 答辩、举证、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9.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选择,有利于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益。要建立智囊系统,以保证行政首长决策的科学性;制定条例,以保证权力运作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首长在所属行政机关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时享有最高的决定权并由首长向权力机关负个人责任的行政领导制度。它是我国现行宪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行政领导制度  相似文献   

11.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重要的一项领导制度 ,但其规范化、法制化程度较低 ,本文就行政首长负责制法制化的必要性、基本要求以及行政首长在决策方式、决策程序、个人责任的法制化上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特别提出了建立行政首长决策的公示、登记备案制度 ,个人责任认定规范化以及建立一般公务员对行政首长制约机制等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2.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制度并没有随着其被明确写入我国《行政诉讼法》而终止人们的争议。出庭应诉行为属于权利之性质决定了其具有可自由处分属性;诉权平等原则要求对于行政主体出庭应诉权,法院应该是保护而不是限制;司法权监督行政的有限性决定了其对行政权的监督要有边界,不能审查行政内部的日常自我管理行为;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干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事项仍面临诸多困境。不能以暂时的效果来评价制度的合理与否,不能将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之管理方式等同于凡事必须负责人亲躬。行政诉讼法对于诉讼参与双方的平衡是通过有针对性的对诉讼地位以及举证规则的调整,而不是程序性的权利义务之不对等。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反思行政诉讼中被告消极应诉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消极应诉是被告对原告诉权的否定,对法院审判权的藐视,对人大立法权的对抗和对社会公共意志的抵触。行政消极应诉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缺失法律信仰,法律工具主义观念至上和行政权独尊致使司法审判权边沿化是行政消极应诉行为的两大起因。要有效防治行政消极应诉行为,必须倡导行政诉讼法治化的观念,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健全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在界定行政首长法治思维概念的基础上,有必要明确其基本要求。增强行政首长法治思维的意义在于保障法律自动有效运转、加强社会管理、改进法治环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可以作为制度抓手。  相似文献   

15.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一项凝结中国智慧的现代司法制度形式,随着地方政法试验的应时兴起与地方法治的激烈竞争,该制度实现了从地方试验到中央立法的地位蝶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其原初功能,伴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该制度衍生出行政治理能力与司法治理能力双向建构、共同提升的治理功能.然而,实践观察表明该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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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行政法治思维的不断发展以及日益凸显的实践需要,从政治、法治背景出发,指出当前我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对保护公共利益、宪法权利和节约司法成本的必要性。从而结合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奖励机制三个方面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以探究。  相似文献   

17.
面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所带来的应诉数增多、庭审要求更严格等挑战,公安机关需要改进执法理念,正确认识行政诉讼的功能,总结顺应当前行政诉讼的趋势,正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偏差、执法不规范、应诉人才缺少等不足,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行政诉讼,通过理念纠偏、教育培训、应诉队伍建设等措施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增强执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8.
行政补偿制度的建立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其法律价值体现在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实现公权力行使与私利益保障之间的有机平衡等方面。目前,我国在行政补偿制度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应当从明确行政补偿范围和方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逐渐成为主流话语,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广实施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高出庭率”也成为媒体报道中最抢眼的词汇.在媒体追捧的同时,实务界和学界也在积极肯定该项机制.但是冷静地观察分析后,我们看到“高出庭率”背后其实是高度的形式化.本文尝试着用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对这种形式化进行研究,认为目前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运行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法院提出建议,政府强力推动,机关负责人被迫执行的被动型模式.其主要缺陷是未能真正调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应当建立能充分调动机关负责人积极性的主动型模式.从赋予合法性,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完善配套措施四个方面对如何建立主动型模式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行政首长连带责任有限性的理论基础在于行政首长主体能力的有限性、行政首长公共权力的有限性、行政管理的稳定性和改革创新的风险性。行政首长连带责任有限性对制度设计的启示:一要明确行政首长连带的对象;二要确定行政首长连带责任的“责任”属性。三要规定行政首长在突发事件中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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