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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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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孔令杰  王看  刘聪聪 《亚非纵横》2016,(4):69-86,124,125
自菲律宾于2013年1月提起仲裁程序以来,南海仲裁案成为国内外媒体追踪报道的热点话题。查明国际主流媒体关于此案的报道情况,梳理其常用报道手法,界定报道中常见的事实错误,比较总结其与中国官方媒体的对抗焦点,显然有助于我国在最终裁决出台后做好关于该案的外宣工作。2013-2015年间域外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的调查研究表明,它们共采取了先声夺人、片面报道、曲解事实等八种报道手法,存在中国主张整个南海的主权等八个常见事实错误,与中国官方媒体在案件起因、中方立场政策合法性等六个方面存在直接的观点对抗。国际主流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具有明显的主观性、片面性、误导性,影响国际社会对案件形成客观认知,严重削弱了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国际话语表达。我国宜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基本原则,积极采取必要和适当措施,加强该案的外宣工作,努力将该案对我国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2.
最近,印度的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借口中印边界問題掀起了一个新的反华浪潮。他們对中国进行无理的攻击和誣蔑,說中国“侵犯”了印度,“吞并了印度領土”。令人惋惜的是,印度总理尼赫魯竟也附和这种說法。为了辨明是非,中国人民和政府只好起来同他們进行爭論,并把边界問題的真相公諸于世。  相似文献   

3.
初步裁决对《公约》作出了多处有利于菲律宾的解释,尤其是仲裁庭对于未被《公约》和中方声明明确排除的诉求作出初步裁决确立管辖权、而对被明确排除的诉求则不作初步裁决直接进入实体审议的作法,具有很强的主观倾向性。初步裁决乃是仲裁庭与菲方联合炮制的枉法裁判,本案的希望已经不能寄托在仲裁庭内,而只能寄托在仲裁庭外。初步裁决所确立管辖的事项不涉及南海争端的核心问题,对中方的实际影响不大;但仲裁庭可能借机审查历史性权利等本应被排除的问题,以此暗助菲律宾等声索国,影响南海大局;同时,针对《公约》附件七的仲裁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及其被滥用的问题,中方需要做好两手准备。只有依据国际习惯和《公约》对历史性权利等法律问题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才能够逐渐扭转南海周边国家在美国支持下滥用《公约》规定抱团对抗中国的不利局面。要认清初步裁决的枉法裁判性,以国际法维护权益,阻止仿效滥诉行为。  相似文献   

4.
《国际问题研究》2016,(5):140-140
正7月26日,由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主办的南海仲裁案专家座谈会在京举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苏格、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致开幕辞,常务副院长阮宗泽做总结发言。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环球时报》等近二十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并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报道。  相似文献   

5.
2013年初,菲律宾不顾中方反对,将其与中国在南海的有关争端提交国际仲裁。菲方强推仲裁,不仅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还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明显涉嫌滥用程序,法庭理应判定不具仲裁管辖权。菲方主要观点及要求大都自相矛盾,显然属于不实控诉,暗藏借仲裁之机进行舆论宣传的不良企图。本文将逐条反驳菲方照会,并厘清相关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相似文献   

6.
中国一直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种和平手段主要分为政治与司法两种并在全球化时代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倾向于运用司法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无政府状态下,主权国家出于本国国家利益的考虑、结合争端本身的特点选择最适宜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国际争端是否能够和平解决的决定性因素.国际争端解决的司法化趋势不影响国家依据国际法所赋予的合法权利、自身偏好自主选择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四不”立场,完全是由于仲裁案本身严重违反国际法,并不能由此否认中国参与和支持国际司法的积极立场和态度.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想要成功实现和平崛起,必须把握运用政治、司法手段处理国际争端的“黄金分割点”,提升在国际公约的制定等议题上的话语权、争端规则的动议和谈判能力等,以在国际司法程序中增加胜算.  相似文献   

7.
樊文光 《亚非纵横》2016,(4):57-68,123,124
中国如何在南海主张不受《海洋法公约》调整的历史性权利,同时又受《公约》尊重,这是一大难题。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本身存在两个缺陷:第一,试图以单一的历史性权利规则主张涵盖整个南海海域的权利,未能解决与《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冲突。第二,以《海洋法公约》之外的法源主张区别于《公约》的历史性权利,但海洋权利内容又是《公约》框架内的事项,由此又落入《公约》的调整范围。对历史性权利的法源、性质和内容的阐明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症结所在,只有对此作出有别于《公约》权利的主张,才能落入《公约》序言"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的条款中,以此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文试图对历史性权利做全面解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是区别于《公约》权利的体系,不受《公约》调整;其次,试图处理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利的并存关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受《公约》尊重。  相似文献   

8.
菲律宾单方面对中国启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强制仲裁程序,中国已多次对外宣示"不接受、不参与"之立场。强制仲裁实难解决南海争端。中菲仲裁案的管辖权问题目前尚未解决,即便进入实体审理阶段,菲方亦无必胜把握。由于两国在南海领土主权及海洋划界争端未被提交仲裁,菲方若败诉,可能在不违反判决的前提下提出许多法律理由将其持续在南海对抗中国的作为"合法化",中方若被判败诉亦可如此。判决并不具备解决中菲南海冲突及争端的法律效力,两国针对核心争端的各自立场及法律论点不会因本案判决受任何影响。  相似文献   

9.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的最终裁决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就管辖权而言,仲裁庭的管辖权缺乏依据,因为其裁决不仅以对中国历史性权利主张性质错误的认定为基础,而且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问题。就实体事项而言,仲裁庭选择以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1条有关规则为起点,其分析框架缺乏坚实的法理基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条款和相关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的解释,有失偏颇,结论荒谬,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仲裁庭对中国历史性权利证据采用双重标准,忽视了中国渔民发现、开发、利用南海岛礁的行为与有关海域的开发和利用行为密不可分,从而歪曲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仲裁庭上述裁决预设立场,偏袒菲律宾,显失公平,既不合法,又无正当性。  相似文献   

10.
中东动荡不仅是该地区国家政治和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一部分,而且还深刻反映了国际秩序的调整与变化。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环境的迅速变化以及世界政治经济权势的快速转移是诱发中东变局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时机上看,美国中东战略的收缩,为中东变革运动的兴起提供了可能;从发展上看,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拉大了中东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差距;从理念和制度建设上看,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对缺乏机制和制度创新动力和能力的中东国家形成了巨大冲击。而正在转变中的国际秩序以及世界权力结构的变化趋势,也必将对未来中东地区秩序重构及各国政治及社会转型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1.
菲律宾南海政策中的美国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对菲律宾南海政策经历了从“中立不介入”到“介入但不陷入”的转变.在“重返亚太”战略背景下,美国高调介入南海地区事务.菲美关系的加强影响了菲律宾亲美政治势力对南海问题的判断,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菲律宾南海政策的激进化.美南海政策对菲律宾的误导和菲律宾自身对形势的误判使菲南海政策已走上错误的轨道,菲律宾国内政治等因素限制了菲南海政策的回调.  相似文献   

12.
菲律宾南海政策的调整及其原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菲律宾是南海的主要争端国之一。自20世纪50年代末起,菲律宾以民间窃岛先行,再由政府接管,进而挑起美济礁、黄岩岛等事端而逐渐成为南海争端国。今年以来,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强硬言论迭出、危险动作不断,给南海局势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8月29日至9月3日,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访华,与中国就解决海上争端达成共识,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南海局势,但是南海局势的前景仍然不明。  相似文献   

13.
从国际法角度看国际恐怖主义的界定问题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9·11”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将联合国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反对恐怖主义斗争推向了高潮。然而 ,在国际法上虽然有一些具体的打击个别恐怖主义行为的公约但却不存在一个普遍接受的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这是因为国际法学界对于是否有必要做出一个综合性的“普遍同意的定义”存有较大分歧。联合国组织在与国际恐怖主义行为进行斗争的同时也尝试着界定这个概念 ,但都没有成功。界定国际恐怖主义的主要困难是它具有较强的政治性 ,一些问题 ,例如国家恐怖主义、民族解放运动等等 ,都为界定工作带来实际困难。实际上 ,没有一个综合性的定义并不妨碍对具体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进行打击。  相似文献   

14.
国际法律程序包含了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在上述程序中,国际司法程序中的法官和国际仲裁程序中的仲裁员的个人因素都或多或少会在法律活动中产生一定影响。国际司法程序的法官具有独立性,需宣誓只效忠法院或法庭,但其独立性是相对的,选举阶段的政治因素以及当选后法官的国籍、思想、观念都会影响他/她对案件的处理;国际仲裁程序的仲裁员的独立性较之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的法官更显不足,争端当事方指定的仲裁员往往代表其利益,维护其立场。在国际法律程序中,法官和仲裁员会在程序规则的制定、传唤证人或专家及视察涉案地点、收受证据、查明事实和法律、对判决结果发表个别意见和反对意见等诸多法律环节拥有一定权利并发挥一定作用。了解和掌握上述法律程序以及法官和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对于中国已卷入的菲律宾发起的强制仲裁案件以及未来的潜在案件会有所帮助。在中国暂未参与仲裁程序,而且放弃指派仲裁员的情况下,对仲裁员因素的研究有利于监督和避免不利于中国的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一旦中国在未来以某种形式参与到仲裁程序时,需在规则范围内去发挥和制造有利于中国的人为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南海仲裁案结果宣布后,引起有关各方的强烈反响。东盟各国作为南海周边国家和南海问题的最主要攸关方,对此的反应尤其值得注意。由于东盟各成员国的利益和立场不同,它们所做出的反应存在很大差异。东盟组织由于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在达成共同立场方面有较大困难,表现在包括仲裁案在内的南海问题上就是,搁置或遮盖内部分歧,就能够达成一致的地方形成共同立场。东盟方面对待仲裁结果的政策走向既有对中国比较有利的一面,也存在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对此,我们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16.
从国际秩序转型看中国的和平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国际秩序处于一个历史性的转型时期,与历史上其他时候的国际秩序转型不同,这一次国际秩序转型并非发生在大战之后,其驱动力主要是全球化与冷战的终结。冷战的结束使原有的国际秩序被颠覆,而全球化的浪潮正在重组现代社会和国际秩序。东亚的力量组合、所处的国际环境、内部环境以及观念、身份、制度以及利益等均出现新的演变。总的来看,东亚秩序出现"和平转型"特质,它体现在三个转型之中:一是中国的转型,一是东亚的转型,一是中国与东亚秩序的关系的转型。国际秩序的转型有利于中国的和平崛起。  相似文献   

17.
薄弱的军事实力和南海问题催生了菲律宾的军队现代化发展计划。南海问题不仅为菲律宾军队改革和军费增长提供了合法借口,而且为美军对菲军事援助提供了合理理由,成为菲律宾谋取地区优势的突破口。菲律宾利用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实现发展军事实力的战略意图,其不断推动南海问题扩大化的行为也将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下去。  相似文献   

18.
战后国际秩序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规范与机制。受强权政治和垄断资本的侵蚀破坏,战后国际秩序许多合理成分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的新国际秩序观尊重战后国际秩序的本原设计,旨在推动国际秩序回归《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重构与创新。  相似文献   

19.
20.
南海问题长期难以解决,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南海问题同时存在着两种截然对立的秩序观念,即中国坚持的以主权原则为基础的秩序观念,以及美国、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坚持的以国际规则为基础的秩序观念.近年来,通过岛礁建设、行政建设和资源开采,中国对南海的实际控制有了质的飞跃,谈判议价能力大为提升.与此同时,美国通过国际规则和国际法对中国施压的边际收益正在递减,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在缓和,南海秩序进入到一种新常态.随着新权力格局的形成,重新调整既有南海秩序,构建与新权力格局相匹配的南海新秩序,已经具备了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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