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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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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治国”与法制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法制”可用于法律制度的简称,可以指相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法律的制度”。但这种表述是一般语义上的使用,不应成为“法制”在法律科学上的定义。“法制”是基于法律制度而形成的社会法律秩序的总和,是法律秩序结构中与社会发展要求相辅相成或相反相离的矛盾关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法现象,而“法制”是凡有法律制度的社会都存在,不以法律性质的良恶好坏而影响其存在。早在中国春秋时期和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许多思想家探讨“法治”问题。但是现在有人主张,“法治”只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及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才开始确立。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主要在于: 其一、“法制”所关注的焦点是体现立法效应及目的的法律秩序的制约系统。而“法治”强调  相似文献   

2.
《周易》“无讼”思想及其历史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易》是儒家群经之首,亦是研究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典籍,它在诉讼观上集中体现了儒家主张的“无讼”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传统法律文化的“无讼”价值观和“息讼”之术,使百姓产生“贱讼”、“耻讼”和“厌讼”的心理,不敢主张权利,是造成我国传统法律“义务本位”的重要因素;“无讼”的法律文化意识使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中诉讼法制不健全,阻碍法律自身的发展;“无讼”思想是我国古代“律学”发达而“法学”落后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刑法:唐律、明律、清律在中国古代,儒家强调犯罪的产生是为政者的责任,应该最小限度地使用刑罚;而法家则主张将法律和刑罚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尽管存在上述分歧,但在古代中国社会,刑法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在西周时期,周公提出了“明德慎刑”的法制基本理念;而从李悝的《法经》开始。  相似文献   

4.
杨树林 《法制与经济》2013,(4):42-43,45
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强调由检察机关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在这一理论设计之下,检察机关为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性质为法律监督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当代检察制度始终贯彻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并结合我国国情,有所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郭秀莲  李金生 《河北法学》2002,20(6):158-160
德治与法制是有机统一 ,以德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的完善和创新。道德具有不同于法律的约束力和适应面。在我国历史上 ,“以德治国”、“道之以德”、“轻罪重刑”、“德重刑辅” ,德法兼用等不同时期的思想主张及其论争体现了德治思想的递进和演化过程。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需要法制 ,也需要德治予以保障。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 ,也应是德治经济。实行以德治国 ,教育是基础 ,实践是关键 ,其有效途径在于 :建立道德评价标准 ,完善道德教育方法 ,提供道德建设的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6.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环境法律制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栋  胡欣宇 《行政与法》2006,(2):125-127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从法制的角度来看,与科学发展观关系最为直接的是环境法律体系。科学发展观也为环境法体系的创新和完善提供了基本理念。结合这一理念和法学、哲学等理论,从法理到宪法以及环境法律制度的不同层面,实践和完善环境保护的“代际公平”、“预防优先”、“公共委托”等环境法律制度,是我国应对环境危机的重要策略。  相似文献   

7.
中国传统的“慎刑”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社会,从夏朝到清朝,历代统治者颁布了残酷的刑罚,滥施重刑、酷刑,充分体现了法律实践中的重刑主义性质①。先秦法家的重刑主义思想乃是自然经济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必然产物。历代统治者也强调礼法并用,把儒家伦理纲常作为制定法律的根本指导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的“慎刑”主张,它不仅有谨慎判刑的意思,也有减省刑罚的意思。蕴涵轻刑化的价值取向。儒家的“明德慎罚”、“哀予今折狱”。“省刑恤杀”的主张,无不暗含着轻刑的倾向,体现了刑罚谦抑的精神,对现代法制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8.
论维护行政法制统一与行政诉讼制度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制统一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而行政法制统一则是实现法制统一的重点,也是中国建立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基本要求。维护行政法制统一是一项全方位的工程,其中行政诉讼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维护行政法制统一也是行政诉讼制度运行的客观规律。从两大法系的经验来看,行政诉讼制度对维护行政法制统一发挥了重要功能,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也应当通过制度创新来充分发挥这一功能。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明确赋予人民法院维护行政法制统一的司法审查权,并规定相应的受案范围制度、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裁判制度和确立破坏行政法制统一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度。  相似文献   

9.
从地方立法的属性和目的看,地方性立法需要考虑和安顿地方性需求;但同时,地方立法也需要面对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命令。因此,对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的理解不应绝对化、形式化。法制统一原则以及立法所针对事项的共性要求,要求地方立法应考虑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协调。作为一种立法技术手段,示范性立法反映了这一统一与多样性协调的逻辑,而这一技术在实践中的展开,将有助于促进法律体系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统一与多样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0.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法家就已多次使用过。但对于“法制”本意的理解,至今仍极不统一。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法制的“制”,有的说,这里的“制”是指制定,因而认为法制就是法律的制定;有的说,这里的“制”是指制度,因而认为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我以为,这里的制应理解为“断”,指裁断或决断。所谓法制,简言之,就是指依法而断,即处理国家大事或民间主要之争都要决断于法。法家提出的“一断于法”即为此意。所以,“法制”是相对“专制”而提出的,它表明依法而断同个人独断相对立。  相似文献   

11.
容隐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儒法结合”、“礼法合治”人伦精神的体现,对维护家庭和睦、协调社会矛盾以及节约司法资源都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当前我国法律并未确定这一原则,但是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在司法实践中也多有体现。随着社会法治、人权意识的不断发展,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冲突进一步加大,其中刑法中法制与人伦的冲突尤为明显。故而,在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下,对古代容隐原则作一必要的扬弃,赋予公民一定的容隐权,有助于体现法律对人基本权利的认可和尊重,体现法律的人性关怀。  相似文献   

12.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较早地明确规定了司法官吏的责任制度。本文就这个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一) 我国古代司法官吏的责任制度,首创于夏周,早在《吕刑》里已有了明文规定。公元前廿一世纪,当我国古代社会从氏族公社制度过渡到奴隶制,即国家、法律刚刚产生的时候,夏《政典》就要求司法官吏和其他官吏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命令和制度,宣布:“先时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尚书·胤正》)夏朝还规定一条著名的刑事政策原则:“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就是说,宁肯不依常规办事,也  相似文献   

13.
中华法系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以法治吏,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无一例外地将其作为强调的重点。决定中国文化命运的儒家主张以道德礼制为中心,化民成俗,拱手而治,天下归仁,即所谓“为政以德”,也就是每为今人所不满的我国古代的“人治”观念。事实上,儒家的“人治”并没有完全排斥“法治”的功能,这一点,早已为学人们所认可,关键是富有理性且应有建树的我们如何认识历史并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14.
法家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以法制教育来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控制人心,达到人们守法,社会有序的目标:法家以法律统一思想的理论,在中国历史上产生很大影响,对中国古代德育思想的拓展与完善,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法家的法律统一思想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与困惑。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古代官吏的法制思想徐臻孙刚法制思想,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制度、法律现象的思考、意识、观念和心理的总和,是社会思想的一种特殊形式。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法律制度虽不尽完善,但某些成文法律已经达到了高度的理性化。法制思想虽然在当时还没有受到全社会的...  相似文献   

16.
《论三代领导集体核心法制思想的演进》孙志军文《山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作为我国革命和建设历史进程中的三代领导集体核心的代表,他们的法制思想既显示了鲜明的阶段性,又具有历史的连续性。毛泽东法制思想的根本特征是强调维护革命秩序、强化法律对反革命的专政职能,注重社会改造,并看重对革命理想教育。邓小平法制思想的闪光点则是法制现代化的理论,这是对毛泽东法制思想开创性的继承和发展,表现在:既强调法制的“阶级专政”职能,又强调法制的民主配制;既强调法制的“民族性”,又强调在继承传…  相似文献   

17.
定罪的协调统一原则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在对某种行为是否定罪、定什么罪等问题上应当协调起来,使定罪工作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统一性,而不致出现对某种行为今日为罪,明日不为罪,此地定此罪、彼地定彼罪的不正常情况。保持定罪的协调统一,是社会主义法制在刑事司法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列宁曾经指出:“法律应当是统一的。我国全部生活中和一切不文明现象中的主要症结是放任半野蛮人的旧俄国观点和习惯,他们总希望保持卡卢加的法制,使之与喀山的法制有所不同。”如果定罪工作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不能保持一定的统一性,我国刑法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同  相似文献   

18.
杨宇冠 《法学杂志》2001,22(6):75-75
法制和法治在我国现在是使用频率较高的两个词。对这两个词的含义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的意思一样 ,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意思不大一样 ,也有些人认为这两个词的意思相近 ,只是程度不同。弄清这两个词的确切含义对于法学研究和我国的法律建设有重要的意义。法制一词原指法律制度。在中国古代典籍《国语》中就出现过 :“今陈国道路不可知 ,田在草间 ,功成而不收 ,民罢于逸乐 ,是弃先王之法制也。”《吕氏春秋 .孟秋记》也用到了法制一词 :“是月也 ,命有习修法制 ,缮囹圄 ,具桎梏 ,禁止奸。”《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法制的解释为…  相似文献   

19.
古代判词是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璀璨明珠,本刊从本期开始设“古代判词点评”专题,对从先秦至民国的经典判词邀名家进行精彩点评,深刻剖析历代的法律思想、制度等,揭示判词背后蕴涵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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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现行刑事审判方式的利与弊 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方式,有许多突出的优点,但也有一些明显的缺陷。 (一)主要优点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尤其强调互相配合的一面,要求各机关都应统观全局,严厉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这有利于统一协调同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符合于刑事诉讼的大方向。 2.我国的刑事诉讼和刑事司法,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于强调“实质真实”。例如,法律并不要求证人在提供证言时履行宣誓的手续;法律也不禁止传闻证据的采信,只要求对证据“查证属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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