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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西方文明史上,除了对耶稣的审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审判,像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和处死一样震撼人心。公元前399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行刑的日子推迟了一个月,苏格拉底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越狱逃走。他的好友一再劝他远走高飞,但苏格拉底认为,虽然对自己的判决是不公正的,但越狱同样是不正当的。因此他决定:遵守法律,面对死神。  相似文献   

2.
《法律科学》2015,33(1)
修辞妨碍真理实现,这是自苏格拉底审判以后流传的成见.柏拉图通过反思苏格拉底审判,得出了修辞是“通过语言蛊惑听众”的诡辩术这一结论.就苏格拉底审判而言,从技术层面看,苏格拉底为了追求真理,在辩护中期待以“去修辞”的方式说服民众,实现自己的抱负.实际上,苏格拉底的“去修辞法”是一种修辞;苏格拉底拒绝背法而逃,追求以死服法,用生命叙说守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苏格拉底审判以一种隐喻的方式,指出缺乏真理追求的制度只会存有“回光返照”似的光明,冲击了雅典政治,是典型的行为修辞.苏格拉底审判一开始就将真理与修辞关系之争拉上了历史序幕,并用自身的生命论证修辞必须是追求真理的修辞.苏格拉底审判看似是对特定公民的审判,实际上却是对雅典公民的审判;是德性之争,更是真理之辩.修辞本身应当是价值无涉,它是一门关乎说服的方法,并非是遮蔽真理的技艺.  相似文献   

3.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死刑。他死于其毕生热爱的雅典同胞之手。一个追求真理、舍生取义的伟大哲人为何在被视为民主政治源头的雅典城邦被判死刑?这使我们有必要对苏格拉底的死进行反思。在当时他究竟该不该死?如果放在现在的司法体制下他会不会死?为什么?有人说,苏格拉底死于民主的暴政,“(苏格拉底的死)在民主身上永远留下了一个污点。这乃是雅典的悲剧性罪行。”其实苏格拉底不是死于民主,也不是死于司法,而是死于绝对民主的司法。司法可以民主,但民主和司法不能混为一谈,民主与司法之间有一定的界限,超越这个界…  相似文献   

4.
江峰 《江淮法治》2009,(4):57-57
《法律篇》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生前撰写的最后一部著作,也是柏拉围一生中最长的一篇对话记录。参加对话的主要有三个人:一位是来自雅典的不知名的客人,对话中的主要思想都是他提出来的,实际上他是柏拉图思想的代言人;另一位是克里特人克列尼亚斯,他受命将去建立一个名为马格尼西亚的新城邦;还有一位对话者是斯巴达人梅奇卢斯。  相似文献   

5.
苏格拉底的死亡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哲学家对于法律的高度信仰。苏格拉底坚信守法即正义,遵守城邦的法律就是行正义,而法律信仰在苏格拉底身上又陷入了一种困境和悖论之中,即雅典的法律缺乏某种被信仰的品质,但苏格拉底却依旧保持对法律的信仰的心灵状态。本文主要从雅典民主制缺陷导致雅典法律瑕疵的这一外部制度因素,以及苏格拉底本人具有的公民意识中的法律至上观念这一因素入手,分析了苏格拉底身上所形成的法律信仰的悖论。  相似文献   

6.
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前347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在西方,柏拉图最早在自己的著作中对宪法学有关问题进行了哲学思考,这些思考构成了西方宪法哲学的童年.  相似文献   

7.
俄瑞斯芯斯来到了雅典娜神庙,请求雅典娜的裁判在法庭上,俄瑞斯芯斯对自己的行为作了陈述;阿波罗为其进行辩护;复仇女神对此作出反驳……一切结束后,雅典娜将黑白两个石子分发给到场的法官,黑表有罪,白表无罪,并准备了一个盛放石子的小钵子.她对雅典公民的讲话足以使人振聋发聩、铭记终生、任何语言的修饰和提炼,都会使它变得苍白,失去原有的魅力。  相似文献   

8.
我曾在去年《人民司法》第四期发表了《在民主的制度下苏格拉底为何被判死刑》一文,探讨了苏格拉底被判死刑的原因,借以说明现代司法理念与民主的联系与区别。文章发表后,湖北省的徐先金法官在第八期发表了《重温苏格拉底的慎重》一文,他主张苏格拉底是为了尊重法律而赴死。而我则认为苏格拉底之所以选择死亡并不是为了尊重法律,恰恰相反,他之所以选择死亡就是拒绝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他选择死亡是为了所谓的“殉道”,是对民主雅典的嘲弄。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根据我对《斐多篇》和斯东  相似文献   

9.
辩护人的角色起源于古罗马。 公元前五世纪,罗马共和国颁布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其中第六表的第五条和第十二表的第三条规定了有关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条文。 到了帝国末期,国家允许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聘请懂得法律的人当辩护人,到法庭上开展辩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为原、被告进行辩护的人,相当于今天的律师。 中世纪的欧洲,在司法过程中,基督教裁判所实行的“神明裁判”和世俗法庭询问式或审问式的审判方式占主导地位,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剥夺殆尽,辩护制度基本销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 笔者在查阅民事案卷时,经常发现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交代权利时说这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为你辩护。”在出庭通知书上也会出现“出庭辩护”的字样。甚至有个别审判人员在法庭上说“请辩护人发言”的话。把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混为一谈,这是错误的。笔者认为,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有以下不同点:  相似文献   

11.
张珊珊 《法制与社会》2010,(11):297-297
参与性原则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不是参与就能保证程序正义的实现了呢?“局外人”默而索参与了对他自己的审判,被“审判”的约瑟夫·K在法庭上近乎病态地为自己辩护了,可最终都还是被稀里糊涂地判了死刑。那么,到底谁的参与、怎样的参与才能够真正保证促进程序正义的实现呢?本文将针对参与性原则进行分析,以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柏拉图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一生著有大量著作并流传至今。《理想国》是柏杠图留给我们众多的礼物中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是哲学史上的不朽之作。《理想国》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等,与柏拉图大多数著作一样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用对话体写成。这部“哲学大全”不仅是柏拉图对自己前此哲学思想的概括和总结,而且是当时各门学科的综合,它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等等各方面的问题,以理念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理想国》是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本文试从多个角度,全面剖析这部柏拉图的代表作品。充分展示这位古希腊先哲对理想国家的大胆设计和无暇追求。  相似文献   

13.
坚持的力量     
有这样一则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给他的学生上课时,叫他的学生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最容易的事儿,每个人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坚持300下。  相似文献   

14.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由于其学说的巨大影响,当局以其盅惑青年而判处他死刑。他的学生克里多作了充分的准备后劝他越狱,此时苏格拉底只要愿意,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但出人意料的是,苏格拉底拒绝越狱,克里多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这场狱中争辩成为西方法律文...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体现控辩审三方的分离,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对这一原则体现的不够充分;同时要体现控辩平等原则,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以利于保护公民权利。法院只能被动中立地裁判,不能积极地推动审判。目前刑事辩护率较低,不足50%,有的地方甚至不足5%。辩护制度是衡量一国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最近,据一位律师介绍,他在出庭为一名被指控经济犯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法庭上“控辩双方”极不对等:控方其有六人,其中四名公诉人(都是检察院的处长)、电脑记录、维修管理各一人;辩方除被告人外,就是这位律师和他的助手共—人。闭庭后,这位律师感慨地说,简直是在搞“人海战术”! 据悉,这类在法庭上力量如此悬殊的控辩双方的审判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个别。 “这种作法并不违法”,法律界人士如此评价──因为至今没有任何一个法条对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公诉人”出庭的人数作限制性的规定,既然如此,为了加强“支持公诉”的…  相似文献   

17.
"美德即知识"出自苏格拉底,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后世许多哲学家探究讨论的焦点话题。文章主要从三方面入手来解读这一命题:一、诠释"美德即知识"。二、"美德即知识"批评与辩护。三、"美德即知识"对后世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他曾经有过一段光荣的历史——复员军人、中共党员,曾任某区司法局宣传科科长;他,也曾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而又慷慨激昂地为当事人作过辩护——曾是上海沪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发案前他承包了  相似文献   

19.
先秦诸子和古希腊哲学家都讨论到修辞学问题。由于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和所肩负的使命不同,二者研究修辞学的目的、理论基础、基本框架均有很大的差别。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修辞学,是在演说学框架下的"言语风格学",而先秦诸子的修辞学则更接近"美辞学"。从现有的材料看,先秦诸子讨论修辞问题早于古希腊的哲学家,但古希腊的学者有一系列修辞学专著,而先秦诸子除了墨家有《小取篇》这样勉强算作修辞学专篇论文外,其他关于修辞的讨论只是散见于诸子著作中的只言片语。在辞格探讨方面,先秦诸子与古希腊哲学家各有所长;在修辞基本理论阐述方面,先秦诸子要比古希腊哲学家全面深入一些;但在风格学理论方面,古希腊的哲学家又远远超过了先秦诸子。亚里士多德和墨子都是以逻辑控制修辞,在心理分析方面,亚里士多德和韩非子、鬼谷子又各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相似文献   

20.
一、法律方法上的西方经验 从西方法学史看,人们对法律方法的总结与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几乎创造出了后世应用的所有法律方法,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是这方面的鼻祖。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向人们展示了苏格拉底使用的“辩证法”(即对话或问答的逻辑),苏格拉底使用这一方法来探讨正义等法哲学问题,这表明法律方法在古希腊的哲学沃土中开始萌芽。这时的“辩证法”仍比较“原始”,带有“诸方法合体”的特点,其中主要包含定义法、反证法以及归谬法等逻辑方法,同时还包括了修辞术等论辩方法。 理论中独立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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