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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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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理解和阐释民法基本原则,是关系到如何建构民法体系、民法学体系的大问题.目前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从外部视角、从功能角度界定“民法基本原则”,都片面依赖归纳法建构相应理论,成果虽众说纷纭,但却大同小异,难得实质性突破.因此,当下应转变研究思路.本着“从内部理解私法”的立场,综合运用归纳和演绎两种逻辑,同时采用庞德所谓的“分析方法”和“哲学方法”,民法基本原则可以被理解为“意思自治”这一私法理念在民法体系、民法学体系里的展开和具体化.民法基本原则即是“意思自治”通过演绎逻辑推演而形成的体系(发生角度定义),是构造民法上的“人格体”的框架性原则(功能角度定义),其外延包括意思自治、私权神圣、个人责任、人格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六条原则,这些原则通过对“意思自治”的演绎推理得到识别、解释和定义.  相似文献   

2.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理论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方法论入手 ,结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认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从主体看有平等原则 ,从内容看有权利不得侵犯原则、公平原则 ,从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事实看有意识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作为法律的补充原则有遵守国家政策原则、遵守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3.
民法基本原则不单是狭义的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还是民法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之高度抽象的表达。尽管社会各界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不同表达,但将"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权利不得滥用"确定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却是难得的共识。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这已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商法较之于民法相比,具有更大规模的商业信用,因而,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法领域起到比在民法领域更加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为何诚实信用原则为商法的基本原则,各个学者却有不同观点,本人从经济学和法理学角度出发,结合商法的相关基础问题,提出诚实信用原则为商法基本原则的两方面理由,即诚实信用原则实现商主体利益最大化、体现商法的最高价值。  相似文献   

5.
骈俏 《法制与经济》2009,(12):22-23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这已为我国学界的通说,商法较之于民法相比,具有更大规模的商业信用,因而,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法领域起到比在民法领域更加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为何诚实信用原则为商法的基本原则,各个学者却有不同观点,本人从经济学和法理学角度出发,结合商法的相关基础问题,提出诚实信用原则为商法基本原则的两方面理由,即诚实信用原则实现商主体利益最大化、体现商法的最高价值。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现代化之标准乃宣示民法精神的价值标准与外在形式体系化的实证标准的统一。我国现行民法基本原则立法缺乏形式体系性,学理归纳的民法基本原则内容缺乏现代性、形式缺乏体系性。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现代化趋势体现为人格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的一体化、意思自治原则之限制扩大化、重权兼义原则的确立。  相似文献   

7.
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的全息理念、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由此居于母体地位民法理念所决定,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基本原则:主体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各项民法基本原则都有自己特有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相互依存。民事法律规范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并贯彻民法基本原则的意图。  相似文献   

8.
席晓娟 《河北法学》2008,26(5):117-120
民法与税法作为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部门,在立法本位、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税收法律关系的公法之债性质,使民法与税法存在诸多联系。在税法立法本位转变为在实现国家公共职能的同时,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前提下,运用民法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指导税收法律关系,成为公私法融合大趋势下税法领域研究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9.
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关于公平的追求和斗争一直在持续着,公平作为人民权利的基本特征,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发展背景下,公平原则对弥补法律规定漏洞,保证意思自治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平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各项规定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是法律与道德相互渗透的产物,能够有效的克服民法的局限,是司法自治原则的有效补充.基于此,本文从民法中公平原则的内涵、公平原则的地位、公平原则的体现和司法实践中公平原则的思考等方面对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10.
在现代民法中,一般而言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之间是相互协调的,它们共同作用共同指导着民事立法、司法等各项民事活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却又发现了它们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形.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间存在着冲突的实质乃是民法基本原则内含的民法的价值间存在着冲突的可能性.本文从意思自治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入手,从功能上和司法适用两方面论述了公序良俗原则与意思自治原则存在着冲突.  相似文献   

11.
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重新释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蔡彦敏 《中国法学》2001,(2):157-166
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持续发展的情势下 ,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重新释读十分必要。作者认为 ,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包括法律上的实体纠纷事实和程序上的事实。法律上的实体纠纷事实具有集客观性、正当程序性、主观性于一体的性征。而对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奉行 ,要求我们特别关注法律的局限性与法官的能动性问题 ,探究有关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补充发展法律及其与以法律为准绳的关系。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可以指引法官充分认识自由裁量权的性质并具有对法官能动司法过程的程序保障和规制的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12.
"奋斗者协议"与"自愿弃保"案件背后隐含的法理可简概为民法诚信原则与劳动法适用问题。实践中的误读和误判、《民法典》缺失劳动权(益)之基本民事权利设置、共享经济下新型劳动用工和疫情与后疫情时代之多重叠加效应,导致了劳动法之"衰"与"殇"。民法诚信原则同样适用劳动法含社会保障法,所谓劳动法不能适用该原则或者民法思维模式都是不严谨之"伪"命题。劳动法适用诚信原则应当考量其特殊性,惩戒权适用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有利原则,并不得涉及劳动者非职业行为即私人行为和排除社会保障权。任何排除或剥夺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的约定或规章都是无效的。后劳动合同义务适用诚信原则不能"选择性""遗漏"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依法行使抗辩权,则不能裁定其违反了诚信原则,否则就是"伪"民法思维模式。实习关系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在实习法律规范严重缺失下,用具有弥补法律不足之价值与功能的诚信原则治理"虚假实习"完全必要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13.
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物权法定是传统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从体系化的视角分析,它的内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能跟上物权公示制度的变化,还背离了民法体系的开放性。这三重缺陷决定了它不能有机地融入民法体系。为了维护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开放性,应在公示基础上采用物权自由的立场,在立法技术上则要兼顾有名物权和无名物权。  相似文献   

14.
赵万一 《中国法学》2006,2(1):117-127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是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基础,也是处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主要依据。公、私法划分的实质在于它划定了一个政治国家不能插手的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为市民社会构筑了一道防御外来侵犯的坚固屏障。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不是“母子”关系。民法不是宪法的实施细则。民法应当有自己的权利体系和确立原则。民法和宪法分别是调整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学研究》2006,28(5):160-160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下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7个教研室,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现代司法研究中心等5个科研机构,另设有法学专业图书馆和行政教辅机构。法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其中教师52人,教授18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9人,在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35人。学科带头人公丕祥  相似文献   

16.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构建——以救济法为中心的思考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定位为一种救济法,其基本架构与体系应依如下思路进行建构:应采取多元归责原则,将过错责任作为一般条款,将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进行类型化分解;采"过错吸收违法"的观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由损害、过错与因果关系三要件组成;绝对权请求权不应全部纳入侵权责任法中,而应将它们分置于民法典的相应部分。另外,损害赔偿制度也应在救济法的思维下进行体系建构。  相似文献   

17.
论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39,自引:0,他引:39  
朱谦 《中国法学》2001,(3):64-70
环境权的属性问题是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中一重要问题。从环境权产生的背景和行使目的上考察 ,它与民法中自益性民事权利存在本质的差异 ,公益性是它的重要特征。尽管环境权与环境行政权在价值取向上有一致性的地方 ,但是 ,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 ,环境权往往既表现出对环境行政权存在依附 ,又表现出对环境行政权构成制约的双重特性  相似文献   

18.
董学立 《法学论坛》2003,18(1):52-58
我国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应当包括 :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并予以制度规则体现 ,以满足民法理论完善、缜密以及物权变动安全追求的需要 ;确立公示公信原则 ,以适应市场经济对财产归属与流转安全的要求 ;取消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规范并将其精神归缩到公示公信原则之中 ,进而使公示公信原则成为客观统一的物权变动识别制度。这一物权变动的安全制度体系之构建 ,是法律制度本身和谐互补的要求 ,也是市场经济安全、有效运转对法律制度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章礼强 《河北法学》2003,21(5):47-49
民法本位与民法价值、民法原则、民法典制定以及人、人性、人权等都存有内在联系。民法本位是 民法无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可目前对其研究还相当薄弱。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 民法本位的指归,它们在实然法中的外化即是民法原则。当吸收多学科理论研究民法本位,构想 民法本位研究的创新体系。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物权体系是封闭性的,不能及时吸纳经济生活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而且没有充分、正当的立法理由。我国《物权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这是一个不明智的立法选择,将来应当予以废弃,代之以实行物权自由创设主义,以公示性作为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标准,使物权体系由封闭走向开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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