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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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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法典的法律规范体系可以从四个方面予以定位:其一,“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还是“一般行政法律规范加部门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法典宜选择仅对一般行政法律规范进行法典化,编纂行政基本法典。其二,“法治政府的法律规范体系”还是“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具备法典体系性的“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定位。其三,“客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还是“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行政基本法典宜选择以确立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体系为中心内容的“主观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为主”定位。其四,“传统行政法律规范为主”还是“大数据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我国行政基本法典宜全面回应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立法需求,定位于编纂数字时代的行政基本法典。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2,(5):30-41
行政法的法典化旨在通过立法技术实现“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目标,它是一个涵盖部门法意义,体现多层次、具有不同程度法典化过程的概念。应改变过去那种行政法不能法典化的传统观念认知,对行政法法典化抱持一种“有限的理性化努力”态度与行动,针对环境、教育等部门(或领域)行政法编纂部门(或领域)行政法典,针对一般行政法编纂“行政基本法典”。就“行政基本法典”而言,应将其定位为解决一般行政领域(或所有行政领域)共通性问题的“基本”性法典,融实体与程序为一体,将规范控制行政权与保障公民权益相统一,其文本的结构内容宜按总则编与分则编编排,总则编部分应主要规定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行政制度,在分则编部分应设计“行政主体编”而非“行政组织编”,在“行政活动编”下分设权力性活动、非权力性活动和行政程序(活动)三个次编,在“行政救济(或监督)编”部分以行政救济为主同时兼顾监督。就领域法典而言,应将其定位为某一行政部门(或领域)的法典,其体系化或统一化的范围应限于该领域的全国性法律,介于一般行政法与单行法之间的“中间”层级,对领域法典的编纂应突出其领域的行政特色,教育法典的编纂应以教育行政为主线,环境法典的编纂应以“环境治理”为主线。为尽快实现一般行政法和部门(或领域)行政法的法典化目标,建议采取“适度法典化”与“分别编纂、协同推进”的法典化路径。  相似文献   

3.
行政基本法典是推动中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根基,必因其内在的体系化功能而承载着典范性、通则性、良善性和民族性的精神气质。典范性是行政法典编纂的总体气质,要求按照体系性思维构建行政法规范的统一秩序,并融入内在的价值精神,实现形体完备、实质融贯的体系化构造。通则性是行政法典编纂体例之典范,要求采取通则型的基本法典模式,能够为行政法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结构体系和开放的框架秩序。良善性是行政基本法典的价值内核,要求将良法善治的价值理念融入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条款及整个制度体系构建中,制定一部合乎“良法”标准的统一法典。民族性是行政基本法典的精神特质,要求其传承和形塑中华法治文明,体现和融入本土法治实践,回应和引领时代法治发展。  相似文献   

4.
杨伟东 《法学研究》2021,43(6):53-70
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一条可行路径是,对一般行政法进行实质法典化,对部门行政法根据条件成熟情况进行实质法典化或形式法典化,形成"1+S+F"的行政法法典化框架.基本行政法典在这一框架中发挥着统领作用.它不是行政法通则、行政法总则、行政程序法典或一般行政法的汇编,而是涵盖一般行政法主要内容、融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为一体,能体现我国行政法治水准、能为世界贡献法典化之"中国方案"的实质性法典.基本行政法典的体系构建应以规范行政权力为主线,形成包括总则编、行政组织编、行政活动编、行政程序与信息公开编、行政监督编、行政救济编的整体架构.  相似文献   

5.
杜辉 《法学评论》2022,(6):142-151
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不断在公法与私法两个维度重构环境法的体系,塑造出公私融合的法律秩序。环境法变迁的历史脉络、调整机制的扩展、规范体系的多元化、利益的叠加属性共同构成了该秩序的生成逻辑。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应精准定位这一秩序并予以恰当表达,也已形成共识。但是,如何在法典中有效定位公私融合秩序,如何获取解决法典化核心难题的技术方法,如何精准识别其规范结构,在理论上仍悬而未决,这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重大挑战。基于该秩序的生成逻辑及其法典化之挑战,可以从规范、技术和结构三个层次出发,通过改造并创造性地转化基本原则、明确公私规范的优先级与公私益的权衡基准、创设新型法律模式,形成公私融合秩序法典化表达的编码规则。  相似文献   

6.
法国行政法对法典化发展路径的选择,根源于对其传统判例法发展路径的反思.在行政法发展的初期,判例法发展路径能够克服成文法的规范分散、填补成文法的规范空白并避免与行政机关的直接冲突.然而,进入20世纪下半叶,判例法已日益无法满足民主性及体系化要求,法国改革者决定通过法典化重建清晰、稳定的行政法规范体系,以提升行政法规范面对社会公众的可接受性与可理解性.法国行政法之法典化的发展,先后经历了行政汇编模式、立法审议模式与特定法令模式,其对法典内容的编排乃基于判例规则形塑成文规范,调适成文规范嵌入目录结构,并划定法典边界协调内容交叠.借鉴法国行政法之法典化经验,我国行政立法领域之法典化应当明确以实体优化为主兼顾形式优化之目标;并采用不同组织形式分别编纂行政纲领性法典与行政领域性法典;对编纂之范围应当选择存量规范分散但同质性较强的领域进行法典化;并应引入结构性十进制编码完成条款整合;在法典编纂结束后,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司法部协作完成对于增量规范的持续嵌入.  相似文献   

7.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中国法典化在方法论上应当实现自主化、效能化、集成化、协同化、数字化和动态化。自主化体现为,基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语境,新时代中国法典化应以国家治理为知识范式,自主规划和实施法典化工程。效能化意味着,法典化不仅能够统一法律适用,强化法律制度供给,还能够完善法治体系,增强国家治理合法性。集成化体现为,法典化作为一种治理技术,是对各种治理规范和治理理念的系统集成。协同化意味着,法典化要求国家治理体系中各系统、各机构更为广泛、更为深入、更高层次地参与国家立法。数字化体现为,通过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法典编纂,法典的可及性和立法技术的信息化程度得以增强。动态化意味着,法典化作为一种制度变迁方式,呈现了制度从低阶向高阶、从试验向固化、从短期激励向长期激励的演化过程。  相似文献   

8.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相似文献   

9.
中国环境法典的编纂条件及基本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忠梅 《当代法学》2021,35(6):3-17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对环境法典编纂条件是否成熟以及技术方案的论证提出明确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新目标新任务提出编纂环境法典的迫切需求,环境法治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困境形成编纂环境法典的内生动力,环境法学研究所达成的学术共识奠定编纂环境法典的理论基础.环境法典编纂不仅条件成熟,而且恰逢其时.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理论研究,应深刻把握环境法典的逻辑体系与核心价值,厘清民法典与环境法典的关系;准确把握环境法的领域法特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典的核心价值与基础概念;深刻把握环境法的体系开放性特点,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总则—分编"结构,妥善处理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相似文献   

10.
行政法法典化是一个国家行政法律制度日趋成熟的表现.综合考虑行政法治发展的规律和特性、行政法法典化的目的和基础条件,我国行政法法典化应选择行政基本法典模式.行政基本法典包括行政组织法、全部行政活动和行政监督救济法等内容.具体而言,应当以行政活动作为核心概念,由此形成总则、行政组织、行政活动、行政程序、政务公开和数据治理、...  相似文献   

11.
世界范围内,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法律传统,对环境立法体系化采取了"基本法+单行法"与法典化两种模式.按照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适度法典化"成为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的合理选择."适度法典化"是动态开放的实质性法典编纂,应以理念变革、方法创新为基础,构建以目标价值为核心,以工具价值为技术方法的基本逻辑体系."适度法典化"模式下的环境法典的体例可采取"总则一分编"结构.总则编采取"提取公因式"方式,规定可以统领全局和普遍适用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管理体例和引领性制度等内容.分则编整合部分现行法律法规,对法典调整的事项进一步详细规定.由此,编纂方法上需要界定"生态环境"基石概念,厘清环境法律关系;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采取"双法源"模式;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以"生态环境"为基石概念,法律关系为体系化工具,构建环境法典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12.
法典化的传统是大陆法系的一个鲜明特征,而中国选择法治的道路又将主要依靠制订法律.本文从追溯法典化的历史和法典化编纂的争论开始,分析了大陆法系法典编纂传统成型的大致脉络,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法典的思想基础和编篡方法,并且基于以上的分析,简单地论述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可能.  相似文献   

13.
"法典化"是近代以来出现于英美法系之外的大陆法系及其他各国法治建设的一场运动,即使以判例法为中心的英美法系也在这一场运动中逐步向大陆法系靠拢.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典化运动开始降温,并成为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以民法典的编纂、实施为契机,是否将"法典化"推向其他部门法域,也在中国法律界引起了热议.从法典化的早期史可以得知,古代世界五大法律文明都有曾经编纂成文法律的历史,尤其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罗马,不仅出现了成文法律、出现了法典和法典化运动,而且其水准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成为近代以后法、德等大陆法系各国法典和法典化的基础.人类法典化的早期史证明,法典化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重要成果,也是现代国家走向法治之路的最佳选择之一.  相似文献   

14.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丰富的法典化理论,适时把可以并能够编纂成法典的法律尽可能编纂成法典并加以实施是其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以民法典的颁行为契机,以我国法律的法典化为目标,对法律的法典化问题作了充分、科学的表达.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理论内涵丰富、意蕴深刻、逻辑严密,富有中国特色,其中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中国共产党长期重视民事法制的制定与实施、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为以后法律法典化提供了良好的范例等.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典化理论必将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全面依法治国中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2,(5):5-19
法典化可以提升法律的可及性,并产生教育效果,同时增强民主合法性,成为实现快速、系统的法律改革的重要途径。法典化与清晰、稳定且完备的行政法体系相互促动,行政法的体系化能够使行政法法典化顺理成章,而法典化更会使行政法体系日臻完善。故而中国行政法法典化必须持此观念,渐次推动行政法法典中各部分内容的成熟,切不可急于求成。目前可结合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特别是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探求行政救济法的体系化建构,从而切实解决中国理论和实务中有关行政争议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民主性的取向在于强调法典化应尽量清晰、明确,方便接近使用,充分保障公众的行政法权利,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期待。当然,这也为中国行政法法典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亦应当注意法典的开放性及其相关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在部门法法典化的过程中,体系型法典和汇编型法典是两种常见的模式.从社会理论的视角看,两种法典在司法论证中的作用可以揭示不同法治类型下规范制定权的不同分配方式.在自治型法治中,法官诉诸立法文本为司法中的政治决定寻找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法学对法律体系在横纵两方面的构造:一方面为体系型法典创造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把新的、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创造的法律规则整合进入既有体系,从而确保法学家对规范制定权的主导.回应型法治的理想则允许法官依据法律规范,在充分考虑政治和道德原则、科学论证、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创造新的规则.回应型法治的司法也是多中心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让规范制定的过程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开放,以牺牲稳定性的代价追求制度变革中的实质公平.法学的作用则是为行动者提供策略建议,不再是规范制定权的主要掌握者.两种法治和法典模式的实践效果取决于治理领域和法文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17.
汪劲 《当代法学》2021,35(6):18-30
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成功取决于民法完备的民事单行法体系、潘德克顿体系的方法论和民法的私法属性等因素.构建中国环境法典框架体系一方面需要借鉴民法典框架体系创新的理论和结构模式,另一方面还应当考虑构建环境法典框架体系所面临的环境法体系的广义性、环境法法源的广泛性、环境法律关系的多重牵连性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复合性等中国环境法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存在的固有问题.编纂中国环境法典应当采用"总则-分则"结构作为法典框架构造的基础,明确将适度法典化、提取公因式和衔接单行法律适用规则作为环境法典框架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将中国环境法典框架体系的构建和创新定位于总则编、污染防治编、自然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和生态环境责任编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行政法体系化的最高表现是法典化.法典化需要具备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条件,目前我国行政法的法典化难以实现.行政法的体系化不限于法典化,国家可以推行以行政法总则为基本法律,以行政行为类型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以众多特别行政法为基础的分层分级行政法体系.行政法总则包括以实体法为主的总则和以程序法为主的总则.行政实体法总则已经止步,主要原因在于行政实体法内容难以统一,国际上并无先例,行政组织法尚未制定,以及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行政法的体系化只有以程序法为主的行政法总则即"行政程序法"一个选项.它既是行政程序的共同规则,又是兼顾了行政实体法一般原则的总纲性法律.它既有行政行为类型化立法所提供的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经验,又有类型化立法所不能覆盖而提出的立法需求.它既是国际上行政法体系化的普遍规律,又是我国地方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它既是法律技术上可行的方案,又是为了实现统一行政程序、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和推广区域协调法治经验的现实目标."行政程序法"兼顾了行政实体法,但又不追求行政实体法的全面、完整,是我国行政法体系化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境法典确定为“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需要正确把握环境法典的属性。生态文明入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迅速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现状对认识环境法典的“行政立法领域”属性提出需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目的、国家目标、国家任务不断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环境法典的“行政领域立法”属性的涵义。以此为基础,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分类方法,明确环境法典“领域型”特性,提出环境法典编纂方案。  相似文献   

20.
《北方法学》2022,(6):22-29
劳动法典的体例结构是法典编纂的基础问题。从两大法系法典化传统和劳动法典立法实践看,劳动法法典化模式和体例可主要分为英美法系国家汇编型法典、大陆法系国家汇编型法典和大陆法系国家体系型法典三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劳动法典的主要区别在于体系性的差异和劳动合同编的有无。大陆法系汇编型和体系型法典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采取法律汇编形式,缺乏含有实体性规则的总则,后者采取体系化编纂方式,包括实质意义的“总则”。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我国劳动法典应采取体系型编纂模式,追求规范的完备性和体系性。法典应包含总则、个体劳动法、集体劳动法、劳动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四大板块。个体劳动法应包含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等内容,并增加对特殊劳动关系等新型用工方式保护的规则。同时,法典在内容上应体现数字化对劳动法规则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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