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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编辑同志,我是一名自治区级参加了医保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75岁,1952年参加工作,1990年退休。退休后我的养老金是1700多元,门诊医药费每月实行包干,超出部分由自己交现金补足,去年一年我的看病门诊费用自己就支付了近4000元,比我两个月的养老金还多。由于年老多病,我经常看门诊或住院,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据说对参保的老年人有优惠政策。请问:参加了医保的老年人如何报销住院医药费比例和申请办理慢性病手续? 相似文献
2.
2000年12月,广西柳州市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账结合,设立个人账户,门诊慢性病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这些制度设计提高了保障待遇水平,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但是也加大了医保费用管理的难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