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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一些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由于在12小时内难以突破案件,就采取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的方法,“借”其“两规”、“两指”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超过12小时的做法不妥。理由是: 第一,党纪、政纪案件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相比,其性质较轻。既然  相似文献   

2.
王钦  潘智伟 《法制与社会》2014,(14):202-203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必要场所,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区建设参差不齐,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给执法办案埋下诸多安全防范隐患。本文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说明如何科学、合理、便捷、安全的管理使用办案工作区。  相似文献   

3.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由于刑诉法严格限制了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检察机关在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时,便“借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时间来延长自己的办案时间。我们认为这种“惜时间办案”的做法不可取。第一,“惜时间办案”规进了法律,具有违法性。“惜时间办案”规避法律规定,以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的名义限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显然是变相地拘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委和政府的纪律检查部门,不具备实施强制措施的主体资格。这种以谈话…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无疑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提出了较高的  相似文献   

5.
邹江平 《法制与社会》2012,(28):158+167
办案工作区强化了检察机关查办自侦案件的硬件设施,但同时也是司法警察面临的一项新业务,如何更好更科学地使用办案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这里本文结合实际办案工作区的情况谈几点简要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这就意味着检察机关一旦传唤或拘传犯罪嫌疑人后 ,必须在十二小时内突破案件 ,否则 ,案件就很可能“流产”。刑诉法修改实施三年多来 ,这一规定已家喻户晓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拒供的情况也不断增多 ,其中以“沉默”的方式对抗讯问 ,以拖延时间的较常见。如何讯问才能“撬开”保持沉默的犯罪嫌疑人“金口” ,已是目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我院近三年来共侦破了60余件贪污贿赂大要案 ,基本上都…  相似文献   

7.
查中取证人证言范仲瑾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活动进行了严格规范,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传唤时间严格限定在12小时以内,并且不得连续传唤,同时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从根本上杜绝了过去那种依靠连续传唤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变相限制人身自由,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侦查模式。这无疑给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解决12小时的传唤局限,就必须把功夫下在传唤之前,加大初查力度,在初查中获取相关的证据以制服犯罪嫌疑人。但是在初查中经常遇到一些关键的证人,由于种种原因,不仅不愿向检察机关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刑诉法的这一规定对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是十分严峻的考验,对侦查人员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今年一至四月所立案的15件经济罪案基本上都是在十二小时内突破的a我们的实践证明:突破案件的基础在于扎实的初查,在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证据后,讯问的技巧和方法是在十二小时内突破案件的关键。其次,灵活地执行刑诉法的这一规定,是弥补不能在十二小时内突破案件的有效途径,具体做法是:一、加大讯问力…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建设情况,围绕建设办案工作区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以及使用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工商所收费、办案、登记注册及内部财务管理的监督,增强透明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局及时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行为规范“六项禁令”》,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调整执法编制,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督察队,配备督察员283人,开展各类督察8000余次,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2000余人次。还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的规定(试行)》,实行“九不准”。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八小时外坚持守法纪、拒腐蚀、讲道德、讲文明,廉洁从政。同时,积…  相似文献   

11.
疑云笼罩下的中情局   2007年12月8日,美国司法部宣布,将与CIA督察机构配合,启动联合调查程序,以此调查CIA特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庄伟明  周明飞 《法制与社会》2011,(25):194+196-194,196
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办案部门、法警部门、技术部门在办案工作区使用中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对于规范检察办案工作,集成检察工作合力,提升执法中的科技化水平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对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即“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实践中,侦查部门,特别是反贪污贿赂部门在执行和运用该规定中,大多能严格把握好“十二小时”,并在实践中积累了诸多经验和做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立案查处案件,常常是“中心开花”,持久作战,突破被告人的心理防线后再向纵深发展。然而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第九十六  相似文献   

15.
《中国检察官》2004,(6):28-29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在建立警务工作区一年多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和警务工作区的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办案安全、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16.
误区之一: 公开了程序和期 限,告知了权利 和义务,捆住了 自己的手脚,却 教会了犯罪嫌疑 人反侦查的方法,造成了办案难度的加大,办案数量的下降。 “检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标准、诉讼期限、办案程序等;对具体案件,还要求履行告知职责,主动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审查案件、传唤、采取强制措施等过程中,既要严格按法定的期限,又要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义务。一些比较顽固的犯罪嫌疑人就会认为:传唤只有12小时的时限,只要咬住牙,挺一挺,到点检察机关就必须放人,因而故意拖延时间,拒不交  相似文献   

17.
司法警察参与自侦部门办案具有履职关联度高,安全责任重大等特点.现阶段,司法警察的职责内容与自侦部门的实际需求还不相适应,与自侦部门的沟通协调还不够紧密、办案工作区的管理与防范办案安全的要求还有差距,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够健全、队伍履职能力亦须提高.为此,需要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加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法警安全履职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法警履职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8.
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提前介入等规定,尤其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第一次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12小时全程录相的规定,给反贪侦查讯问工作提出了挑战性的要求。对此,只有依法讯问、规范讯问,只有将讯问、询问工作赋予更深的内涵、更活的策略,才能运筹帷幄其中、决胜千里之分,不仅能保障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 ,询问证人是否有时限 ,认识不统一。有的认为 ,刑诉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那么 ,询问证人更应该按这一规定办。有的则认为 ,刑诉法没有明确规定第九十二条的规定适用于询问证人 ,所以 ,询问证人持续的时间就不应受“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限制。请问后一种理解对吗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姜永姜永同志 :证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作证是其权利 ,亦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犯罪嫌疑人是刑事…  相似文献   

20.
传唤作为一种侦查措施,目前,在刑事侦查中广泛运用。但笔者在办案实践中发现,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存在着传唤适用不规范.传唤措施不当适用等问题。传唤的不规范、不当适用,不仅关乎刑事程序,影响执法的规范和严肃,而且涉及行为性质的认定。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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