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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毒品累犯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毒品累犯辨析林维《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1条第2款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我们认为,该条实际规定了有别于刑法第61条第1款规定的折衷累犯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笔者认为,这是刑法在总则之外又在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且仅见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毒品犯罪之中,因此,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实际上就是毒品犯罪累犯。  相似文献   

3.
近两年,有关毒品犯罪的审判实践和理论研讨中出现了几个新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一、运输毒品罪是否可有可无有一种新的观点认为:为了走私、贩卖而运输毒品的,目的行为可吸收手段行为,以走私毒品罪或贩卖毒品罪定罪,在量刑上从重即可;其他如转移运输毒品或吸食者购买后运输毒品的行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即可,故运输毒品罪可有可无,存在的价值不大。我们认为,运输毒品罪有其独立的存在价值,在现阶段不宜废除。运输毒品的犯罪活动使毒品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它极大地促进了毒品的非法交易和非法消费,在中间环节…  相似文献   

4.
毒品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是毒品再犯还是毒品累犯我国刑法第 356条规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 ,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 ,从重处罚。”对该条所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是理解成一种新的特殊累犯即毒品累犯呢 ?还是理解成狭义的再犯 (不包括累犯的再犯 )即毒品再犯呢 ?在我国刑法学界是有分歧的。主要观点有二种 ,一种观点认为该条规定的是毒品再犯 ,笔者称之为毒品再犯说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规定的是毒品累犯 ,笔者称之为毒品累犯说。目前主流观点是毒品再犯说 ,但笔者认为不论是毒品累犯说还是毒品再犯说 ,均犯了一个简单化的错误 ,…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356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在毒品犯罪的刑罚裁量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关于对356条的理解,国内分歧很大。其中许多学者主张其是毒品累犯。笔者认为毒品累犯说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第356条实际上说的是毒品再犯。鉴于我国目前对毒品再犯制度详细研究欠缺,下面笔者谈一些看法。 一、再犯概说 要想弄清楚刑法第356条究竞是毒品累犯,还是毒品再犯,首先就要研究什么是再犯,什么是累犯,并且对两者的相互关…  相似文献   

6.
从犯罪学的角度,根据毒品犯罪的特征,可以将毒品犯罪区分为五种,即:作为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的毒品原植物大规模种植行为;作为有组织犯罪的毒品生产、制造和销售行为;作为街头犯罪的毒品零售行为和毒品原植物零星种植行为;作为白领犯罪的洗(毒)钱行为;作为无被害人犯罪的滥用毒品行为。基于犯罪性质的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仍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以占有、携带、藏有或者其他方式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该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它既包括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的直接故意,也包括明知他人委托保管的物品中藏有毒品而持放任态度仍予以保管的间接故意,而过失则不构成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持有的毒品既违反了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且已达到刑法第348条规定中该罪的数量起刑标准。  相似文献   

8.
古加锦 《海峡法学》2012,14(2):64-70
为了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我国刑法应该保留运输毒品罪,应根据案件的证据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区别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动态有位移的持有还是静态无位移的持有;主观上是为了流通还是吸食;毒品数量是否达到较大以上.运输毒品罪的主观要件内容:运输毒品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且大部分是间接故意;明知毒品包括确切地知道是毒品和很可能知道是毒品;运输毒品罪的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毒品的种类和数量.  相似文献   

9.
一、名词解释回:-18、容昏地人硬露并出售毒品罪,在客观行为上必须具备偷税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绑架勒索罪、传播性病罪、容留他人吸毒并出售毒品两种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组织他人卖淫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三、单项选择回:非法持有毒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1、引诱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的,应以()处罚。二、判断改错固(要求:不能简单否定或肯定)门)强迫他人卖淫罪(2)引诱他人卖淫罪1、扣缴义务人弄虚作假,将已扣、已缴税款据为已有的,(3)强迫妇女卖淫罪处罚应以贪污罪论处。2、甲听说某村一明代…  相似文献   

10.
关于窝藏毒品罪的几个问题毕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增设了窝藏毒品罪。立法本义旨在针对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行为,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查处,使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并获取非法利益,为继续实施...  相似文献   

11.
在比较典型的国外刑法典上.运输毒品通常是作为走私、贩卖、非法提供毒品等罪名的一个方法行为。列入走私毒品罪、贩运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的范畴进行处罚。而我国则是将运输毒品作为独立的罪名予以规定,这种规定,对切断毒品从生产领域到交易领域再到消费领域的联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窝藏毒品,不仅为毒品犯罪分子隐匿直接罪证,给揭露、证实、打击毒品犯罪制造困难,而且窝藏行为直接将毒品置于个人非法控制之中,留下危害人民、毒化社会的隐患。从这个意义上来认识,窝藏毒品罪本身就是毒品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适时地增设了窝藏毒品罪这一新罪名,为打击窝藏毒品的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一、窝藏毒品罪的概念、特征 窝藏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替毒品犯罪分子藏匿、转移、隐瞒的行为。 1、窝藏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指行为人替其他毒品犯罪分子藏匿、转移、隐瞒的毒  相似文献   

13.
香港毒品犯罪及其惩治防范赵秉志,肖中华(接7期)二、香港刑法中的毒品犯罪及惩治(一)香港有关惩治毒品犯罪的刑事法律概览香港法律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英国法。典型的英美法系特点决定了香港没有统一的刑法典,而普通法,衡平法和单行刑事条例成为香港刑法的主要渊源。...  相似文献   

14.
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运输的行为。运输毒品行为根据运输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为贩卖而运输毒品、为转移而运输毒品以及为吸食而运输毒品。并非所有的运输毒品行为都构成运输毒品罪,认定运输毒品时应结合其目的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为吸食而运输的毒品数量较小则不作为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禁毒决定》规定的毒品犯罪共有:走私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12个罪名。指出在处罚毒品犯罪时要准确地把握《决定》第11条和第14条的法定情节,正确地适用附加刑以及恰当地运用处罚毒品犯罪共犯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谈毒品累犯的构成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累犯是中国现行刑法典分则所确立的一种特别累犯制度,它最早出现于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其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1997年的新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完全承袭了这一规定,这就是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毒品累犯的规定。毒品累犯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要准确打击此类犯罪,做到对犯罪分子的不枉不纵,就必须准确把握此类犯罪的构成条件。为此,本文拟对毒品累犯的构成条件及其与一般累犯的关系作些分析,以其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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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公司企业为逃避执行,使用体外公司、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收付业务款项,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案号一审:(2019)渝0106刑初1409号二审:(2020)渝01刑终638号  相似文献   

18.
贩毒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定贩卖毒品既包括非法销售,也包括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其共同前提是“明知”。所以在实践中要注意:第一,要“明知”,只要知道是毒品还进行贩卖,肯定是贩毒犯罪。即使毒品是假的,行为人并不真正清楚,也应视为贩毒(未遂),反之亦然;第二,非法销售或准备非法销售的行为都以贩毒论处;第三,以贩卖为目的而收买的行为,也应视为贩毒(未遂)。只要行为人存在贩卖的目的,其收买行为无非是为了高价出售从中牟利,其本质是贩毒的预备行为。如某人从外地购进一批毒品,准备转卖出去赚取暴利,回到本地下火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此应定性为贩毒。非法持有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  相似文献   

19.
<正>【裁判要旨】行为人出于一个目的实施收售具有支付结算功能工具的行为,同时侵害多个法益,触犯数个罪名,其罪数类型属于实质的一罪,应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案号一审:(2020)闽0702刑初275号二审:(2021)闽07刑终128号【案情】公诉机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余文超、林秀霞、张小兰、荣俊杰。  相似文献   

20.
无论是天然毒品还是经加工或者合成的毒品,在最终进入市场、产生实际危害社会的结果之前,大多要经过运输这一途径,因而运输毒品是毒品犯罪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故许多国家将运输毒品行为纳入到走私毒品、贩卖毒品的行为中进行打击,亦有部分国家单独规定了运输毒品罪(但具体表述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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