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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6):34-37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成为第一大类型的民事诉讼案件。司法实务中,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的“夫妻合意”“家事代理范围”以及“共同生产生活”等的认定存在不同裁判观点,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较为突出。分析当前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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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辣椒收获季节,山东省平度市张戈庄镇尚河头村的“夫妻车”使忙活开了。他们男人驾车、掌评、扛包,女人哈喝、付款、做助手,做起了收购辣椒的“买卖”。在这个只有650户、2050人的村子里,仅这样的“夫妻车”就有200多辆。每辆车一冬纯收入均不在5000元以下,多的高达四五万元。村民戏谑地说:“机器一冒烟,收入五六千,种上几亩地,一年顶两年”。尚河头村的“夫妻车”为何能够这么抑迎广大?简言之就是:有了集体这座“靠山”。近几年米,尚河头村依据本村实际.实施“饱肚子,满袋子”的富民工程。他们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前提下,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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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荣誉,往往也倾注着另一方的支持和奉献。有歌词唱道: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那么,夫妻离婚后,一方获得的荣誉物品,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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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西部农村的田野调查发现,与上一代农民工“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出现“夫妻共进退”的家计模式。研究发现,之所以形成“夫妻共进退”的家计模式,主要是由于农村青年男性面临的婚姻困境。新生代农民工出于保卫婚姻的考虑,选择夫妻捆绑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同时,随着教育观念与教育环境的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带着孩子一起流动,最终实现“全家共进退”。新生代农民工的家计模式虽然实现了核心家庭的生活完整,但是由于劳动力的次优配置、家庭资源配置生活化,减弱了家庭资源积累,最终导致家庭发展能力弱化。新生代农民工家计模式转变的背后是青年农民婚姻性质的变化与核心家庭形成原因的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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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某著名歌唱家15岁的儿子等人在北京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与一对夫妻发生纠纷,出手将夫妻二人打伤住院。此外,该人无证驾驶,车内有仿真冲锋枪等,被人拍下后放到了网络上。这一事件立时在民众中引起轩然大波,“官爹罩儿去战斗”、“恨爹不成刚,怨爸不双江”等一时之间成为网络流行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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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航华四村一居委A小区一对夫妻,有一天为琐事大吵。妻子指着丈夫鼻子大骂,丈夫挥拳向妻子头上砸去,等110把民警叫来时妻子已是鼻青脸肿。这场暴力冲突一时间惊动了区妇联、派出所、居委会和妇女维权预警岗。“反家暴网络”紧急启动,管段民警、居委会和妇女维权预警岗的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一起上门与这对夫妻谈心了解情况,弄清了矛盾的根源,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同时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反家暴网络”的党员干部轮换与他们促膝谈心,谈政策、谈法律、谈家常……现在这对夫妻重归于好,又找到了以往的恩爱甜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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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18条第4项规定了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但如何理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实践中司法理论界有较大分歧。笔者认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当包括两类,即一类是供夫妻一方专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另一类是供夫妻一方专用的职业用品。在此分类的基础上,笔者分别探讨了该两类用品法律外延的界定与在法律上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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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孺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6):69-75
对于夫妻之间见死不救的案例,有人认为既然《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那么从当然解释的角度出发,夫妻之间肯定也应该有相互救助的义务,所以构成不作为犯罪;也有人提出,虽然刑法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不作为的要件之一就是“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这个“其他法律”是否可以直接适用到《刑法》中,存不存在不作为犯罪是一个需要商榷的问题。真正意义上的当然解释,应是在结果未知的情况下作出的能体现其作用价值和意义的解释,而不是对公众舆论、道德、法律工具主义等因素的妥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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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童 《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2003,(1)
时下有那么一些夫妻,他们早已结了婚,但不经常居住在一起,只是到了周末或某一个约定时间,才“集合”在一起。这种夫妻被我们戏称为“候鸟”夫妻。这样的夫妻模式使得夫妻双方各自独处的空间大大开阔,还保持了新鲜感;可是都市生活又有其迷人、便利的一面,这又使得这种夫妻关系时时充满着挑战与诱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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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志强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3,(5):38-43
夫妻扶养义务不仅仅限于物质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和精神上的关心照料义务,还包含救助义务。而且其与救助义务水乳交融、不可分离。夫妻扶养义务不属于基于密切关系形成的重大道德义务,而是刑法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一的“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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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公信乡广科村有这样一对佤族夫妻,丈夫岩摆是县人大代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妻子叶美是县政协委员、村妇女主任。在十多年的工作中,他们积极发挥着代表、委员作用,成为了群众的“代言人”。这对夫妻真情为民的故事在广科村乃至公信乡广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