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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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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效婚姻制度是世界各国广泛认可的制度,也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弥补了我国法律上的漏洞,完善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一制度也呈现出一定的缺陷,有违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无效婚姻制度的一个概述,梳理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历史进程,阐释了该制度对我国的意义。第二部分从婚姻无效法定事由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无效婚姻制度。第三部分是我对完善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2.
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虽然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条例规定确认和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能否确认并宣告婚姻无效没有规定.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对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婚姻无效后果做了规定.并赋予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司法权力.上述<婚姻法>修正案生效后,法院开始受理申请...  相似文献   

3.
论无效婚姻     
2001年我国婚姻法中无效婚姻制度的确立,填补了婚姻立法的一项空白。不但维护了婚姻法的权威性,而且为执法部门处理违法婚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起步较晚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婚姻法学界对无效婚姻的构成、效力、后果等问题仍有很大的争论。本文试就无效婚姻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谈谈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4.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终于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一直以来的立法空白,完善了我国的婚姻立法。但是这次修订婚姻法并非一劳永逸,只是婚姻家庭法向民法典回归之前的一个过渡,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制度,也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许多实体方面的问题和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有待细化。本文针对上述不足之处,试图通过对外国无效婚姻制度与中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分析与归纳,立足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国情,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提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5.
对确立无效婚姻救济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铁锋 《中国律师》2003,(12):72-73
2001年,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在总结国外立法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结婚一章中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主要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和法律后果,也对相关问题的处理进行了一些规定。但是,《婚姻法》在修改过程中,由于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问题的影响,上述无效婚姻制度的制订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只突出了无效婚姻的违法性和无效性,却忽略了对在无效婚姻的构成中有过错一方的惩罚和对无过错方、弱势方的法律保护和权利救济。一、有必要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根据无效民事行为理论和无效…  相似文献   

6.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终于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一直以来的立法空白,完善了我国的婚姻立法。但是这次修订婚姻法并非一劳永逸,只是婚姻家庭法向民法典回归之前的一个过渡,所以关于无效婚姻制度,也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许多实体方面的问题和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有待细化。本文针对上述不足之处,试图通过对外国无效婚姻制度与中国无效婚姻制度的分析与归纳,立足中111婚姻家庭领域的国情,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无效婚姻制度提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i;玉。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建议修改现行《婚姻法》。这个建议是不久前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新疆、陕西、江西、海南4个省区《婚姻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后,在讨论中提出的。他们认为:B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问题,现行的《婚姻法})过于原则,是一部软法,缺乏制裁措施,执行起来有不少困难。内容上也有不少缺陷,如:缺乏有关亲属制度的规定;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过于原则,执行中难以把握;对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8.
无效婚姻制度的确立无疑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它为我们解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在无效婚姻立法上对于无效婚姻构成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对于宣告婚姻无效后的一些法律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对婚姻法还要继续全面、深入的进行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立法作贡献。  相似文献   

9.
浅谈我国无效婚姻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以来,1950年、1980年两部《婚姻法》虽然对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禁止条件和形式要求作了明确概括的规定,从正面积极引导人们的结婚行为、统一结婚模式,但对违法婚姻却一直没有立法上的认定和处理条文。200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对我国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从无效婚姻的类型、可撤销婚姻和无效、被撤销婚姻的后果三个层面作出规定。自此,我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这是我国婚姻法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实施六年来,在无效…  相似文献   

10.
2001年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是,这次修法对无效、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立法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有些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本文针对无效、可撤销婚姻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如何完善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50年的《婚姻法》、1980年的《婚姻法》均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违法婚姻大量存在,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违法婚姻的时候,往往因为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难以依法进行处罚和制裁,使违法婚姻成为当前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为司法机关处理婚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改变了以往违法婚姻的解除后果与合法婚姻的解除后果相同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维护了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效婚姻的构成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  相似文献   

12.
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就结婚问题专设一章.明确规定了男女结婚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从法律上明确了有效婚姻的构成要件。但是对无效婚姻问题却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使现实生活中和审判实践中对婚姻是否有效的认定标准都出现了混乱,导致大量无效婚姻以佥的面目存在于我国社会中,违法者却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这既严重违背了婚姻法的原则精神,又降低了我国的婚姻质量。所以,在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无效婚姻制度应该成为我们法学界和审判实践极为关注的课题。本文似从我国确立…  相似文献   

13.
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以及之后陆续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上设立了无效婚姻制度并且形成基本的体系和框架。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制度的滞后性和不足日益体现出来,本文的写作目的旨在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就如何构建和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无效婚姻制度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评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兼议修改后的《婚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效婚姻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 ,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民事关系。本文通过对无效婚姻原因的分析和各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比较 ,结合修改后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一、前言2000年以来,许多学者对我国的军人婚姻制度提出了批评,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两点,一是婚姻法上规定,不论有无过错,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得到军人同意。这被认为有悖民法上主体平等和婚姻自由的原则。二是刑法上破坏军婚罪的打击面过大。还有学者认为,现行军人婚姻制度对于军人婚姻幸福有许多消极的作用,建议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有学者明确提出以我国台湾地区的《军人婚姻条例》为参照)做出适当修改。〔1〕本文通过对我国近代国共两党军人婚姻制度起源及其历史背景的考察和分析,认为现行的以限制军人配偶离婚权和破坏军婚罪…  相似文献   

16.
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首次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对于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但由于无效婚姻制度在我国立法上是首次确立,对于该制度的理论设计,学界仍然存在着诸多争议,其内容也尚需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以民法理论为依据,并适当参照和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拟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若干学理上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婚姻法修正案草案   10月 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 (草案 )》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婚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年来实践证明,婚姻法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基本原则是正确的,有关夫妻、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基本可行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  相似文献   

18.
新婚姻法总则重申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区别社会主义的和剥削阶级的婚姻家庭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也是我国宪法中关于男女权利平等的规定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体现。认真贯彻执行这项原则,对建立、巩固和发展民主和睦的新家庭,调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建设四化的积极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婚姻法中很多条款的具体规定,都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不仅适用于家庭中不同性别的各个成员,更集中地体现在夫妻相互之间的关系方面。1950年婚姻法就规定,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  相似文献   

19.
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其司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感情已破裂 ,又无和好可能 ,已无法共同生活”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认为有可能和好的 ,经调解无效后 ,法院判决不能离婚。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 ,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一面 ,其法律社会效果也是很差的。对不需要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如何处理 ,学术界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司法途径 ,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应1、判决不准离婚这一司法行为主要是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  相似文献   

20.
从传统到现代的嬗变——新中国离婚自由规定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制度是一种规范两性关系及部分家庭内部关系的社会制度。婚姻制度的变革充分体现着社会历史与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通过对我国《婚姻法》中离婚自由相关规定演变的描述,展现了离婚自由从政治附属物到社会秩序附属物再到回归个人幸福的变迁轨迹。历史的发展和婚姻法的实践表明,法律最终还是要回归生活本身,必须要尊重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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