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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但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各种原因,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依法行使好这项职权,这是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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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是薄弱环节。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好这一法定职权,值得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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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西部十省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于 2 0 0 1年 7月 4日至 8日在贵阳市召开。会议着重交流了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和经验 ,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法和途径。现就会议研讨的一些重要问题简述于后。一、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经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研讨会中 ,新疆、湖北等省区的同志认为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 ,有以下几条基本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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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行使好这一职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如何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尤其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需要理论和实践上的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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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行使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与途径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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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从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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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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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根本体现。笔者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避免"四种倾向"。一是守旧性倾向。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较为笼统,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理解,仅限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等工作报告,或是以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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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2020,(2)
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长期以来,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普遍存在着程序性决定多、实体性决定少,被动性决定多、主动性决定少,原则性决定多、可操作性决定少等倾向。主要是由于重大事项范围界定不够明晰、操作程序不够规范、贯彻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造成了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之间的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人大把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建设,作为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但从目前情况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仍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薄弱环节,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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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5):25-27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仍有一些不足和缺陷。通过分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所存在的问题,思考其优化措施,形成参考性意见,希望能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的建设尽到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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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地方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重大事项权的实践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武汉市斫口区推出重大举措,“重大建设项目”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强化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量化监督,较好地遏制了财政投资随意性,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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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进一步规范和保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有效地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新形势下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全国已有深圳、安徽、广东、江苏等十多个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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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其有效行使关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握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如何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将是今后各级人大常委会努力实跋探索的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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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而要行使好这项职权,首先必须界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哪些是“重大事项”。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管不了,也管不好,甚至会被人认为越俎代庖;倘若放之任之不去主动甄别,而消极地等待“重大事项”上门,则有可能失职无为,甚至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此两者或过左或过右,都有失偏颇。所谓“重大事项”,顾名思义指的是“重要的大事项”。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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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们通常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分解为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这四权构成国家权力的主体,为的都是服务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这个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