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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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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人事先对买卖气枪铅弹的违法性认识是充分的,但对以邮购形式自境外购买大量制式气枪铅弹构成走私弹药罪,且要比一般的非法买卖气枪铅弹判处重得多的刑罚甚至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事先未必清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涉案气枪铅弹的社会危害性及大部分气枪铅弹进关时即被查获等具体情况,本案存在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特殊情况。  相似文献   

2.
为依法惩治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二)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二千五百发.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相似文献   

3.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非军用枪支主要零部件或者其专用弹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军用枪支是指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以及其他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制造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买卖、运输2支以上的;  相似文献   

4.
1案例某男,30岁,某日在某次旅客列车软卧车厢的过道内向窗外远望时,被车外打鸟者用气枪击穿玻璃后打中腹部。检见:上身穿的汗衫前襟上有数处撕裂,并可见轻微的烧灼痕迹,腹部有处1.scmXI.ocm的椭圆形创口,中心部位皮肤缺损,创缘不整,创周有挫伤带并伴有放射状的小裂创,创缘皮肤内卷。创周3cmX4cm的范围内粘附有散在的玻璃碎屑并伴有点状的皮下出血,术中发现子弹嵌合在腹壁软组织内并取出变形的铅弹一枚。2讨论2.l本例伤者被枪击后在腹部形成椭圆形的创口,术中取出的子弹为铅弹,可排除警用和军用枪支弹头,符合气枪发射的特…  相似文献   

5.
正近段时间,集"赞"送礼、点"赞"有奖成为商家在微信朋友圈中进行的一种新兴营销方式,以微信为媒介的交易成为网络电子商务交易的新形式。然而商家以"商品已发完""预约已满"为借口不兑现承诺、变相随意更改服务、随意删除广告内容的情况却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一些买家通过微信网购后钱被骗走,或者收  相似文献   

6.
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常相似 ,储存行为、持有行为、私藏行为很难区分 ,容易混淆。储存是指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大量存放。持有是指公开拥有、控制少量的枪支、弹药。私藏是指秘密藏匿少量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目前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其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笔者认为 ,这与本罪的立法旨意和立法精神不相符合。从立法旨意看 ,将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从抢劫罪中分离出来 ,旨在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从抢劫罪中分离出来的。它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对象是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8.
枪支检验鉴定是地市级公安机关痕迹人员经常遇到的问题.关于鉴定标准,公安部(2001)68号通知《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作了明文规定:"(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军用枪支、弹药,还是民用枪支、弹药,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包括私自制造、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三)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m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木板时,即可认定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定为足以致人伤害.  相似文献   

9.
我认为,二审法院对马××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也是不适当的。马××在盗窃时偶然得到枪支,由于他的年轻(十七岁)幼稚、好奇和害怕,最主要的是因为枪支、弹药是他所窃得的赃物,在马××没有觉悟自首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立即将枪支、弹药交给有关部门的。因为这样,就暴露了他的盗窃罪行。此外,十七岁的马××对于枪支、弹药特殊的管理规定,也是不大可能完全清楚的。因此,马××在主观上不是明知有枪支弹药管理规定而有意对抗,拒不交出。另外,如马××有意私藏枪支、弹药,也就不会在窃得枪支、弹药后,即将其带在身边,在公共场所到处游串,以至于能够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而要首先将枪支、弹药隐藏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然后方可按自己的目的、想法行事。总之,我认为,  相似文献   

10.
王景 《法学》1983,(11)
枪支、弹药是爆炸性、破坏性很强的武器,它必须掌握在忠于保卫社会主义事业的专门人员手中。早在一九五一年我国就公布了《枪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容许任何人非法制造、买卖和收藏枪支、弹药。多年来,全国各地严格实行枪支管理,维持了社  相似文献   

11.
一、现实问题,迫切需要。 在我国1997年新刑法第127条中增设了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它反映了客观现实情况发展变化的需要,这个罪名在法律上的确立,对于确保我国刑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是十分有益的,填补了我国法律上的空白。但是新刑法第127条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设定也有不完善之处,它没有对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转化成抢劫罪作出特别的规  相似文献   

12.
如何区别抢夺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在法学界认识不尽一致。分歧的焦点在于,对采取暴力或者胁迫方法抢夺枪支、弹药的,是定抢夺枪支、弹药罪,还是定抢劫罪。由高铭宣同志主编的《刑法学》一书认为:“用暴力或胁迫的方法取得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第150条规定的抢劫罪处理。因为从犯罪的手段上看,符合抢劫罪的特征,而小符合盗窃、抢夺罪的特征。从这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看,以抢劫罪的量刑幅度处罚较合适。如按盗窃,抢夺枪支、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我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公布施行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陆续审理了一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案件,对于推动“治爆缉枪”专项斗争的深  相似文献   

14.
当前,涉枪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除利用制式枪支作案外,相当一部分表现为利用非制式枪支(土枪)犯罪(约占40%以上),这里的非制式枪支是指:射击运动枪支、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以及其他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新刑法和《枪支管理法》对打击涉枪犯罪都作了严格规定,实践中,对于利用制式枪支犯罪,一般来说,认定较容易,打击也较严厉。但对于非制式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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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犯罪活动,是导致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这类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枪支、弹药流失在社会上,成为严重威胁和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祸患。持枪抢劫商店和住宅、持枪射杀民警及其他人员的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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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枪工具1套、‘秃鹰'仿真气枪1支、制式枪管225支、铅弹4000多发……”走进大学辅导员小华的家中,办案民警不禁感叹,“那简直就是一个‘军火库’。”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通报:江苏警方刚刚破获一特大网络贩枪案,抓获涉案嫌疑人20多名,缴获各类枪支140余支、零部件上百套、子弹4万余发。“涉及此案的绝大部分嫌疑人均为军事发烧友,他们因为爱好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罗文进敬告广大市民,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枪支弹药均为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切勿拿爱好当借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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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根  谢磊 《检察风云》2012,(22):50-53
通过网络采购和工厂加工的方式获取各种枪支零部件,利用网络论坛、QQ群发布广告信息,在淘宝网上以卖改装螺丝、GPS等名义贩卖,最后把枪支零件分包快递给买家。这是一个特大贩枪网络组织营销方式,交易范围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经过江西省公安机关近一年的缜密侦查,这起由公安部督办的"2011.09.27"特大贩卖枪支网络案成功告破。  相似文献   

18.
沈莉波  赵越 《中国审判》2014,(11):88-89
案情回放:无业男假冒警察微信约嫖 2013年11月中旬,被告人汪某某通过微信以昵称“可口可乐”的身份结识被害人李某某,约定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相似文献   

19.
随着微信日益融入人们的生活,朋友圈不仅成为网友们晒生活的空间,也成为电子商务的一个新集散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这里作为商品交易的平台.作为"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微商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涉嫌传销甚至恶意诈骗等,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和人们的生活秩序.  相似文献   

20.
<正>一、基本案情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钱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裸聊敲诈。2020年9月,钱某与犯罪嫌疑人康某取得联系,钱某隐瞒实施裸聊敲诈的事实,谎称其在缅甸从事网络赌博活动,邀请康某为网络赌场进行“跑分”洗钱,并承诺给其转账金额3%作为提成。具体作案流程为:首先,钱某等人通过网络裸聊敲诈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将钱款转入康某等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即“一道”);其次,钱款到账后,“一道”人员将上述钱款转入其微信零钱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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