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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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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法中重复评价的本质及其禁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犯罪行为的本质是客观上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主观上反映出行为人反规范的人格态度。所谓重复评价,表面上是在定罪量刑时对存在论上的同一犯罪行为进行了重复使用,但本质上是对其所反映出来的同一不法内涵和同一罪责内涵进行了重复考量,结果导致重复处罚。禁止重复评价的本质则相应表现为禁止对反映同一不法内涵和同一罪责内涵的同一犯罪行为进行重复使用。  相似文献   

2.
《政法学刊》2021,(5):32-42
实践中涉及想象竞合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长,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已成为犯罪分子减轻刑事责任的重要借口,但该原则忽视了被害人利益的全面保护,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审判部门的精力;这是理论与实践纠结于"一行为"、误解禁止重复评价内涵的结果;行为在罪数判断中的机能仅限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禁止重复评价的实质标准应当是不法—有责;在想象竞合处断问题上应坚持犯罪构成的罪数判断标准,同时以法益为指导,既要确保对侵害法益行为的充分评价,又要禁止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3.
想像竞合犯的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小虎 《法律科学》2005,23(4):75-82
想像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事实行为,而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犯罪形态。其基本特征为:想像的犯罪竞合,实质的、裁判的一罪;基于单一或复合罪过的一个事实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具体犯罪。想像竞合犯不同于规范竞合与结果加重犯。想像竞合犯一个事实行为的重复性,强调的是事实行为在数罪评价中的整体重复,包括准整体重复。打击错误原则上可以视为想像竞合犯的情形。对于想像竞合犯从一重处断。  相似文献   

4.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想象竞合犯,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的特点是"一行为,数罪过,数结果,触犯数个罪名",因而其本质特征是形式的数罪,实质的一罪。本文指出对于想象竞合犯采取"从一重重处断"原则,更能体现想象竞合的本质,有利于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5.
吉九龙 《法制与社会》2013,(32):23-23,25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行为、触犯数个不同罪名和数罪名无重合性这三个要件;本文通过时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罪数本质等基本问题进行浅显的探讨,通过比较目前各种处罚原则的学说,认为从一重从重处罚原则更能体现想象竞合犯的罪数本质,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能体现刑罚的功能,也符合我国司法现状需要。  相似文献   

6.
郭开元  韩燕 《河北法学》2006,24(10):84-87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与重复评价相对应的概念,其价值根源在于法的正义性.基于此,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制约刑法竞合情况下的行为的评价即犯罪单复数的分析和判断.具体体现为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牵连犯和不可罚的前后行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目前关于想象竞合犯的三大处断原则均存在不足。对此,必须以全面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为指导,以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主观罪过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的想象竞合犯处断规则,即想象竞合犯的处刑应当是数罪中最重之宣告刑加上余罪之宣告刑的2/3。该处断规则必须在《刑法》第69条之下运行,即遵守限制加重原则,且如果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同样采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逐次执行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似文献   

8.
由于行为具备数个犯罪非价内涵,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连续犯在罪数上应定位为数罪。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非并罚的实质根据是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降低,对连续犯非并罚的实质根据则是出于对诉讼经济的考量。在认定非并罚数罪的主要特征时,对同一行为应从自然重合与规范限定两个层面进行判断,对牵连关系则应从行为人所认识的、数行为在经验法则上所具有的通常伴随关系方面进行判断。鉴于我国对同种数罪不实行并罚的现实状况,我国刑法中应弃用连续犯的概念,以彻底解决其可能带来的程序繁琐问题。  相似文献   

9.
张纯 《研究生法学》2010,25(2):140-145
想象竞合犯是刑法罪数形态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想象竞合犯因其自身的独特结构在学术界引起较大争议,特别是关于罪数本质及处罚原则。本文在总结相关争议的基础上,认为想象竞合犯本质上是一罪,但又不同于单纯的一罪,是实质一罪的特殊形态,并据此认为应当对其“从一重重处断”。  相似文献   

10.
论想象竞合犯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亚刚 《法律科学》2004,22(1):31-35
想象竞合犯是非数罪形态之一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想象竞合犯的明文规定 ,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在理论上 ,应承认异种想象竞合犯为宜 ;其法律性质作为科刑上的一罪来理解比较恰当 ;在想象竞合犯的情况下 ,行为人主观上实际是具有数个罪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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