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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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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起诉制度是刑罚理论由惩罚论到目的论转化的产物,是刑事起诉便宜主义的具体体现。1996年刑事诉讼法取消了"定罪免刑"的免于起诉制度,通过规定酌定不起诉保留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自由裁量权,增设证据不足不起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机关由于证据不足超期羁押的现象。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司法实践,我国不起诉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法定不起诉立法范围过窄、相对不起诉的自由裁量空间有限、证据不足的可以不起诉违反了疑罪从无的精神。完善我国不起诉制度就要通过扩大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范围来发挥其便宜主义的功能、实行暂缓起诉制度在被害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  相似文献   

2.
唐启迪 《求索》2012,(2):170-172
在刑事诉讼中,暂缓起诉制度体现了并和主义刑罚目的论和起诉便宜主义理念,是各国较为普遍采用的以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的制度。当我国人大没有将暂缓起诉制度纳入到刑事诉讼法典之中,尚无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文章首先探讨暂缓起诉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对比研究德日两国暂缓起诉的具体运作,然后深入分析了暂缓起诉制度的正当性,立足我国实际,提出了构建我国暂缓起诉制度的具体方案,力求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附条件不起诉是程序性的诉讼制度,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弥补现行不起诉的局限性。附条件不起诉作为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新制度,不仅涉及到理论问题,也涉及到实践问题。分析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反思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之间关系较为复杂,两者虽同属起诉便宜主义产物,但在价值选择上有不同倾向,且存在冲突竞合之处。为更好发挥制度设置的目的,建议以同心圆模式确定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的界限,酌定不起诉与取保候审相结合取代"附条件",以酌定不起诉吸收和解不起诉,进一步减少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存在的适用限制。  相似文献   

5.
存案不起诉制度作为检察工作创新的一个方面,既是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在新时期职责与地位强化、提高的重要支撑点,既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也是实现检察机关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然而,这一制度并没有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重视,对其研究也尚处空白。伴随着被理论界所推崇的附条件不起诉在司法实务中的弊端和困境不断显现,对存案不起诉制度展开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案不起诉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本质上,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暂时不予起诉,体现了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应当从罪和刑的两方面合理界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适用范围,最大程度发挥其适用效果:建立客观、具体的适用条件,保证附条件不起诉的正确适用;进一步明确所附加的义务,促使对犯罪嫌疑人的考察落在实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应取得犯罪嫌疑人的同意;应当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7.
韩红兴 《求索》2011,(9):180-181,132
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下,我国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不断扩大,导致不起诉权被滥用的风险性随之增加,加强对不起诉的诉讼制约变得十分迫切。囿于重监督轻制约的权力观,我国不起诉制度的诉讼制约机制存在着诸多缺陷。完善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司法救济程序,改革不起诉公开审查制度,是有效防止不起诉权滥用的重要诉讼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主要体现,同时也是刑事不起诉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欲通过分析我国的不起诉裁量权,借鉴国外的立法,在矛盾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从修改法律的角度完善我国刑事不起诉裁量权。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是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使其尽快回归社会的有效制度之一。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酌定不起诉制度含义的阐述和对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有关制度的介绍,进一步提出我国应引入恢复性司法模式,设立不起诉调查程序,建立不起诉听证程序和建立帮教制度等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制度不起诉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一贯政策。但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仍有它的缺陷,我们应就它所存在的问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等被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成为全球的严重社会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渐增多,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务之急,对这类案件,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具有责无旁贷的职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笔者就基层检察公诉工作中如何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某些存疑不起诉案件中,虽然定罪证据不足,但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证据是充足的。依据现有法律,公诉机关就案件的刑事部分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必然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程序也随之终止,被害人及其家属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诉求也就不能得到公诉机关的支持而不得不转入自诉程序。这种诉讼结局既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侦查机关已取得的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证据),也加重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讼难度和经济负担,还会导致被害人与公诉机关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造成缠访缠诉。因此。最为合理的作法是对此类案件应当由公诉机关代理被害人及其家属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程序。  相似文献   

13.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一种形式,属于审前程序处理。2012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该制度的确立,能够扩大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提高诉讼效率。然而,司法实践中,该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听证等方面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这就是愈演愈烈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它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但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未成年人自身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应该重视该问题的解决。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新的历史时期也担负着实现社会和谐的使命,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应在认真把握法律的基础上,认真考虑刑事和解的情况,准确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尽最大努力挽救未成年人,使他们能够重新面对社会。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新刑诉法对不起诉制度修改的内容梳理入手,总结出体系修改、具体设计修改两方面内容,并以上述内容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适用修改后不起诉制度的原则.最后对修改后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赋予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提起控诉的自由裁量权,但实践中其适用却并不充分。本文从相对不诉案件司法适用,实践中存在问题,以及对相对不诉适用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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