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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5):8-9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地区[2008]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1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局: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对于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执法单位违规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指定给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高额费用,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31):51-5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市容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31):25-27
发改价格[2013]1494号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审计署、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外文局、国家铁路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3):57-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效率,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价格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我们制定了《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指导意见》。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价格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3):25-27
财建[2012]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23):10-10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你委《关于重新确认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及委员单位职责和建议增补兼职委员单位的请示》(民委报[2003]1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一、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同意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为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作为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职责分别为:发展改革委:负责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协调编制民族地区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国家民委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 相似文献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5):19-21
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地区[2013]268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0):58-60
外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决定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5):27-31
<正>苏发改规发〔2023〕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局、经发局):为了规范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23)
正发改价格[2009]1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25):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31号)精神,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9):49-50
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1):14-15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珠江一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8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珠江一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7.
18.
19.
国务院关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批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2):31-32
山西、陕西、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