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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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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根据《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收购合并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加强对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相关审计工作,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各人身保险公司:为防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风险排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提升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08年7月10日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确保《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规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将《标准》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规范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业务,强化对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及保监会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加强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保险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有关规章制度,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掌握保险公司大病保险业务开办情况,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我会研究制定了《大病保险统计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打击车险假赔案,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各保险公司:为了适应保险资金持续快速增长,资金运用规模日益扩大的实际情况,保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适当放宽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允许保险公司自主选择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同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为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切实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4.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各人身保险公司对销售误导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遏制销售误导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正保监发[2008]101号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为正确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我会结合有关监管实践,制定了《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保监发〔2014〕78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传递,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银监发〔2014〕4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  相似文献   

19.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客观地评价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效果,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各人身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确保《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办法》”)的顺利实施,年第3号,以下简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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