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盗窃罪犯罪客体及对象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蔡英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7(4):95-98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对公私财产的占有权利而非所有权,因为所有权资格在法律上不可能被非法改变,盗窃行为所(欲)影响或者改变的,只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不管他人对于财物的占有是什么性质的占有,盗窃犯罪都是对他人行使占有权的妨害。占有权能够直观反映出盗窃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2.
3.
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就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但在有些强奸案中,犯罪对象却不能体现这种客体。因此,这类案件似乎就失去了决定这一犯罪性质的关键要件。如徐晓黎奸淫三岁男孩致死案就是一例。被告人徐晓黎,男,二十四岁,农民。某日下午七时许,徐酒后到邻村骆某家借钱,适 相似文献
4.
5.
6.
7.
受贿罪是我国现阶段在司法实践中发案率较高,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它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败坏了党和政府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加强我国的廉政建设,有效地惩治和防范受贿犯罪,是摆在我们刑法理论工作者及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对受贿罪的严厉打击,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刑事立法,强化刑事司法措施。鉴于这一方面的理论问题较为复杂繁多,本文拟就受贿罪的客体与对象问题,略陈己见,以资探讨。 相似文献
8.
犯罪客体的内容是指一定主体的权利或利益 ,而不是社会关系 ,它由犯罪对象来表明其客观存在。犯罪客体决定犯罪对象的社会或法律属性。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统一于犯罪构成客体要件之中 ,是犯罪客体要件下面的独立要件。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一样 ,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处于共同要件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犯罪客体的检讨与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犯罪客体的研究路径及理论沿革 (一)犯罪客体的研究进路 “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①”对“客体”这一犯罪客体的上位概念应该作多路径的描述性诠释,而不是简单地下个定义。首先,客体是客观存在物。康德强调“在我们之外有物体存在”②,自在客体不依赖于人而独立存在。其次,客体是自然,是人之对象。自然界是随着人类实践的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犯罪在我国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典中确立,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的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节中。计算机犯罪尽管在刑法上确立了,但确实也对传统刑法的某些领域产生了冲击,并且用规范“原子世界”的立法理论制定规范“比特世界”的法律原本不可避免地就带有缺陷。本文从立法现状、立法原意对我国计算机犯罪侵犯客体进行剖析,并且对计算机犯罪侵犯客体的归属进行了再研讨,从而有助于对计算机犯罪严密法网,有助于刑法的整体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一、传统犯罪客体概念的缺陷及对这一概念的再认识传统上,犯罪客体的概念被表述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一概念与我国当前的刑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五十年代初从苏联移植的,中间受过一段不公正待遇,被说成资产阶级偏见,现在已处主导地位。这说明该理论有一定的科学性。当前的状况是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渐发觉它还有不尽完善之处。犯罪的客体和对象就是一例。本文想就此提出与传统观点不同的个人粗见,以求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正> 严格区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界限,对于正确运用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有着重要意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对它的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而犯罪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前者情节轻微,对社会影响较小;后者情节较前者重,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无论两者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处罚方法,都是不同的。条例规定的某些违法名称与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是相同的或者类似的,但其内涵或 相似文献
18.
19.
关于犯罪对象,我国刑法还缺乏进一步理论研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对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分不明确。从而又引出了行为对象的概念,二者存在一定的重合性,但其性质、作用以及与行为联系的程度又有很大的差异性。可见,在犯罪构成中,二者应同时存在,不能混淆,更不能相互代替。 相似文献
20.
谈新刑法中的犯罪客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对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有着重要意义。刑法的修改,使犯罪客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同类客体均调整、集合客体的确立和直接客体的变化。一、同类客体的调整同类客体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其作用是便于把形形色色的犯罪科学地分类,刑法分则中的分章依据的就是同类客体。在刑法修改之前,同类客体共有九类,即刑法分则中八章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军职罪所侵犯的客体。它们具体是:1、反革命罪──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危害公共安全罪──社会公共安全;3、破坏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