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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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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立案程序的独立性质疑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吕萍 《法学研究》2002,(3):142-150
我国的刑事立案程序立法中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其程序的独立性值得质疑。现行立法的不合理导致侦查机关在立案之前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不准确性 ,也促成了司法实践中“不破不立”的现象。建议取消立案程序 ,代之以相对简化的案件登记制度 ,将立案程序纳入大侦查的阶段之中 ,这样既可以解决初查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 ,也使法律规范更便于操作  相似文献   

2.
一、以事立案的适用条件(一)法律要件。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暂不明确。(二)侦查必需。一是案件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手段获取;二是如不迅速立案,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三是如不迅速立案,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二、以事立案对反贪工作积极作用(一)有利于合法、充分利用侦查手段。以人立案始终以“不破不立”为原则,仅以初查取得的证据不足以立案。但是,不立案就无法使用侦查措施进一步调查取证。针对此情况,在符合条件时大胆采用以事立案,在不惊动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刑事警察》杂志2002年第2期上拜读了刘瑞榕、刘方权同志的文章《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对侦查立案制度存在价值的质疑》一文(以下简称《质疑》),深感不以为然。在此也谈谈对刑事侦查立案制度及其当前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供参考。刑事侦查立案制度的必要性刑事侦查立案的法学意义 1.刑事侦查立案(以下简称“立案”)是侦查机关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律事实的确认。侦查机关接到报告的案件是多种多样的。侦查机关在受理案件时,对那些报告有犯罪事实发生,但还没有掌握足够证据的案件,要通过初步调查来确认。通过初步调查掌握了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决定立案。否则,不予立案。从决定立案的过程可以看出,立案是区别罪与非罪的第一道程序。如果没有这道程序,就无可避免地使一部分非罪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其结果不言而喻。《质疑》中介绍日本为了开  相似文献   

4.
对刑事立案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赵志建 《法学杂志》2002,23(5):8-10
立案活动不具有证明或确认犯罪的实质功能 ,其必须符合“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定条件。它的法律意义在于为全部的刑事诉讼活动提供合法的依据。而立案前的审查既不是对受理案件的审查 ,也不是对有关案件事实的调查。立案前的审查不能采取侦查或类似侦查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管辖的范围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都采用先初查的方法,通过初查不仅要求掌握足够的犯罪事实,而且还要确定具体的犯罪嫌疑人,二者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决定立案,即“以人立案”。这种做法,既违背了立法的本意又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新刑诉法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对刑事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固步自封,自缚手脚,必然会影响检察职能的行使。为了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于我们的职能,用足、用好、用活各种侦查手段,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推行“以事立案”。  相似文献   

6.
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环节及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近年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司法腐败产生的主要环节及表现主要有:一是在管辖、受理、立案等进入诉讼程序环节上的腐败。有的司法机关置明确的法律规定于不顾,越位管辖、越权办案,争夺“油水案”,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参与讨还债务,扣押人质等。有的公安机关先破后立,不破不立,犯罪嫌疑人有关系走门路的,即使符合立案标准,也以治安处罚结案。有的检察机关收了经济犯罪嫌疑人的钱,不立案、不深究或收取保证金便不了了之。有的法院收当事人的钱就乱受理、乱立案。二是侦查、调查环节上的腐败。有的侦查人员乱抓人、乱…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7)
张建根同志在《法学》1990年第10期的《自诉人死亡后是否应当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一文中提出了一种意见,即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应移交检察院转为公诉继续审理,并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作者不敢苟同,认为自诉案件立案后,自诉人死亡了,不应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理由为:一、自诉案件是法律规定的自诉人不告不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如自诉人死亡了(必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管辖的范围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都采用先初查的办法,通过初查不仅要求掌握足够的犯罪事实,而且还要确定具体的犯罪进疑人,二者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决定立案,即“以人立案”。这种做法,既违背了立法的本意又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刑诉法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对刑事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固步自封,自缚手脚,必然会影响检察职能的行使。为了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能,用足、用好、用活各种侦查手段,检察机…  相似文献   

9.
当前刑事立案工作的滞后,既与立法滞后,法律规定不完善有关,也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有关。刑事立案监督机制的完善应从立案监督权本身的内涵和法律特征出发,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从线索获取、权力保障、侦查引导、案件跟踪处理、工作考评等多方面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措施立法比较周其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从立案到决定是否起诉有一个侦查阶段。经侦查,贪污贿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依法迫究刑事责任的,才能决定起诉;经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但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  相似文献   

11.
向泽选 《中国法律》2005,(6):18-19,76-78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主体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对保障侦查主体依法规范行使刑事案件立案权,减少和遏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中国现行刑事立法确立的立案监督法律制度及有关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2.
自侦案件的立案是检察机关发现和认为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侦查的一项诉讼活动,是刑事诉讼的第一个环节。能否正确把握立案条件,关系到案件质量和案件侦查的成败。一、立案条件的把握长期以来,受立案指标等因素牵制,侦查机关...  相似文献   

13.
刑事撤案是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它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采取撤销原立案决定,终止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措施。刑事撤案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产生的法律后果非常明显。第一,它是对刑事立案的彻底否定。刑事案件一经立案,犯罪嫌疑人即处于受刑事追究的境地。当侦查获取的证据足以推翻立案的依据,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必须停止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因而采取撤案措施,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立案的条件。第二,在…  相似文献   

14.
技术侦查虽然在实践中大量存在,但中国现行法律无力制约技术侦查,其合法性一直颇受争议。因此,通过这些手段获得的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就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一个退退两难的问题。追严重妨碍了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制约了办案效率、影响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只有通过刑事诉讼立法明确技术侦查的合法性,进而解决其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问题,才是摆脱实践困难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随着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检察机关纠正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从实效上来看,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问题,较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侦查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的现象依然存在实践中,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侦查机关仍存在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因为有关立案监督的规定缺乏保障性措施。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侦查机关出于认识上不同等原  相似文献   

16.
随着立案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手段不足的问题日趋明显,其中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消极侦查”现象较为严重,检察机关如何应对,将直接影响到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效果。为此,应从完善立法、强化工作措施两方面入手。(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消极侦查”行为,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除了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外,没有其他更加强有力的办法,使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时显得软弱无力。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立案监督作了规定,《人民检察院刑…  相似文献   

17.
论侦查管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关于侦查管辖、立案管辖、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的规定不甚明确,相关司法解释对侦查管辖的规定也不全面,不统一。立法上侦查机关对案件管辖的分工以案件性质作为划分的标准,且分工过于绝对化,以审判管辖作为侦查管辖标准等规定亦不科学。建议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设专章规定侦查管辖,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具有对所有案件的侦查权和案件管辖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18.
张庆宇 《法制与社会》2011,(17):131-132
由于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以及案件处理环节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漏洞,以及某些侦查人员素质不高、办案经费保障不到位、检察机关缺乏实质性监督手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现象较为普遍,这有可能导致徇私枉法,损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出现。因此,分析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是治理这一现象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实施,检察机关受理的法纪案件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文化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祛律知识,逃避法律制裁的能力较强,这对法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法纪案件起诉率,保证案件质量,是摆在法纪检察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一、从注重侦查向注重初查转变,严把立案关立案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不该立案的立案,其结果将直接影响着法纪案件的起诉率;该立案的不立,将放纵犯罪,两者都违背了法律的基本要求,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考核设计…  相似文献   

20.
目前,检察机关许多同志一致认为自侦案件“一包到底”的办案程序应当尽快改进。但是,究竟如何改进,怎样解决自侦案件的监督问题,认识却是不一致的。笔者认为,可把自行侦查分为侦查和审查起诉两道程序来进行: 一、侦查阶段。由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其间的讯问被告,询问证人、搜集证据、勘查检验以及采取强制措施,都由自侦部门(可设自行侦查处、科)的检察人员进行。侦查可不必分为侦破、预审两个阶段,因为自侦案件一般在发案后嫌疑人比较明显,立案后采取边侦破、边预审的方法,可增强侦查的方向性,有利于迅速突破全案。当自侦案件达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法律手续完备三项要求之后,即可侦查终结。侦查部门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应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则应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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