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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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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羁押是所有的强制措施之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其运用会使受无罪推定保护之人自由被剥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得到了广泛和普遍适用,成为一种常态。羁押措施在我国法律中不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同时羁押的适用也没有制度化,没有一整套相关的制度加以规范。未决羁押制度的缺失,导致了我国未决羁押出现了恣意化、惩罚化的倾向。从无罪推定的理念考察,未决羁押应当受到比已决羁押更加严格的司法控制,被羁押人应当受到比已决犯更佳充分的制度保障。因此,必须对我国现行未决羁押措施进行制度化、法制化。  相似文献   

2.
审前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措施,会使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在我国目前的侦查实践中,存在羁押率过高、羁押替代措施少、审前羁押危害普遍以及法外变相羁押泛滥等现象。究其深层原因,罪魁祸首在于我国特有的刑事立案这一独立的诉讼程序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不当审前羁押,应当不设置独立的立案程序,而将各种法定事实的存在作为刑事诉讼启动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认罪认罚作为法定情节,对案件的量刑结果影响重大。通过对1000份盗窃类案件刑事判决书的实证研究发现:认罪认罚对主刑量刑结果和缓刑适用、罚金金额高低都有重要影响;认罪认罚的态度对审前是否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影响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对认罪认罚类案件的量刑结果影响显著;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等法定情形存在交叉适用的情形。与未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比较,认罪认罚制度立法后的数据具有显著的主刑量刑减轻化效果。  相似文献   

4.
周长军  赵飞 《法律科学》2013,31(1):64-74
在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未决羁押者被强迫劳动、超强度超时间劳动以及克扣劳动报酬等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地方还相当严重.从宪政维度分析,劳动是未决羁押者的权利而非强制性义务;未决羁押者的劳动权是宪法意义上的劳动权而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权利;未决羁押者的劳动权既不同于普通社会劳动者,也有别于已被定罪的囚犯,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未决羁押者的劳动权保护制度,以提升其整体的权利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5.
未决羁押作为一项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立法并未设置,而是作为逮捕后之状态自然延续。尽管未决羁押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特定的作用,但是这不能掩盖其非公正的实质。在理念层面,未决羁押无可避免地与无罪推定——现代刑事诉讼核心原则相冲突,也与以保障具体人权为目标现代司法相背驰;同样,在实践中,未决羁押执行权的非独立化,未决羁押使用率的高居不下,超期羁押事态继续蔓延等致使公正的天平早已失衡。因此,基于保障制度公正之需要,未决羁押例外原则,控告式司法审查制度及通过立法赋予未决羁押场所中立化等改革措施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我国侦查羁押制度存在着羁押期限过长、延长羁押期限理由含糊不清、相关规定互相矛盾、审批程序行政化、羁押场所非独立性等问题。完善侦查羁押制度的路径是:适当缩减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明确规定逮捕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明确延长羁押期限的理由,修改延长羁押期限的决定权,规定在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不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明确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和批准机关,实行羁押审批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建立羁押复查制度,实行羁押场所和办案机关分离制度,建立羁押场所独立巡视制度。  相似文献   

7.
对2136份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的实证分析显示,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衔接适用在减少审前羁押、促进刑罚宽缓、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等方面收效明显。但也发现实践中存在衔接促进力度不够、被害人预期赔偿数额与和解赔偿达成数额间偏离系数大、速裁程序适率低、认罪认罚与自首等同向量刑情节是否重复计算不明等问题。问题根源在于制度理念差异导致司法主体权责配置权重不同、和解协议的不确定性和软约束性、速裁程序流转与内部审批环节空耗大、量刑情节说理透明度低。为提升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衔接适用效果,应对由人民调解组织主持和解调解、设置附条件量刑建议、优化速裁办案模式、以附件方式扩展判决书量刑情节说理明示内容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8.
未决羁押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侦查权和作为公民私权利的公民个人权利发生较量后的一种结果。如何在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之间寻求平衡,使未决羁押既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能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备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诉讼案件进行过程中,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未决羁押,这涉及到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在实施未决羁押时要万分谨慎。未决羁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羁押:刑侦羁押、起诉羁押、以及审判羁押。当前,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尚不完善,逮捕与羁押在其程序上尚未分离,未决羁押救济等工作也不到位,这严重侵犯了刑事人的人身合法权利。本文主要对未决羁押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当前的未决羁押现状进行了阐述,结合国外先进的未决羁押经验、手段,对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构建完善提出了几点意见,以期能够为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的重组构建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0.
未决羁押应当进行严格的司法审查,应当有司法权保障,令状主义,比例性,例外性等权利保障的要求。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针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而我国缺乏羁押的有效的司法审查机制,必须建立针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1.
"未决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律状态,它是司法机关依法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未决羁押是以剥夺人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为代价的,那么,在现代法治观念和无罪推定原则框架内,究竟应当如何辩证地看待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功能进而认识未决羁押的公正性问题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课题。未决羁押具有当然的公正性。对我国未决羁押制度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暴露的各种损害其公正性的问题,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程序性的制度保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未决羁押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实施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存在风险性.因此,探索未决羁押及其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健全法制运行机制、约束侦查机关执法行为、保障被羁押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显得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3.
在未决羁押适用期间,撤销、变更未决羁押的机制以减少羁押适用、救济被羁押者权利为基本目的,其完备程度直接影响整个未决羁押制度的人权保障程度与法治化水平.从两大法系多个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来看,未决羁押撤销、变更机制建立在严格限制未决羁押适用的基本理念之上,具体包括启动原因、启动途径、审查程序以及律师帮助等多方面内容.不同国家、地区的相关规定既有差异之处,也呈现诸多一致或趋同的地方.  相似文献   

14.
刑事羁押期限:立法的缺陷及其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学设计刑事羁押期限应坚持谦抑原则。坚持刑事羁押的谦抑原则、缩减羁押期限是法制宽容精神的体现 ,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是保证刑罚及时性和刑罚效果的需要 ,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从立法上看 ,我国刑事羁押期限制度有诸多缺陷 :规定的依附性和不完整性 ;羁押期限较长 ;羁押期限与涉嫌犯罪的非比例性 ;决定羁押期限延长程序的不公开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立法过于原则等等。建议将羁押期限的立法规定独立开来 ,同时适当缩减拘留、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期限 ,废除补充侦查制度 ,明确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 ,严格控制对羁押期限的延长。  相似文献   

15.
马贵翔  谢琼 《时代法学》2006,4(1):50-55
未决羁押正当性的实体目的是防止未决羁押期限超过法官最终确认的徒刑期限,其制度设计的直接目的,当然是设置一种程序机制来尽可能准确预测法官的最终判决。达成未决羁押正当性的措施以实现审判结构的科学性为前提,在此前提下主要考虑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确立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程序,包括对自然羁押与正式羁押的区分以及警察、检察官的风险选择;另一方面实现侦查权与关押权的分离。  相似文献   

16.
未决羁押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若羁押不当会对被羁押人的人权造成侵犯,还会引起国家赔偿等严重后果。所以应尽可能的将未决羁押的侵害性降至最低,对此,不仅要有公正合理的制度设计,在实践运用中还要克服体制与观念的重重障碍。  相似文献   

17.
作为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最重要的手段,未决羁押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现代西方法治国家普遍建立了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由中立的司法机构对羁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我国并没有建立这一制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滥用羁押权、侵犯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通过比较西方各国关于未决羁押的规定,从而发现我国未决羁押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构建我国未决羁押司法审查机制所应该在观念上和制度设计上的改变。  相似文献   

18.
未决羁押制度的种种问题已是中国刑事司法中的顽疾。对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首先就是要建立押捕分离制度,其核心在于将未决羁押的授权、审查、救济等诸多环节逐渐纳入到司法权的控制下,使未决羁押摆脱侦查工具、追诉手段的命运。以法院的权力制衡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权力,从而达到尽量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侵犯。本文主要通过对西方一些法治较发达国家羁押制度的比较,来探讨我国押捕分离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9.
未决羁押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为严厉的人身限制措施,在法治国家的适用往往较为谨慎。一般而言,除了严格遵循捕押分离原则外,还对持续时间较长的羁押决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变更措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判决确定前恢复自由之身。对未决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并及时变更,是无罪推定原则和控辩平等原  相似文献   

20.
周健宇 《现代法学》2012,(5):100-110
近年来偶有发生的看守所未决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后蕴含的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的若干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通过考察英德日三国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立法与实践,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我国应在变更羁押场所隶属、出台《看守所法》、推行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向上逐步推行改革,力图既能保障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又不会显著降低侦查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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