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已于1988年4月28日作出决定,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开展征询工作。这个征求意见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的方针起草的。它的产生给马克思主义法学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应如何理解它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关于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法是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的原理,适不适用于《香港基本法》,应该如何予以马克思主义的说明。对此,我谈一点个人意见,与同行们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4.
<正> 举世瞩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于今年4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个文件以法律的形式将我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所宣布的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确定下来,为“一国两制”的实行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它的通过,是我们党和国家在运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祖国和平统一问题上取得的又一次重大胜利。基本法共9章,160条,外加三个附件,内容极其丰富。本文仅就基本法关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规定谈谈作者的一些学习体会。有关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规定任何法律规范都是以某种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基本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大的方面说主要是两种:一种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一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部的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部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制约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相似文献
5.
在宪法话语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中国第一部实现中央与其组成部分——香港关系法治化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中央与香港各自专有职权、共有职权及双方职权冲突解决机制,使二者关系走上法治化轨道。中央与香港关系法治化的实现,是由香港特殊的历史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方式及香港法治传统等因素决定的。在二者关系法治化进程中还有一些地方需要追一步完善,例如,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中央关系、权力冲突协调机制及有关组织机构的性质地位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的中央与香港关系法治化模式,对整个国家范围内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有重要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都定明在主议的前提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①简单来说,一国两制下的分权关系,就是北京中央政府的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平衡。要了解高度自治,我们必须先由自治出发,而要了解主权与自治的关系,我们又必须以世界各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其他的分权模式为出分点。也只有在掌握了主权与自治的真正意义之后,我们才可以剖析现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所描述的中央与特区关系是否能真正均衡主权和高度自治权之问的关系。我们希望透过这些分析,可为北京中央和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一套理想的分权模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咨询工作到1988年9月底就已圆满结束了。内地、香港都届时展开了多方面的有益讨论。我想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一、首届政府的产生方案。1997年主权移交应坚持两个原刚,一个是平稳过渡的原则,还有一个是主权原则。我认为,首届政府的产生应该较原有政府变动越少越好,基本法征求稿附件三,较好地体现了平稳过渡的原则。因为它提到了“原香港立法局议员都可以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机关的候选人。”这可以说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的一种特殊措施。通常情况下,立法会议的新旧交替(一般说,上一届的议员不可能全部变为下一届会议的成员)的变化。不大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原来的立法局是港英政府的立法局,将来的立法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它们在法律地位上,在性质、职权方面.都是不同的。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希望原来的立法局议员,都可以选 相似文献
8.
9.
<正> 引言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按照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五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0.
我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规范彼此间的形式冲突不足以否认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足以结构性取代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宪法中关涉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凝聚和承载着"一国"精神的内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适用性。厘定宪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时应秉持"一国"的原则。"占中公投"既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违反宪法。 相似文献
11.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西南政法大学龚瑜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我国目前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统称。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生效,将表明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法律上正式诞生了,表明中国的香港、澳门地区彻底结束了长期... 相似文献
12.
13.
14.
我国在本世纪末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将在香港和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依法与大陆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也将是解决台湾与大陆实现统一可选择的最佳方案。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进入“一国两制”的时间已不十分遥远,尤其是大陆与港澳地区实行“一国两制”的时间已相当迫近,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最近亦已公布。目前对“一国两制”时期港澳台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予以展望性探讨,应当说具有相当的意义。“一国两制”及港澳台地区的刑事法制我国政府关于“一国两制”的构思,是为了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回归祖国、与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而设计的。从时间上看,这一构想是在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由邓小平同志集中党中央的集体智慧提出来的。”当时,邓小平同志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 相似文献
15.
16.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起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在未来香港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体原则上,内地“草委”与港地“草委”取得了共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委员们对下述两个重大而又棘手的问题争论颇多,难以协调。一是关于基本法与中国宪法的关系即基本法的法律地位问题;二是关于香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即是以前者为主导抑或以后者为主导的问题。对此,笔者试图借鉴对美国州宪法(以下简称“州宪法”)的研究成果,并结合香港的现实状况,提出解决上述难题的方案,供有关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7.
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经济案件司法管辖权问题之探讨□苏利民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地区成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并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在新的历... 相似文献
18.
<正>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讨论时间最长、争论最激烈的部分之一。直到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也就是最后一次全体会议,才获圆满解决。现对其中几个主要法律问题作些简明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法学评论》1991,(3)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湾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我国将收回香港的全部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在法理上一国的宪法理所当然地在其主权范围内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我国解决香港问题的依据是“一国两制”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制定的《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我国宪法的一些主要原则和制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尖锐、重大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即:我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是如何得以实现?正确地认识和阐 相似文献
20.
香港终审法院最近就刚果民主共和国诉美国FG Hemisphere Assoclates LLC公司一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请求。这是香港终审法院第一次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的有关规定提请释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与法律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回应终审法院的释法请求,用好、用足解释权,向外界传递出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