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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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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前者意在维持知识产权人的一种垄断地位,而后者则意在限制或破除垄断。深人考察后,我们发现,二者其实是追求同样的目标,即社会财富的增多。所不同的是,知识产权法是通过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以专用性权利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鼓励技术创新。  相似文献   

2.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技术创新来达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通过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制止非法竞争行为来达到相同之目的。因此 ,在知识经济时代 ,必须协调两者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关系 ,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兜底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知识和技术创新促进社会进步。而竞争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通过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制止非法竞争行为,达到鼓励技术创新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本文通过阐述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探讨创造性成果类知识产权法及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  相似文献   

4.
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十分重要的国际问题之一。各国及有关的国际组织在不断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种十分有效而灵活的法律工具在知识产权领域日受重视。然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却众说纷纭。本文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各具体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的法条竞合关系入手进行分析,以期求教于法学界前辈及同仁。  相似文献   

5.
一、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的传统论述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历来是学者关注的焦点,相关著述也不胜枚举.一般认为,在法律适用上,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般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好比浮在海面上的三座冰山,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拖着冰山的海水."~[1]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本文试从探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些不足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来分析两者关系,并结合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起到保护和补充的情形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保护和补充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及探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补充性保护的情况。  相似文献   

7.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垄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有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用延伸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法哲学上的权力限制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理论和反垄断法上的竞争理论则为这一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8.
本文对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概述,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附加保护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适用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9.
与一般企业一样,通过知识产权而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因为不受竞争的制约,容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更可能会滥用知识产权。因此,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地位的企业与其他拥有这种地位的企业一样,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特别监督。在这方面,如何协调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以确定知识产权这种法定的独占性权利在反垄断法体系中的地位,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朱理 《科技与法律》2005,4(4):39-48
劳动学说并不能证明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如果以劳动为基础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就会产生知识产权保护无限扩大的危险。知识产品自身具有非物质性和有益外部性,这一特征使得其与有形财产区别开来,并且无法与有形财产适用同样或者类似的法律制度。由于知识产权给第三人带来广泛的信息收集和加工成本,知识产权制度需要坚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者已经对智力成果提供了完整的保护。因此在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益之外,适用其他民事法律制度保护智力成果必须慎重。更需要注意的是,民法上的有些制度设计通常无法适用于知识产权。对于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智力成果,司法者正确的做法是暂不予以保护而留给立法者决定。  相似文献   

11.
聂若愚 《法制与社会》2013,(15):246-247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施行了近二十年,该法对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是,该法制定之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很多问题没有显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诸多不正当竞争和破坏知识产权的行为充分暴露出来,并且出现很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逐渐不适应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文以德国为例,论证中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竞争行为方面的缺陷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在促进有效竞争方面的平衡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晓青 《河北法学》2008,26(7):40-49
知识产权法不仅需要维护权利所有人的利益,而且需要服务于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在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竞争法之间,存在一种利益平衡问题,需要实现知识产权的行使与反垄断控制、反竞争控制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机制总的来说是平衡各种应当保护的利益,主要涉及知识产权的私人利益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对立法中应予反对的对象,亦为对垄断行为年份具体届定,垄断是一种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垄断行为外,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以不正当人事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而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指以不正不雁事竞争的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理解不一,导臻立法上,一些国家制定统一的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些国家则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分别立法,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留待日后条件成熟时制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求维持政党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要解决竞争不足的问题,制定《反垄断法》已是形势使然,确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要立足于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从而维持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小企业生成和发展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公众的法律意识的与之日俱增,企业也愈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冀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修订与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法律体系,较好地保护了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合理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主体方面的界定范围狭窄等弊端,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因此,本文立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保护的不足,找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缺乏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涵盖不全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限定过于狭窄、缺乏兼备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执法机关等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对策,以期为更好地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作用,实现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  相似文献   

15.
杨志敏 《知识产权》2003,13(5):11-13
知识产权法分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技术构成上有差异。两法虽然都采用将他人的特定行为视为违法的法技术,但权利化、登记及权利转移均为传统知识产权法所特有,并且只有登记制度才能解决权利转移和独占许可中的问题,文章指出这种差异的意义是传统知识产权法为成果信息的开发投资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回收途径或渠道。  相似文献   

16.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起源、属性、作用、发展趋势等方面入手,对两者间的关系重新进行了审视,深一层地考察了它们的异同及其原因,认为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普遍接受的观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归属于知识产权法--并不科学,它们虽有部分重叠的地方,但更有其各自独立的个性,两者之间不是一种从属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交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商标功能的发展与市场竞争密不可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一直是学术探讨的话题,尤其是在当今权利客体日益新兴化,对二者关系的厘清以及权利救济的边际的认定愈加重要。学术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关系有着不同的学说,例如补充说、平行关系说以及一般法与特别法说。本文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之间的关系有重合有分离,其相互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在商标权无法根据商标法予以救济时给予适当和及时的补充保护。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以微软案为首的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垄断案件越来越受到关注。而我国不断涌现出跨国公司起诉中国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案例,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反垄断法》随即出台,但这部万众期待的"经济宪法"又是否能有效地约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呢?本文将以反垄断法为基础,从行为定义,机构设置,以及惩罚机制上论述该法约制跨国公司垄断行为的缺陷和不足。  相似文献   

19.
试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蓉 《政治与法律》2006,1(6):66-7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针对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的范围较小,无法规范非经营主体从事的针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少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性条款及相应法律责任,未确立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等弊端。为了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增加规定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禁止针对未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包装和装潢、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诞生源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它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极为密切,二者形成了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护那些不能直接获得知识产权单行法保护的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有着不可缺少的补充作用,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建立,也有利于市场竞争秩序的健康发展,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反过来说,知识产权法是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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