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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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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联邦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赋予了公民听证的权利,在《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一整套行政听证制度。我们可以从美国行政听证制度中获得启示。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建议如下:行政听证制度系统化;完善听证制度形式,扩大听证范围;确定听证主持人的资格与职责。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可归结为公开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具有直接的规范和约束力,应该通过具体的程序规则体现出来.公开原则应有信息公开、行政听证、阅卷和表明身份等制度与之配套.正式听证为程序法定的核心制度.公正原则应有回避相对案卷排他、不单方面接触和裁职分离等制度与之配套.效率原则可借鉴"默认即视为同意"的规则;应当具体规范行政程序简化的措施和方法;采用混合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3.
司媛 《学理论》2012,(2):49-50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该原则已存在三个世纪,主要包含两条基本规则: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之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美国法律载有授予审判式听证广泛权利的条款。然而听证在时间、人力和其他资源方面代价都很昂贵,且有时对现有的信息质量或对最后裁决的可接受性只能作出微薄的贡献。因此,行政机关常常受到激发去开拓程序方法以避免不必要的听证或缩小将在正式场合给予考虑的问题范围。  相似文献   

4.
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源于自然法的概念,自然法要求采取回避和听取申辩原则.在英国确立沉默权的过程中,人们以自然法对抗纠问誓言,主张人有不控告自己的自由.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将自然法原则法定化,程序性和实体性正当法律程序中都体现了自然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5.
程序法治已经成为现代法治行政的路径选择,行政程序在行政法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内容,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最早在法律上确立听证程序,听证是参与民主发展的结果,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产生影响的决定之前,允许其参与到行政程序中,听取其陈述、申辩,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增加其对行政决定的可接受度,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保障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简要介绍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对中美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及听证笔录效力上进行对比,指出我国听证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关注的是某一实体的正义,而忽略程序的不公,现实生活中,程序使用不当,自由裁量权过度是导致行政权力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度这个问题上,理论论证和实践经验都表明,行政实体法已无所作为。程序正义就是相对于实体正义而提出的,具有不同于实体正义的独立价值,对于规范行政行为,规制行政权力腐败具有积极的作用。要有效实现程序正义,控制公权力滥用、公权力异化,根本性途径就是制定行政程序法,从制度上、从法律上长远规制行政权力腐败。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程序制度,是听证规则应用于行政决策的法律制度。行政决策听证中存在许多问题,难以发挥听证在行政决策中的法治意义,因此要扩大和明确行政决策听证的范围,确定听证参与人的法定资格,完善行政决策听证的程序和建立行政决策听证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高秦伟 《理论探索》2002,1(2):59-61
现代民主宪政的运作和发展关键在于政治参与 ,参与是民主法制的基石。听证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法治各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尽管在不同的国家 ,对于听证的定义、范围、形式和程序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或统一 ,但从行政程序的角度看 ,听证制度所要求和体现的精神却是一致的 ,即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行为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 ,避免行政行为给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 ,从而实现行政管理公平、公正这一崇高的价值目标。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 ,并提出了完善听证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听证程序是现代行政民主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原则。它在我国行政程序中的应用刚刚起步,在实际操作中必然会遇到许多难以把握的问题,笔者仅就听证程序在应用中的几个大的问题作以分析。一、如何把握听证程序的原则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比较简单,但听证制度本身的内涵十分丰富,只有把握其基本原则,才能理解其精神实质,也才能很好地举行听证,实现听证的真正价值。1、公开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这里的“公开”应该是指行政主体对于有关行政…  相似文献   

10.
听证制度是我国从西方国家的行政程序中借鉴过来的一种制度,本文主要就听证程序的法律渊源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1.
行政程序立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消除传统文化不良因素影响和保持行政程序规范统一的需要。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已具备可行性。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应为程序法定原则、公开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我国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行政主体及利害人关系、行政立法、行政活动和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2.
行政听证作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通过赋予相对人程序性人权的行使来保障相对人实体性人权。行政听证所保障的实体性人权可以表现为实体性财产权、实体性人身权以及其他实体性人权等三种样态。原则上,相对人的这些实体性人权受到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时行政主体应适用行政听证予以保障。但基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以及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许多国家规定了不利行政行为作出时无需适用听证的具体事项。我国适用行政听证保障相对人实体性人权的相关制度还存在诸多缺失,亟需在拓宽适用行政听证保障相对人实体性人权的范围以及明确排除适用行政听证的具体情形等方面予以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13.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两者都需要严格的程序制度予以保障。“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1]随着我国政府加入WTO和依法治国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更应该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理性、参与和效率等价值要求。通过一些具体制度的设定,如行政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回避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告知制度、时效制度等,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和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实现依程序行政、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更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行政决策听证的缺陷及创新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决策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不确定对象利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制度。我国最初的行政决策听证源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的规定,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不少地方都作出了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安排。由于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缺位,行政决策听证存在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完善行政决策听证的路径依赖在于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5.
程序与实体或者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直接牵涉到作为司法根本性原理的"依法审判原则"。传统的"依法审判"原则侧重"实体",视"程序"为工具的观点从理论到实践均具有巨大的限制性和不足。通过具有法哲学、社会学背景的法律解释学者谷口安平力作《程序的正义和诉讼》的研读,来对依法审判应具有的内涵及不足原则进行探讨,认为程序与实体二者并重,在一定条件下程序优于实体,同时程序正义应当是依法审判原则的应有之义和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6.
作为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行政程序支柱性制度的听证制度,早在50多年前就在西方国家确立了。这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听证制度在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民权利、改善国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于上个世纪90年代引进了听证程序,但至今尚未确立系统性的公务行为听证制度。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特别是加入WTO后国际规则要求公  相似文献   

17.
党崇武 《学理论》2011,(10):48-49
行政听证制度作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制度,早已被世界各国采用。我国1996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确立了该制度,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行政听证制度在向公开、公正、民主方面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缺陷,需要不断地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行政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同时也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近几年,我国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建立起行政听证制度,但是由于处在初期,难免存在着很多缺陷,本文首先从听证制度的相关概念出发,分析了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发展情况及其存在的缺陷,接着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最后综合阐述了对行政听证制度的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9.
朱卫峰 《行政与法制》2003,(8):10-10,17
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实实在在地体现了民主、公开的原则,实现了“阳光政务”,赋予了行政相对人知情权,避免了行政机关的“暗箱操作”。但其运作毕竟是一种高成本的行政程序。任何一个国家都面临着公正与效率的矛盾,成本与收益的冲突。哪些应该采取听证,哪些又不适用听证,正确解决听证的适用范围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论述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化过程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认为:客观评价现行行政程序的立法状况,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前提;正确选择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模式和功能模式,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基础;科学界定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关键;树立正确的程序观念,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核心。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实现,离不开对上述问题的正确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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