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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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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见是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法律权利,其关系到律师作用的发挥和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但是在执业过程中,许多律师感叹在会见方面困难重重。在会见前应如何准备、具体会见时的思路、如何处理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以及如何降低执业风险,成为了刑辩律师必备的职业技巧。  相似文献   

2.
辩护制度是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八二《宪法》确认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辩护权进成为一条法制原则。1954年《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后,我国的辩护制度才得以迅速发展,但随着立法的不断深入,加之辩护制度的司法实践对刑事诉讼立法提出新的挑战与要求,使得完善律师辩护制度势成必然。一、现行律师辩护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一)辩护律师的辩护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1)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过迟。笔者以为、律师的辩护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出,归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过迟。现行《刑事诉讼法》虽没有明…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由原来的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亦就是说,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介入诉讼,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因此,律师“提前介入”只是相对而言,严格地说,“提前介入”这一提法是不确切、不规范的。因为无论是审判阶段还是侦查阶段,都属于诉讼活动,所谓提前只是律师介入的诉讼活动的时间提前,而不是律师介入诉讼活动的“提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临时用语将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而消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承担着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等多重职能,所以律师提前介入诉讼活动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也就最为突出。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扩大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由审判阶段提前到了刑事侦查阶段,这一规定加大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刑事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带来一些问题。在这里,笔者结合公安刑事执法实践,浅谈一下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几个问题。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法律依据及介入的具体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相似文献   

5.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了侦查阶段 ,但实践中却存在着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难、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难等问题。修改后的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制度在现阶段是合理的 ,但同世界各国比较而言 ,我国侦查阶段的律师介入制度则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因而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6.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41条确认律师介人刑事诉讼的时间由原来的审判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的提前,对于推进诉讼民主化,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将发挥积极作用。如何正确认识、理解这一法律规定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与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辩证关系是侦查机关和律师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决定》实施几个月来,刑事侦查实践中对律师提前介入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根据立法精神结合实…  相似文献   

7.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活动范围,提前了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这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在诉讼民主化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中的介入因受种种限制虽有其名却难有其实。要避免侦查中律师作用的弱化和萎缩,使之与强大的控诉职能形成相抗衡的状态,应借鉴法治国家的经验,保证侦查过程中的律师活动具有完事的辩护形态,并使律师的辩护权得到充分的行使。  相似文献   

8.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宪法辩护权原则的重要内容,是以平等权为基础的制衡性权利,是人权保障的根本要求,该权利的有效行使,对全面收集证据、保障控辩平衡和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现有刑事诉讼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性缺陷及刑法第306条的规定,使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行使面临诸多限制,形成了律师调查取证难及风险过大的难题,不但背离了宪法的相关原则性规定,也导致了刑案辩护率的持续下降。从立法上完善律师刑事辩护调查取证权,有助于宪法辩护权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的有效实施,有益于推进刑事诉讼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
律师望而兴叹——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法的时间规定为侦查阶段,但是并未明确其在该阶段的地位,其在该阶段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会见权也未在实践中获得保障.为了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精神,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在实践中保障律师为实现辩护权而拥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会见权.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辩护权发展的核心在于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程度的不断深入以及辩护权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需要正确理解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法律地位及会见通信权、讯问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帮助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并监督制约侦查机关的活动,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1.
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是1996年3月何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它对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带动和促进律师制度的发展,将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刑事诉讼。但是律师这个时期的介入还不是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的,而是以犯罪嫌疑人聘请的法律顾问者的身份出现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相似文献   

12.
为实现律师提前介入立法意图 ,保障侦查阶段“武装平等”原则之贯彻 ,刑诉法第 96条关于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具体时间应提前至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前 ,并应增加规定侦查人员有义务立即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之权利。同时将免费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引入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13.
1996年 3月 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比修订前的原刑诉法有了显著的进步 ,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等方面 ,明确规定了诸多诉讼权利 ,为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但是 ,从现有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来看 ,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或者还很不完善 ,或者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不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 ,还有一些律师应有的权利根本没有规定 ,凡此种种造成了律师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14.
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   

15.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活动范围,提前了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这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在诉讼民主化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中的介入因受种种限制虽有其名却难有其实。要避免侦查中律师作用的弱化和萎缩,使之与强大的控诉职能形成相抗衡的状态,应借鉴法治国家的经验,保证侦查过程中的律师活动具有完整的辩护形态,并使律师的辩护权得到充分的行使。  相似文献   

16.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则第4章和第96条对“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个规定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修改后刑诉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司法机关和律师都面临着不容乐观的情况。究竟律师...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暂行条例》(下称刑诉法和条例),于1980年生效以来,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是在计划经济模式基础上制定的法律,受主客观条件的局限,与新时期回家正在推行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尽适应,其中一个方面是,律师的合法权利还得不到切实的支持和维护,从而使得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遇到一些困扰,难以依法履行职责.笔者拟就此提出三点立法建议:一、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修改我国刑诉法第110条规定,刑事诉讼只能在刑事诉讼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间后,被告人才可以委托刑事辩护人.而且规定,只要满七天,开庭审理即为合法.换言之,被告人委托的讲护律师,要用短暂的七天时间去完成阅卷、会见被告、调查取证等诸多繁重任务,这谈何容易!例如,有的案件卷宗达十多个甚至数十个,案卷材料几千页,律师就是日工作24小时也难以阅完应阅的材料.辩护律师连阅卷时间都不够用,又怎能去完成会见被告乃至调查取证的职责呢?总之,实践证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必须提前.法学界对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需要提前的问题,通过多方的讨论已形成共识.但是,律师何时介入刑事诉讼为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有三说:(一)立案说.此说认为司法机关立案之日为被告人可  相似文献   

18.
一关于侦查阶段的律师地位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其他各项诉讼权利得以充分行使的基础和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除自己行使外,还需借助辩护人的有效帮助,才能真正发挥辩护作用。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斥、控告。”由此可以看出,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但是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又可以于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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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20.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最为重要的防御性权利.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与审判中的辩护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的辩护较为落后,这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有碍司法公正.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对刑事审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作出了规定,我们应予以借鉴,以完善我国侦查程序中律师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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